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虐童照片
新京報訊 (記者宋識徑)16日,温嶺虐童案當事人顏豔紅被警方釋放。當天温嶺市政府新聞辦向媒體發佈消息稱,警方認為顏豔紅不構成犯罪,依法撤銷案件,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羈押折抵行政拘留。11月3日,顏豔紅説“沒想到事情鬧這麼大”,她對自己的行為“挺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