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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閆德利告訴我們什麼?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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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閆德利告訴我們什麼?

事件回放

上述博文之後,閆德利又陸續發表博文講述自己被繼父強暴、去北京當小姐的悲慘經歷,並曝出279個“嫖客”的電話號碼。為證明博文的真實性,“她”毫不避諱地貼出豔照和全家福。一時間,“閆德利”的博文和照片引發網站的狂熱轉載,“艾滋女”成為網友漫罵的焦點。

10月16日,華東一家報紙聯絡上“閆德利”,在一個多小時的線上交談中,“閆德利”道出“炒作是為尋找未婚夫”的想法。此文成為各大媒體爭相轉載的“猛料”。然而,次日前往閆德利老家河北容城縣賈光鄉採訪的報紙爆料說,身在北京的閆德利接受電話採訪稱自己並沒有釋出部落格,此前也從未接受過媒體採訪。後經證實,博文的釋出者、最初接受報紙線上採訪的人,並非閆德利本人,而是一個假冒“閆德利”之名對其進行惡意中傷的人。這個訊息一傳出,公眾輿論發生逆轉,紛紛聲援閆德利。與此同時,針對媒體、網友的質疑和拷問也紛至沓來:網際網路上的謠言何以屢禁不止?閆德利的不雅照何以在網路上大肆流傳?越來越多的傳統媒體記者湧向容城尋求真相。

18日,閆德利回到老家向鄉派出所報案,當日的HIV抗體檢測證實她並未患艾滋病。此時,容城警方也展開調查。在官方的安排下,閆德利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懷疑誹謗者系前男友楊某。容城警方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立案,在京抓獲楊某,以誹謗罪將其刑拘。楊某承認,假冒“閆德利”的行為是為了報復閆德利跟他分手,要把她搞臭,讓她無法嫁人。至此,“艾滋女”事件終於真相大白。

轟動一時的“艾滋女”事件說明了什麼?這是一個值得深入思考的問題。從新聞傳播角度看,“艾滋女”事件折射出各種媒體的軟肋。#p#副標題#e#

個人部落格新聞報道反思

部落格是指個人通過網路日誌的形式釋出資訊的平臺,因此也被稱為“自媒體”。通過部落格,人人都可以成為資訊的釋出者,從而擁有更多的言論自由。特別是部落格與生俱來的自由性、隱匿性和開放性,使其能夠引發更多的社會參與和公眾討論,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為輿論監督的重要力量。2007年的“周老虎”事件,2008年的“天價煙”事件、2009年的“躲貓貓”事件,都是部落格以及網路輿論呈現事實真相、推動問題解決、促進社會進步的突出表現。

問題在於,如何保證部落格這種自媒體所釋出資訊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在部落格中,人人可以釋出資訊,但又無需對資訊負責,這樣一來,資訊的真實性和客觀性也就難以得到保證。特別是在網民非正當使用或別有用心地使用部落格的情況下,部落格很可能淪為一種助紂為虐的工具。“艾滋女”事件的始作傭者楊某,正是利用部落格這種個人資訊平臺來實現對閆德利進行“自我誣陷”的。在“艾滋女”事件中,部落格淪為一種攻擊和誹謗他人的傳播工具。“艾滋女”事件表明,部落格讓楊某誣陷閆德利,毀壞其名譽的圖謀順利實現,閆德利無辜地成為“被艾滋”者。因此,公民應當如何正確地使用部落格這一傳播形式,社會如何對部落格進行合理而有效的管理,就成為一個十分重要的現實問題。#p#副標題#e#

網站炒作要不要?

“艾滋女”事件的發生過程表明,在對點選率頂禮膜拜的情形下,網站不加甄別地炒作“熱點”,往往會成為謠言的“幕後推手”。“艾滋女”之所以成為轟動一時的媒介事件,與網站的推波助瀾是分不開的。筆者搜尋發現,在“閆德利”釋出博文,尤其是公佈一份有279個電話號碼的“性接觸者通訊錄”後,網站就爭相轉載和炒作部落格中的爆炸點。例如,《閆德利事件為報復 為爛得出名?》《河北“艾滋女”曝光279名性接觸者電話號碼》《艾滋女閆德利再自曝 公佈“接觸者”只為尋夫》等。

網站不同於部落格等自媒體,它需要一定程度的約束和規範,要對釋出的資訊負責。然而,在“艾滋女”事件中,網站卻一味地跟風炒作,使得報道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受到踐踏,而大量色情內容的轉載和散播,又極大地侵犯了當事人的權益,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所有這一切,恰好表明網站“把關人”的缺位。

顯然,網站“把關人”的缺位是由當前激烈的媒體競爭環境以及經濟利益的驅使所造成的。網站要想生存下去,並且獲得盈利,就必須使自身擁有大量的點選率。為了吸引受眾,網站往往表現出過分迎合受眾心理的不良傾向。“艾滋女”事件中部分網站的行為正是這樣一種過分迎合受眾心理的表現。

