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時尚訊 > 時尚訊爆料 > 迪瑪希被禁演 進口小哥哥成翻版旭日陽剛

迪瑪希被禁演 進口小哥哥成翻版旭日陽剛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迪瑪希被禁演,要說最新一季《我是歌手》(現改名《歌手2017》)的最大黑馬,則當屬來自哈薩克斯坦的“進口小哥哥”迪瑪希莫屬。首期節目上他便以一首世界五大最難法語歌之一的《一個憂傷者的求救》豔驚全場,聲音空靈通透,音域浩瀚寬廣,一舉奪得歌手排名互投及觀衆投票雙料冠軍;隨後再次憑藉改編並演唱名曲《opera2》而爆紅,一腔華麗的海豚音不輸原唱維塔斯。然而,人紅是非多,近日,維塔斯方面發表律師函,要求迪瑪希停止一切有關《opera2》的所有商演活動,並斥湖南衛視行爲非常不妥,引爆網絡熱議。

在《歌手2017》節目上演唱該曲目後,迪瑪希又在湖南衛視1月30日播出的《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再次演唱了《opera2》,同樣被媒體平臺大範圍傳播。據悉,《歌手》節目組是已經買了版權的,但《華人春晚》並沒買。而據網友爆料,迪瑪希原來定的並不是這首歌,這有彩排視頻流出可以查證,是湖南臺臨時換成了《歌劇2》,而商演歌手迪瑪希只能服從。所以,此次維塔斯發出的律師函並非針對迪瑪希,而是狀告湖南衛視侵權,並禁止迪瑪希在任何平臺與場合演唱該歌曲

迪瑪希被禁演 進口小哥哥成翻版旭日陽剛

迪瑪希因版權問題被禁演《歌劇2》,這讓人想到了此前曾鬧得沸沸揚揚的“旭日陽剛《春天裏》被汪峯禁唱”事件。當時草根歌手旭日陽剛同樣因爲演唱汪峯代表作《春天裏》一夜爆紅,之後接到汪峯方面禁唱,原因也是因爲侵犯歌曲版權。此事在當時掀起熱議,支持汪峯維權的網友表示,沒授權就進行翻唱的確侵權了;也有網友認爲汪峯此舉“太狹隘自私”,汪峯有權“叫停”,但大可不必斤斤計較。最終,此事還是以旭日陽剛停止翻唱而作罷。

如今迪瑪希被禁唱的命運與旭日陽剛如出一轍,因此網上有人將其比作“翻版旭日陽剛”。但其實,這兩件事還是有區別的,雖然都是矛盾焦點都是歌曲侵權,但此次維塔斯控告的並不是迪瑪希本人,而是湖南衛視這個平臺。因爲歌手參加電視歌唱節目,按照協議,唱的歌曲都是電視臺指定的,經紀公司太過唯命是從,並沒有太多自由空間,所以這個鍋理應主辦方來背,和迪瑪希本人沒有太大關係。

說起來,芒果臺並不是第一次陷入歌曲的版權了。早在4年前的湖南衛視跨年晚會上,主持人朱丹改編演唱了由邵夷貝創作的歌曲《大齡文藝女青年之歌》,之後邵夷貝的經紀公司發文控訴湖南衛視侵犯歌曲版權;同一年,羽泉在《我是歌手》演出時以一首改編版《燭光裏的媽媽》獲得冠軍,之後這首歌的詞作者李春利也向湖南衛視、羽泉以及羽泉的經紀公司發去律師函,指出三方存在侵權行爲,要求公開道歉並支付著作權使用費20萬元,之後湖南衛視公開致歉並賠償。

類似事例還遠不止這些,讓人想不明白的是,已有那麼多血淚教訓在前,爲何芒果臺依然在版權這個問題上再次栽跟頭?不知是有其他不爲大衆所知的內情,還是說芒果臺一直對版權意識不重視。

而對歌手迪瑪希來說,此次風波也暴露出他及其所在的經紀公司的版權意識不足。雖然和電視臺有關於選歌方面的協議,但當涉及到個人名譽與合法性的問題時,還是應該先打聽清楚再決定是否要演唱這首歌。更何況,對於一個歌手來說,要想走得更遠,不能一直靠翻唱他人的歌曲,而是必須要有自己的原創,希望迪瑪希方面能夠通過此事領悟到這點。

迪瑪希被禁演 進口小哥哥成翻版旭日陽剛 第2張

同時,這件事也暴露出一個新問題,即音樂節目選歌國際化之後的海外音樂版權問題。如今大部分廣播電視臺還是走音協處理音樂版權費用,即:

但是對於海外音樂版權來說,目前還沒有特別明確的處理方式,但要把此類音樂節目的改編歌曲用商業用途,這一塊的版權問題還得跟上。

藝術欣賞上而言,音樂無國界。但是,從知識產權保護上而言,音樂版權理應受到保護。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著作權人的勞動成果,也希望通過此事再次激發音樂人和公衆的版權保護意識。

明星八卦
時尚訊評論
影視資訊
演出活動
體育吧
時尚訊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