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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趙鴻飛現任妻子是誰 曾被疑背叛女友致女友被姦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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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趙鴻飛現任妻子是誰 曾被疑背叛女友致女友被姦殺

京華時報報道:《知音》雜誌一篇題爲《北漂女孩午夜夢魘約會明星男友前路幾何》(以下簡稱“《北》文”)的文章,講述了一名女孩與男友爭執後離開,並在天津火車站附近遭民工姦殺的故事。網友人肉搜索發現,男主人公是出演《神鵰俠侶》、《太祖祕史》等多部影視劇的演員趙鴻飛。負面評價給趙鴻飛帶來巨大壓力,他於是起訴《知音》、文章作者天津民警張某及轉載網站,追討百萬“名譽費”。一審法院判決趙鴻飛獲賠73萬餘元。10日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撤銷賠償63萬餘元經濟損失的判決,只認定了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文章披露趙鴻飛的個人資料演員趙鴻飛以該文章侵犯名譽權和人格權爲由,將《知音》雜誌的出版方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文章作者天津市公安局民警張某,以及轉載文章的賽爾網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知音公司收回全部已發行的涉案刊物,要求賽爾公司刪除文章及網上評論,要求知音公司和作者張某在報刊和網絡上公開道歉、賠償直接經濟損失7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及相關支出7萬餘元。《北》文描述了一個女孩被姦殺的過程。文章稱,2007年10月10日晚,天津火車站附近,一名民工企圖強姦一名年輕女孩,雖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掉了民工的舌頭,但最終還是被民工殺害。文中所有人物都使用了化名,男主人公叫李晨楓,女主人公叫陳麗陽。文章寫道,“李晨楓的身份讓辦案民警頗感吃驚,24歲的李晨楓畢業於北京一家電影學院表演系,一直以來大多出演古裝劇,在電視劇《神鵰俠侶》、《太祖祕史》等多部古裝劇中擔當大梁,他英俊飄逸的扮相一直被觀衆所津津樂道。李晨楓與許多明星大腕如寧靜、唐國強、斯琴高娃、謝霆鋒、伊能靜等演過對手戲,被喻爲內地新晉‘實力派小生’……”趙鴻飛一方指出,文章介紹了“李晨楓”所出演的劇目、畢業院校甚至是居住地址。而文章中點名介紹的3部電視劇,恰恰只有趙鴻飛一個人同時出演了,讓人一看便知男主人公就是趙鴻飛。

【圖】趙鴻飛現任妻子是誰 曾被疑背叛女友致女友被姦殺 第2張

文章情節被指胡編亂造趙鴻飛在起訴書中稱,文章捏造了他的私生活,將與殺人案件毫無關係的他牽扯進去,並惡意醜化成一名冷酷無情、道德敗壞、無恥至極的感情背叛者。例如文中還提到,“李晨楓開車直奔天津站而去。此時,已經是夜裏11點多鐘了”,“一路上,陳麗陽依然不停地指責李晨楓‘無情無義’,把她從北京誆來耍着玩兒。李晨楓越聽心裏越氣,此時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趕快把她送到車站。他隱約看見遠處車站的燈光,順勢將車停在一公廁附近,讓陳麗陽下了車,然後指着遠處那片閃爍的燈光說:‘那邊就是天津站了,我的車開不過去,你走過去吧’。”趙鴻飛一方指出,文章提到李晨楓將陳麗陽放在一個偏僻黑暗的“公廁”旁,但實際上下車地點是一處有醫院、學校、居民區的繁華地點。據瞭解,趙鴻飛提交了他於2008年5月7日與《九鼎迷蹤》攝製組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由他扮演藤偉,並向趙鴻飛支付62.5萬元片酬。他還提交攝製組於2008年6月8日向他出具的解約通知書,稱“攝製組看到相關網絡及網民對趙鴻飛的一些微詞”,決定終止與趙鴻飛的合作。

【圖】趙鴻飛現任妻子是誰 曾被疑背叛女友致女友被姦殺 第3張

知音作者稱取自真實案例知音公司和作者張某則稱,沒有虛構事實。文章中“趙鴻飛與被害人之間的事是被公安局和司法機關記錄在案的事實,該文不屬於民法所保護的個人隱私”。知音公司和張某還提出,網絡上對趙鴻飛的評價屬於不瞭解真相的廣大網友自身的主觀感受和斷章取義,不能作爲趙鴻飛社會評價降低的依據。賽爾公司則稱,網絡上的信息並非由他們發佈,而且已將相關內容刪除,因而不應該承擔民事責任。作者爲警方內部刊物記者一審法院認爲,《知音》雜誌2008年第18期6月月末版上刊登的《北》文,以天津市發生的一起故意殺人案爲背景。文中雖使用了化名,但文章的一些描寫使讀者能夠推定男主人公就是趙鴻飛,而且作者張某也承認,文中的男主人公“李晨楓”的人物原型就是趙鴻飛。作者張某是天津市公安局內部刊物的記者,《北》文並非單位要求報道發表的。大量網友讀完《北》文後憤怒不已,譴責趙鴻飛的自私和冷漠。法院認爲,張某的文章涉及了很多趙鴻飛的個人隱私。張某未經過趙鴻飛同意,利用職務便利,以刑事案件中訊問筆錄等大量案卷中反映的事實作爲文章內容,並加上自己的評論,直接誘導讀者對趙鴻飛做出不良的社會評價,因而張某的文章已構成對趙鴻飛名譽的侵害,張某應承擔民事責任。法院指出,知音公司對文章未盡審查義務,致使侵犯趙鴻飛名譽權的文章被公之於衆。一審法院依據趙鴻飛提交的《九鼎迷蹤》的聘用合同和解聘通知書,及保全證據所花費的公證費,判決知音公司和張某賠償趙鴻飛63萬餘元。此外法院還判決,知音公司和張某賠償趙鴻飛精神損害10萬元,並在《知音》上刊登致歉聲明。知音公司和張某隨後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對趙鴻飛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後認爲,不能認定趙鴻飛的經濟損失與其隱私受到侵害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而維持了一審法院刊登致歉聲明和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的判決,撤銷了一審法院63萬餘元直接經濟損失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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