在某些網站經營者眼裡,“艾滋女”的出現恰恰為網站提供了一個可以充分用來吸引網民眼球的素材。首先,“艾滋女”作為特殊群體的一員,本身就是一個新聞“賣點”,加上在部落格上進行自我曝光,以及離奇、慘痛的經歷和報復社會的心理,更是為這個“賣點”加料,特別是部落格中的那句“我的人生既然已經爛了,那就要爛出名氣!”幾乎成為媒體狂炒“閆德利”的根由。其次,“艾滋女”有279名性接觸者更是一大賣點。有的網站不僅大肆轉載部落格釋出的通訊錄,還對此添油加醋,例如《“艾滋女”曝光279個性接觸者號碼 自稱很驕傲》,《閆德利曝光的不是性接觸者,而是寂寞?》。再次,“艾滋女”自曝色情圖片和視訊,也是吸引受眾眼球的一大賣點。有的網站調侃,這是繼2008年初明星豔照門事件後的又一次“豔照門”。還有的網站為了滿足受眾的獵奇心理,專門轉載了這些色情圖片和視訊。 “艾滋女”事件中網站的這種浮躁心態應當引起人們的深入反思。#p#副標題#e#

傳統媒體獨立寒秋?

應當說,“艾滋女”真相較快地被揭示出來,是與傳統媒體的努力分不開的。10月18日,《新京報》報道,閆德利稱“網上的一切都不是真的”。19日晚,閆德利接受新華社記者的專訪。20日,新華社的稿件見諸網路。

不容迴避的是,也有一些傳統媒體匆忙介入而為謠言推波助瀾。10月14日,南京某報刊登《“艾滋女”開博曝光數百性接觸者》一文,率先把“艾滋女”從網路資訊的海洋中打撈出來。這篇報道在網上廣為流傳,不管是上網媒體,還是網上媒體,都大量轉載。10月16日,該報再報猛料,刊登《艾滋女閆德利再自曝 公佈“接觸者”只為尋夫》一文,這篇文章同樣成為了被爭相轉載、熱炒的物件。“艾滋女”事件中,報紙和網路如同進行了一場接力賽:“艾滋女”首先通過網路曝光,然後報紙介入,而後網路又對報紙的失實報道大力轉載,形成惡性迴圈。

本來,在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傳統媒體應該冷靜求證,謹慎介入,做好網路資訊的“把關人”,肩負起報道事實真相和正確引導輿論的職責。然而,某些傳統媒體偏偏忘卻了社會責任。南京某報在《艾滋女閆德利再自曝 公佈“接觸者”只為尋夫》中稱:“本報前天報道了《“艾滋女”開博曝光數百性接觸者》之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昨天,記者與公佈性接觸者名單的當事人閆德利取得了聯絡,她表示自己已遭遇死亡恐嚇……‘每天在QQ上詢問我事情真相的人成百上千,我實在沒有時間一一回應。’在得知記者身份後,閆德利主動表示想聊一聊。”這段文字的字裡行間,有諸多地方令人質疑。首先,報道動機是什麼?記者報道此事,是為了履行告知義務,還是藉機炒作?記者為何在“通訊錄”公佈次日就不加鑑別地報道此事?“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可謂一語道破其炒作天機。其次,為什麼不懷疑資訊來源的可靠性?從“在得知記者身份後,閆德利主動表示想聊一聊”的敘述可以看出,記者的採訪是採用QQ進行的線上採訪。在這種情況下,“閆德利”是真是假,顯然無法得到確認,為什麼不深入調查?還有,“閆德利”博文開始聲稱要報復男人,隨後卻又改口說要尋夫,如此矛盾的說法為何沒有引起記者的懷疑?

可見,在“艾滋女”事件中最初介入的報紙非但沒有進行深入調查,而且還加入炒作隊伍,成為網路媒體的“共犯”:先是對“艾滋女”開博曝光數百性接觸者進行報道,後又急於對事情進行挖掘,以至於忽略了新聞的真實性,喪失專業品格,這是值得認真檢討的。在資訊氾濫、競爭激烈的媒體環境中,新聞從業人員更應該擁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保持客觀冷靜的頭腦,不跟風,不炒作,不迎合受眾的低階趣味。#p#副標題#e#

教訓不大,但足夠深刻

誠如一篇報道所言,“事件爆發、網路熱傳、傳統媒體介入、公權力登場、真相大白……這樣的套路藉助網路加速器飛速地完成周期,已經為社會所‘習慣’。”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我們應當充分吸取“艾滋女”事件的教訓:

首先,加強網民的道德建設。部落格的開放和自由,使得人人都能夠成為資訊釋出者,從而進入了公民新聞時代。然而,真正的公民新聞必須建立在公民的理性自覺與道德自律的基礎之上。因此,網民應當樹立良好的道德觀念,自覺規範自身行為,理性使用媒介,避免網路暴力的出現。當然,一旦出現像“艾滋女”事件始作俑者楊某這樣的道德敗壞乃至違法者,就應當繩之以法,維護社會的公正秩序。

其次,強化媒體的“把關”職責。我國網民數量龐大,構成複雜,網路傳播秩序僅僅依靠網民的自律是遠遠不夠的。無論是網站還是傳統媒體,都應當充分行使“把關人”的職責,維護資訊傳播的良好秩序。一方面,媒體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必須牢記自身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新聞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專業素質和道德修養,努力保證新聞的真實性,拒絕報道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內容。

再次,健全網際網路管理制度。人類社會對網際網路的管理還處在摸索階段,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都是前所未有的。要有效應對網路上出現的各種問題,必須健全網路管理制度。例如,如何加強網路監管,打擊網路謠言,規範網路倫理,保護公民權利,等等,都是值得從學理上加以討論和從制度上加以建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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