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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鉈中毒朱令事件真相 社會的良知如此漫不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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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清湖大學學生朱令,在學校期間莫名出現鉈中毒的現象,讓其遭受了身體和心理上雙重傷害,一位才女宛如“智障兒”,這件事情背後,也驗證著社會的良知過於漫不經心。

朱令事件

由於朱令沒有鉈的接觸史,警方認定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經過調查之後,幾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遙法外,尚無明確結果。且由於警方對事件處理過程中的一些異常行為,讓朱令案成為公眾事件,從而衍生出對於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種猜測。

朱令的同宿舍同學孫某,曾被警方作為嫌疑人在1997年帶走調查,警方稱她是“唯一能接觸到鉈的學生”。後來孫被釋放。多年來,不少網友認為孫某有動機並瞭解鉈的屬性、有獲得鉈的途徑,因此有投毒的嫌疑,並一直呼籲警方重啟調查。2013年4月16日,隨著復旦投毒案的告落,關於徹查朱令案的呼聲亦再度湧現,昔日作案嫌疑人孫維遭到社會輿論的廣泛爭議。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作出迴應,表示礙於證據滅失無法偵破,且過程中未受任何干擾,呼籲公眾理性看待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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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中毒前風采

朱令事件回顧

鉈中毒

鉈中毒和診治從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開始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飯;接著(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後(12月8日)她的頭髮開始脫落,並在幾天內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得到緩解,並長出了頭髮,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朱令返校。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惡化,她的腿疼痛很厲害,並感到眩暈,朱令父母將其送往北醫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帶朱令到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專家門診,李舜偉教授接診後,告訴朱令的母親“太像60年代清華大學的一例鉈鹽中毒病例了”。但是由於朱令否認有鉈鹽接觸史,並且協和醫院不具備做該項化驗的條件,協和醫院沒有進行鉈中毒的檢測。

1995年3月15日,她的症狀加重,開始出現面部肌肉麻痺、眼肌麻痺、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進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病房,協和醫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神經根神經炎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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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

1995年3月23日,朱令中樞性呼吸衰竭,協和醫院採取了氣管切開術。

1995年3月24日,協和醫院開始對朱令採取血漿置換療法,前後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有些人認為這對未確診的情況下維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這個過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

1995年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協和醫院的重症監護室(ICU),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

1995年3月28日陷入昏迷狀態,直到8月31日甦醒,朱令共昏迷長達5個月。

協和醫院對朱令進行了多項檢測(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脊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統,化學物質中毒,抗核抗體,核抗原抗體和萊姆病等),但除了萊姆病以外,其它專案的化驗結果皆為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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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美的朱令

網際網路求救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系92級學生貝志城、蔡全清等人當時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3]通過網際網路向Usenet的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之後收到世界18個國家和地區回信1635封(一說超過2000封,貝志城說超過3000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覆認為這是典型的鉈中毒現象。聖裘德兒童研究醫院[9]的醫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鉈中毒,認為根據頭髮脫落、胃腸道問題和神經問題等症狀幾乎可以確診”。由於當時中國網際網路不發達,海外UCLA的Dr. Xin Li 在UCLA的伺服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幫助建立了UCLA朱令鉈中毒遠端診斷網,在朱令鉈中毒遠端診斷的資訊釋出和協調上起了關鍵作用。

1995年4月18日,貝志城拿著翻譯好的電子郵件到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區門口給醫生參考,但他認為沒有得到積極迴應,很少人蔘看,也沒有采納電子郵件中的鉈中毒判斷和相應的檢測辦法,使得當時網上遠端診斷的結果沒有及時發揮相應的作用。

確診治療

由於網際網路上的回信懷疑是鉈中毒,當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的陳震陽教授可作做鉈中毒鑑定後,在一位有良心的協和醫生暗中幫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腦脊液,血液,指甲和頭髮,於1995年4月28日來到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進行檢驗。當天,陳震陽即出具了檢測報告,認為朱令為兩次鉈中毒,第二次中毒後朱令體內鉈含量遠遠超出致死劑量,並懷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時建議服用普魯士藍解毒。

