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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連續8天偷雞179只 偷雞賊菜市場銷贓被抓獲

來源:歐巴風    閱讀: 5.6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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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雞摸狗、雞鳴狗盜用在這個偷雞賊身上真是不爲過,這名男子偷雞上癮,竟然一連偷走了179只活雞,園主不淡定了……

第一次偷土雞得手後,藍某盜竊活雞的行爲一發不可收拾。連續8天按照同一個作案手法,到東莞大朗鎮的一個荔枝園內偷雞。因爲數量較大,被園主發現蹤跡,隨即報警。藍某在第8次得手後準備去菜市場銷贓的路上被警方抓獲。

男子連續8天偷雞179只 偷雞賊菜市場銷贓被抓獲

偷雞

昨日,記者獲悉,東莞第二人民法院判處藍某觸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通過案件的庭審,記者瞭解到,藍某今年40多歲,系廣西上林縣人。2015年11月1日開始,藍某攜帶木棍、蛇皮袋、鐵鉗竄至東莞市大朗鎮楊涌村荔枝園附近。他用鐵鉗將鐵絲網剪開後,鑽進荔枝園盜竊活雞。隨後,將盜得的活雞拿到大朗鎮某菜市場邱某(另案處理)經營的雞檔處進行銷贓。

2015年11月8日18時許,藍某再次採取上述作案手法,盜得飼養的活雞38只。藍某攜帶贓物離開,途經大朗鎮楊涌村人行天橋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當場繳獲活雞38只、作案工具一批及現金360元。破案後,公安機關依法將38只活雞發還給失主。經查,截至案發時,藍某一共偷了活雞179只。

男子連續8天偷雞179只 偷雞賊菜市場銷贓被抓獲 第2張

法院審理認爲,藍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法院視其具體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勿以惡小而爲之

主審本案的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陳燦鍾法官表示,君子愛財,當取之有道。藍某正當壯年,卻不找正當工作,以偷雞牟利,最終鋃鐺入獄,其教訓值得記取。偷雞看似小事,但若達到一定數額,即構成犯罪,應受到刑事處罰。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爲之”,看起來微不足道的的惡行,也有可能將人引向歧途,鑄成大錯追悔莫及。市民潔身自愛遵紀守法,當從謹慎做好小事開始。

偷雞摸狗是不正確的,違反道德甚至法律,因此大家千萬不要貪圖便宜,認爲偷雞摸狗是可行的。正所謂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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