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信騙取信任,4名女子被男子騙財又騙色,近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至南明區人民法院的葉某某詐騙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男子判刑4年
法官採納了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對葉某某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萬元。
4名女子被騙財騙色
據悉,葉某某隱瞞其已婚真相,自2014年起,通過QQ、微信“附近的人”、“搖一搖”等功能添加30至45歲女性為好友,瞭解到對方單身、離異或婚姻家庭關係不和,便主動搭訕、騙取信任,隨後以談戀愛、結婚為由先後與被害人龔某某等4人同居。
葉某某自稱其開賓館、做工程、經營工廠、承包食堂、需要應酬急需用錢,騙得龔某某等4人共近4萬元及價值2萬元的各類煙酒,所騙錢物均被其揮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