根據網際網路的反饋以及陳震陽1995年4月28日的化驗結果,朱令開始服用對症藥普魯士藍,服用當天,血液中的鉈離子濃度開始下降,這是朱令到協和醫院求診的第50天,一個月後(一說10天),體內的鉈被排出。但是,由於鉈離子在體內滯留的時間太長,朱令的神經系統遭到嚴重損害,視覺幾乎完全喪失,肌體功能也受到嚴重損傷,且仍處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從長達5個月的昏迷中甦醒。1995年11月,朱令從協和醫院出院,轉入其他醫院和康復中心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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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事件

朱令事件立案調查

1995年4月28日晚,當朱令被確診為鉈中毒後,朱令父母立即向清華大學當時的化學系副系主任、主管學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報案的請求,薛隨即向清華大學保衛部部長兼清華大學派出所副所長報案。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開始正式立案調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鉈中毒確診後的五一放假期間,朱令宿舍曾發生離奇盜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

鉈是一種劇毒化學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極毒物品級分類與品名編號》(1993年10月1日執行)中鉈與氰化物同為A類。“據公安局有關人士說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鉈和鉈鹽的單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觸到鉈的只有二百多人”。警方並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觸過鉈鹽,也排除了其家人和親朋接觸過鉈鹽。朱令家人委託的兩名代理律師之一張捷指出,“根據警方目前提供的情況來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實原因,也就是說背後存在一個凶手”。 而瞭解內情又有幾十年破案經驗的老公安王補推斷“嫌疑人的範圍是很小的”,並根據清華大學女生宿舍的嚴格管理,進一步推斷“朱令身邊就有凶手”。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兩年之後,北京警方對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孫維採取了第一次突審。在這以前見諸報道的關於案件的進展和調查情況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時分到朱令父親單位調查過朱令父親和孫維父親的關係;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屬,“只剩一層窗戶紙了”;1996年,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物件”,“上面批准後,開始短兵相接”;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領導對朱令家屬表示案件難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學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將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偵破行動,但後來一直沒有下文 。

在朱令母親朱明新1997年11月發表在UCLA朱令鉈中毒遠端診斷網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懷疑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學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警方同時說明有證據顯明是嫌疑人自己利用鉈中毒測試報告出得太晚,破壞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還有小於1%的硬體證據缺失。但警方表示不會放棄並有自信心在公開的法庭上給嫌疑人定罪。但是,從1995年5月7日以來的11年(2006年),這個案件沒有進入法庭階段,北京警方一直沒有宣佈偵破此案,也沒有公開任何有關的細節和原因。但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在2006年對採訪他的記者提及“這件事在調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結論”,且“這件事情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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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中毒後

朱令事件調查結果

嫌疑人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學孫維,被警方認定為是唯一能夠合法取得鉈鹽並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經過詳細調查,警方正式將其列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級即將全部畢業,人證即將難以獲得為由,上書北京市公安局長。1997年4月2日,孫維作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處帶走,並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紙上簽字。在被連續偵訊審問8個小時後,孫維被家人接回家。此外,朱令家人還曾上書國家領導人要求加快辦案,但上書時間沒有說明。

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宣佈結案,並以“超過法定期限”為由解除孫維作為嫌疑犯所受到的強制措施。但匪夷所思的是,公安機關沒有告知朱家此案已結,朱令父親聲稱“之前得到的答覆一直都是‘正在調查中'。”直至2008年申請資訊公開時,才獲悉已於1998年結辦。

2008年5月12日,朱令父親吳承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鉈中毒案偵破過程和結果的申請,並於當日被受理。十八天過後,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為由發出“政府資訊不予公開告知書”。

2013年4月,朱令同學王一風開腔,直指孫維有重大投毒嫌疑。孫維曾在2005年的天涯社群聲明裡指出,自己並非唯一能夠接觸到鉈的學生,稱幫老師做實驗使用的鉈溶液是別人已經配好放在桌上的。對此,王一風回憶稱當年清華大學一共有七個人可以接觸到“鉈”,分別是兩名教師(李隆弟和童愛軍)、三名女研究生(87級女生陳某、88級女生趙某、89級女生朱某)和兩名本科學生。其中一個為90級男生吳某,另一個就是孫維,“女研究生住在別的樓。只有孫維可以近距離接觸朱令的日常用品。”

