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薛之謙
鳳凰網娛樂 (文/蕭蕭)日前,網紅李雨桐在微博爆料薛之謙在與自己戀愛期間,曾欠自己1000萬未還。9月14日,薛之謙針對此事發布長文迴應。稱自己與李雨桐確實爲UUJULY網店合夥人,但自己並未如其所說欠錢不還:“要是真的欠李一兩千萬,我願意直接入獄。”
9月12日,李雨桐爆料薛之謙欠錢不還。李雨桐說,自己與薛之謙曾是網店合夥人,並在薛之謙離婚後和其相戀。薛之謙離婚後,要求李雨桐和自己共同承擔要支付給高磊鑫1000萬分手費,而分手費支付後薛之謙並未償還。
網店合同
欠錢一事,薛之謙堅定否認,還舉出種種例子,以證明自己並非“一個愛佔別人便宜的人”。至於李雨桐所言,薛之謙表示:“要是真的欠李一兩千萬,我願意直接入獄。”另外,薛之謙還提到,網店UUJULY在李雨桐退出後面臨解散,也是薛之謙支付了100萬遣散費。
至於李雨桐爆料曾有電商欲與網店合作,薛之謙開口索要400萬預付款一事,薛之謙也一併否認了,還說這樣的爆料“實在太無聊了”。薛之謙還說自己連夜覈對了網店經營期間的賬單,據薛之謙解釋:“我們合作一共三年多,李雨桐共計拿1079萬,我拿了850萬。”
最後,薛之謙還說,自己之所以現在纔回應,是因爲自己剛剛回國整理完部分證據,而自己“爲以上所有的言行負責,願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