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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68歲老翁強暴19歲少女 辨稱二人你情我願

來源:歐巴風    閲讀: 2.4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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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7月20日消息 台灣一名68歲的老翁,色慾薰心將19歲的妙齡女子騙至家中,以強暴方式性侵少女。被捕後,不但不悔改,還一口咬定與少女是情投意合。

台68歲老翁強暴19歲少女 辨稱二人你情我願

據悉,這名石姓老翁68歲。去年8月間到19歲被害女子家中,因被害人母親與被石某認識,所以被害人母親與被害女子不疑有它,被被告以送竹筍為由,將其載至家中。被害人指出,一開始石某和被害女子在客廳聊天,未料之後石某竟抱住被害人大腿,並且撫摸身體,被害人儘管全力抵抗並企圖掙脱石某騷擾,仍遭石某性侵得逞。

石某在接受偵訊時坦承以送竹筍為由,將被害女子載至自家住處,但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交犯行,辯稱不是故意,是經過對方同意,過程並無強迫。但法官認為被告年紀達68歲,被害人則是19歲的荳蔻少女,年齡差距懸殊,怎麼可能在第一次見面就同意和對方發生性關係,明顯違背常理。

台中高分院19日審理終結,認定被告以強暴方式性侵被害女子,惡行匪淺,被害女子心理創傷甚深,恐影響日後人格健全發展。被告偵訊時仍辯稱女子出於自願,毫無悔意,一審宣判被告判處4年6個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為認事用法並無不合理,量刑妥適,駁回被告上訴,二審仍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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