曾有傳言稱警方當年“從孫維床底的箱子裡找到朱令的咖啡杯”,並且“有被徹底清洗過”,孫維當時辯稱“朱令在住院怕杯子落塵”。對於該傳聞,一位自稱孫維室友名為“太陽正暖”(與孫維宣告相隔4分鐘)的ID在網上發帖稱,孫維住在雙層架子床的上鋪,言下之意否決了“在床底下有孫維的箱子”之說法。此外,據派出所通報,朱令中毒住院後,所在宿舍曾因“盜竊”致現場被破壞,地板上散落著錢。一位老師事後告訴朱令父親,其他同學都沒丟東西,唯獨缺少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還有一個不鏽鋼杯子滾落在床鋪下。

輿論洶湧之下,許多“小道訊息”開始曝光。比如,網上就出現一份據稱是黑客擷取的當年孫維在天涯釋出宣告前給幾位同學的“發帖指南”,其中講述孫維如何指導同學如何從人品、社團狀況、學校管理等方面,跟帖支援她的宣告。公安部門保持著沉默,讓這一輪民意聚焦,有些“未審先判”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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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朱令

朱令事件家人訴醫院

朱令家人認為,協和醫院誤診並耽誤了治療時間,才使得鉈中毒給朱令帶來了嚴重的後遺症。1996年12月,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截止至今,未見披露姓名以及所在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朱令家人的委託將協和醫院起訴至東城區人民法院,“要求醫院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近80萬元”。1997年10月,北京市醫療事故鑑定中心作出協和醫院不存在過失、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1999年4月2日,一審協和醫院勝訴。

1999年12月,免費代理此案的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俞蓉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進行鑑定的申請,法院委託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再次鑑定,該單位出具了鑑定意見:“(協和醫院)該不作為的行為導致被鑑定人朱令病情被診斷的延誤,因此,北京協和醫院在本次醫療行為上存在一定的不當之處”。 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協和醫院補償朱令醫療等損失10萬元。

事件後續

風波再起

2006年前,關於朱令事件,僅偶見華文媒體報道,主要集中於朱令的悲慘遭遇,遠端醫療的作用等。1995年9月,《女友》雜誌記者陳童曾採訪朱令同宿舍女生,遭冷遇。2002年,在網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孫維。同時,貝志城以真名實姓在“新語絲”網站發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況》一文,介紹了一些內幕。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群,一名ID為“skyoneline”的網友發表了《天妒紅顏:十年前的清華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群內引起了關注。12月30日,一個ID為“孫維宣告”的網友(此帳號由孫維父親證實為孫維本人,同時也被在天涯發表評論的部分物化2班同學證實)發表了《孫維的宣告——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以孫維的名義公開為自己辯解,激起眾人的討論,並引起網民對此案極大的關注。在網路上,很多網友譴責孫維為投毒者,一些網友找出了孫維的家人、住址、所在單位等資訊,還有朱令和孫維所在班級的同學列表。2006年1月中旬起,《中國日報》、《新聞晨報》、《法制早報》、《南方人物週刊》、《新民週刊》、《青年週末》、《華夏時報》、《大連晚報》等眾多媒體對了朱令事件相關內容以及網路上的討論進行了報道。

2007年1月22日、23日中國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CCTV-1)《東方時空》節目播出專題記錄片《朱令的十二年(上)、(下)》,將此案的關注又推至一個更新更廣的高度。

輿論認為警方有責任、有義務向公眾澄清並及時迴應:

1.朱令案到目前為止19年懸而未決的局面,究竟是何原因?

2.警方當時掌握了哪些證據?

3.案子卡在哪裡?

4.當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層窗戶紙了”的表態是否屬實,又指向哪個嫌疑人?

5.對朱令家屬的詢問乃至申請資訊公開,究竟為何搪塞、不予告知?

