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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通過新規 馬英九等高官赴大陸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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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臺當局通過新規 馬英九15年不許赴大陸)

臺灣當局通過新規 馬英九等高官赴大陸受限
臺行政部門會議今天(6日)通過陸委會提報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指標人員登陸參加政治活動的管制年限長達15年。

臺灣行政部門爲強化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登陸的管理規範,今天(6日)“院會”通過陸委會提報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退離職軍公人員登陸許可管制年限,從原則3年,原服務機關得增減之,修正爲管制年限至少3年,原服務機關只能增加、不能縮減。

據臺媒綜合報道,其中,受到規範的文武職高階退離職人員包括3類對象,分別爲曾任防務、外事、大陸事務或與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中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上述人員登陸參加政治活動的管制年限長達15年,包括馬英九、陳水扁等歷任前臺灣地區領導人、吳敦義等副領導人及退將等都受到管制。

臺陸委會聲稱,針對登陸參與黨政軍機關所舉辦政治性活動,如該活動或慶典是由大陸領導人主持,原則上不得參加,但報經原服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如參加其他的活動,也不能有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之旗、徽、歌爲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爲。

違反者依退離職前職務等級或重要性分級處罰:一是對退離職未滿15年之上將、情報機關首長、或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其罰則爲停止5年之月退給與10%~10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50~500萬元新臺幣(領一次退人員);二是對退離職未滿15年之中將,其罰則爲停止5年之月退給與10%~5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20~100萬元新臺幣(領一次退人員)。但經審查會認定情節重大者,得自其行爲時起剝奪其支領月退休(職、伍)給與之權利。另外,受處罰者,要同時追繳勳獎章。

早前報道

臺退役中將吳斯懷出席大陸紀念孫中山活動遭藍營質疑

臺灣當局通過新規 馬英九等高官赴大陸受限 第2張

去年參加“中山黃埔兩岸情”論壇,臺灣退役中將吳斯懷等人一併出席大陸紀念孫中山活動而引發軒然大波。吳斯懷曾表示,身爲退伍軍人,一定會遵守法規,但自己早已過了現行法定的管制登陸年限,是否如今要溯及既往?他也表示,既然要管制“政治性行爲”,以後綠營公職訪問對岸,同樣也該受管制。

吳斯懷錶示,這就是針對性“立法”,要管制少將,那綠營縣市首長赴大陸也應該一起管制,不該把退將二字當作圖騰、標誌,意識形態式的立法。吳還表示,民進黨縣市首長、“立委”,去大陸招商、個人政治目的,不予評論,但這種拜會算不算政治活動?

對此,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曾迴應,民進黨的部分政客頑固堅持“臺獨”立場,煽動兩岸敵意和對抗,以政治理由干擾兩岸交流,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臺灣人士,製造“寒蟬效應”,也戳破了他們口頭上所標榜的所謂自由民主的極端虛僞。

國臺辦張志軍主任則表示,對於這件事情我們的態度和感受是八個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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