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碼(十一米)罰球由主罰球員踢出,踢出時,除主踢者外,及對方守門者外,所有球員必須:
(甲)距離皮球至少9.15公尺
(乙)站在比賽範圍內
(丙)站在罰球區域外
十二碼(十一米)罰球未踢出前,對方守門員必須站在已方的已方的球門線上。主踢罰球者,不得在皮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再次玩球。
主罰十二碼(十一米)時,越位球規例仍有效。
如果攻方有一名球員過早跑前,而該罰球已射入,則必須重踢;如果罰球不入,則該球判球門球
如果守方一個球員過早跑前,而該罰球已射入,則判入球。如果不入,十二碼(十一米)罰球必須重踢。假如發球擊中門柱或橫楣反彈,主射發球者不能立即第二次踢球。如有必要,半場完畢或全場完畢時可以加時,以便完成主踢在比賽進行中犯規引起的十二碼(十一米)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