6.玄之又玄的所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具體指的是什麼?

7.特別是公眾質疑的,當年本案有沒有受到權力的不正當"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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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宛如智障

朱令事件資訊公開

2013年5月9日,李春光依授權曾再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方面寄送《資訊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結辦”朱令案的事實材料依據、規範性檔案依據及相關程式文書資料等。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迴應稱,當年“認定有投毒犯罪事實發生”之後,曾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但由於“時間已近半年,相關場所沒有監控設施,犯罪痕跡物證已經滅失”,並否認警方在工作中受到干擾。

朱令事件不明來信

2013年9月26日,網友@ Fang_2014在微博釋出了“一封奇怪的來信”。據稱,“2013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寫自美國洛杉磯、寄自拉斯維加斯的信件”,落款“鼕鼕”的作者在信中稱,如果不是朱令影響別人休息,“也不會被同宿舍人集體毒殘”。南都記者未能聯絡到“@ Fang_2014”求證信件照片的來源。

據微博記錄,此前其曾去醫院探訪,“和吳叔叔、朱令晚飯前一起在醫院裡散步”。

@ Fang_2014的微博發出後引發猜測。簡介為“幫助朱令基金(海外)官方微博”的@幫助朱令在微博中指出,從照片看,這封列印信用的是A 4紙,當地並不通用,“在美國基本上買不到A 4大小的紙”。

@Fang_2014稱,“信件已交@平安北京,目前尚未得到答覆”。

人物近況

從1994年中毒至今,經過十年多的康復治療,由於鉈中毒損傷的不可逆轉性,朱令的智力、視覺、機體和語言功能都沒有得到恢復,留下永久的嚴重後遺症,朱令的生活根本無法自理,必須由年邁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

許多關心朱令的人士在2004年3月發起成立了“幫助朱令基金會”,建立和維護有關朱令的網站。截至2006年3月,基金會海外募捐已超過三萬三千美元;其中部分捐款已送達朱令家庭,作為她的康復治療費用。

2006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師事務所接受朱家委託,提供法律援助,派出張捷和李海霞兩位律師為朱令家屬提供法律服務,維護朱令及家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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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中毒後受傷

朱令事件各界反應

“嫌疑人”孫維再澄清

孫維雖於1998年8月被警方解除嫌疑,多年來仍被網友認為疑凶。2013年4月18日孫維時隔7年發帖:等待真相笑罵由人,我比任何人都想將真凶繩之於法。

知名作家巫昂:朱令、為了忘卻的紀念

這個案子對於我們七零後生人來說,有個基本責任:隔段時間要重新提起,讓晚來的新一代人重新去網上看一遍相關資料,這件事不應該被遺忘,她是真切存在的,她伴隨了整整一代人的記憶,以及無法表達的恥辱感。就是那種即便你什麼事都沒做,也深感愧疚的奇特的恥辱感。記住,也是我們眼下能做的唯一的事了,有時候,記憶是某種更為有效的反抗,某種等待時機的態度,以及高於同情的堅韌不拔。

朱令鉈中毒案律師

委託代理該案的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李春光證實,他和另一代理人把共同簽署的《律師函》,已經妥投至清華大學,意味著對該校法律責任追究程式正式啟動。2013年9月26日晚9點22分,律師李春光在其微博上釋出了案件的最新進展——清華大學校方已收閱此前發出的《律師函》,並且校方高層開始與朱令父母接觸,律師團也已啟動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資訊公開事宜,目前,北京警方與朱父母仍保持溝通中。

明星關注

朱令案也引起陳坤、姚晨、范冰冰、李冰冰、水木年華盧庚戌等明星的注意,他們紛紛轉發微博試圖讓大家更多關注朱令案,也希望大家能夠捐款幫助朱令。陳坤同樣也轉發了“幫助朱令”的微博,並表示自己為朱令,為朱令的老父母捐助十萬。

朱令事件無疑是一起悲劇,一定程度上來說,朱令事件也是一面鏡子,啪啪啪的扇著社會的臉。逍遙法外的凶手是對社會公民的威脅,是對朱令的褻瀆,是對醜惡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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