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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信孩子“連坐”不能上重點 中青報:不可取

來源:歐巴風    閱讀: 3.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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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父母失信孩子“連坐”?這樣的做法不可取! | 內參快評

將近5月,一年一度的高中招生季悄然而至。圍繞着“省重點”、“市重點”等優質名校,一場看不見硝煙的教育競爭戰,已經悄然打響。然而在山東省,卻有一些孩子還沒等到中考,就已經提前敗在了“起跑線”上。

父母失信孩子“連坐”不能上重點 中青報:不可取

近日,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的名校、省級示範高中昌樂二中發佈了一項招生政策——報名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這意味着,所有父母曾有失信記錄的初中學生,不論再怎麼努力學習,都已經失去了進入這所重點高中的機會。

此舉一出,四座皆驚。網友說,這哪裏是什麼招生條件,分明就是21世紀的新式“連坐法”!在這樣的招生邏輯下,學生能否進入一所學校學習,不僅要看他的成績、品行,看他是否努力,還要被調查父母背景,要“家世清白”才能入學。這樣的規定,顯然偏離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則,也有悖於“不連坐”的現代倫理,令人無法接受。

父母失信孩子“連坐”不能上重點 中青報:不可取 第2張

說實話,有哪所學校不願意多招一些成績優異的學生,多收幾份學費呢?昌樂二中做出這樣的規定,顯然並非自作主張,而是受到了當地政府的影響。當記者就“連坐”相關問題採訪這家學校時,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規定是依照濰坊市委市政府出臺的《關於建立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意見》制定的。

這份《意見》明確寫道:“對有失信記錄者,限制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因此,昌樂二中所做的,只不過是執行了這份出自濰坊市委市政府出臺的規定而已。

不過,這樣明顯是“連坐”的規定,真的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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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沒有人喜歡失信者。濰坊市政府希望想辦法懲治失信者,普通大衆同樣期待着讓失信者們付出他們應付的代價。然而,良好的初衷,必須要採用合理的方法來實現。通過對地方重點高中施壓,要求重點高中不得招收失信者的子女,顯然是把力氣用錯了地方。

俗話說得好,一人做事一人當,不要說對失信者,就是對窮兇極惡的罪犯,我們也應做到“禍不及家人”,更何況是正處在教育關鍵階段的無辜少年!動輒“連坐”,既反映出了當地政府的懶政思維,也違背了現代的法治倫理。

當地的這種作風,難免讓人想起有些地方爲了推動徵地拆遷,而對“釘子戶”的公職人員親屬施壓,甚至解僱的做法。這類手段或許確有“實用”之處,但這就好比是“劫持人質”一般,有用倒是有用,但在道德、倫理、法治上根本無法說通,更不該是一個地方的政府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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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心人可能會指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中,確實提到過要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過高消費的問題。但是,“過高消費”和將子女送入高質量的名校並不是一碼事,這起事件中的昌樂二中作爲一家民辦公助的一流名校,並不是一般人認識裏的“高價貴族學校”,而且有不少低學費名額留給成績優異的學生。當地的所作所爲,從根本上講就是“連坐”,而不能用“限制失信者過高消費”的理由來掩飾。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關新聞的評論區,有不少網民出於對失信者的憤恨,都對這項政策表達了支持。這種輿論現象,應當得到充分的理解和關注。失信者造成的種種社會問題,確實令人深惡痛絕。但越是如此,我們就越應該用合理的方法解決失信問題,如此才能提高社會的信用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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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總是依賴“連坐”這類違背法治精神的做法,對失信者“以惡制惡”,只會進一步拉低社會道德的水準。懲罰失信者沒有錯,但我們絕對沒有理由拿無辜的孩子開刀,這應當是社會的基本共識。

作者 / 楊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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