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匪我思存”想必喜歡看小說的人也還是知道的這個人的,她就是一位堅持原創寫小說的人,而且她的作品好像經常的被人抄襲,但是這些其實不是什麼問題了,問題是竟然還有人經常的反咬她,所以啊再善良的人也不能面對這樣的欺辱啊,最近她發文表示要爲自己維權,而且寫了一篇很打動人的文章,感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原創永遠都不死》完整版原文
記得有位作者說過,如果所有侵權的對象她都起訴,大約只有睡在朝陽區法院門口了。
至於我,一件事連着一件事,已經有吃瓜羣衆不耐煩的在問了,怎麼是你?怎麼又是你?怎麼還是你?
是啊,常年累月被抄襲,被侵權,被侮辱,被各種傷害之後,加害者還出來振振有詞指着鼻子罵受害者不要臉蹭熱度,你忍,很快就有下一次,你撕,很快也有下一次,這就是中國原創的現狀。
我一點也不想說什麼原創已死,不管怎麼樣欺凌,原創永遠不死,因爲但凡還有一個原創作者活着,但凡還有一個原創作者在堅持創作,原創就永遠不死。
至於被欺負的現狀,我也不想哭,哭哭啼啼有什麼用,那幫混蛋會因此心生憐憫,從此不再侵權,不再抄襲,不再傷害你嗎?別癡人說夢了,人家正在舉杯慶賀,看,某原創作者終於忍不住拍案而起出來撕了,趕緊買營銷號趁機炒一波熱度啊。
我也不想說粗話了,對方官微公然侮辱我已經去世的父親的時候,當時我忍不住罵人了,爲人子女,被人侵權了,還被辱及已經去世的至親,是個人都忍不了。罵人有用嗎?沒用的,對方得意洋洋,覺得終於刺激到了,傷害到了,在你傷口上狠狠撒了把鹽。
我也不想求轉發了,說實話,轉發有什麼用呢,哪怕轉發到十萬條,二十萬條,侵權劇仍舊在播,法院二審遙遙無期,就算二審仍舊打贏了,對方又能賠多少錢?
如果要談錢,從一開始,這官司就不應該打,因爲有維權的時間和精力,去寫哪怕半部書,所獲是賠償的多少倍,這筆賬太容易算。
三年了,一直在想,到底會有個說法,雖然明知道,可能最後不過是個笑話。
看到有網友留言說,言情如此,何況耽美。
不是不灰心的。
播也播了,二審還沒開始,對方就播了,你問我怎麼辦,說實話,我毫無辦法。
抱歉讓你們失望了,我盡了全力阻止,動用了一切可以動用的手段,然而沒用。
現狀如此,被人毫不遲疑連頭帶臉踩過去踐踏,我毫無辦法。
抱歉,就是這麼簡單一樁事,害得大家又看到我灰頭土臉,打官司沒什麼用,算算現在訴訟費加律師費,還有各種證據的費用,大約百來萬,扔在水裏也沒聽見一聲響。
我知道各位原創同仁對我抱有一定希望,覺得我是所謂“大神”,多少有點影響力,也許我維權能有用。
抱歉讓你們失望了,我盡力了,然而現狀如此。
一審雖贏,與輸無異。
二審未判,遙遙無期。
對方播也播了,錢也掙了,還拿我不停的炒作,四處宣揚這是匪我思存原著改編。
有時候覺得自己挺可笑的,也許命運的車輪輾過來的時候,我正在螳臂當車。
現在明白了法官當初問對方和解不和解時,對方爲什麼傲慢的搶着說不和解。
我對這結果無能爲力,真是抱歉。
官司還會繼續打,哪怕明知道繼續打就是純虧也打,哪怕明知道最壞的結果早已經發生也打,對自己的作品,總要有個堅持和交待。
有很多話,想想還是不說了。最後只是重複一遍:原創不死,但凡還有一個原創作者活着,但凡還有一個原創作者在堅持創作,原創永遠不死。
不管怎麼被踐踏,怎麼被侮辱,怎麼被欺凌,怎麼一次又一次被人連頭帶臉踩過去,原創永遠都不死!
網友點評:
且詣:鳳囚凰電視真的很像東宮,只是抄的很巧妙,不是粉絲不太容易注意,真是踩着線的抄襲,看不起。
瑪莎marcia:抱抱匪大。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你原創你活該”“火了即正義具體怎麼火的無所謂”,但是謝謝匪大一直堅持,因爲有你我才覺得我所追求的【正義】不是空想。
續杯咖啡CQ:實在不懂啊,這部電視劇開頭就寫了根據匪我思存,迷霧圍城改編的啊,難道是作者沒有給版權,然後電視劇就播了??
Yoxiko:想想如懿傳也要來了[作揖]
對不起改不了了:真希望有記者在採訪導演編劇演員的直播中問一句“這是原創作品嗎?”
cinderellazh:匪大勇敢威武[good]第一個站出來發聲[good][good][good][good]
Crush_2599:一直很喜歡匪大的書,但什麼也做不了,着急卻又無奈。永遠支持[心]
物慾喪失喵:付不起版權費可以不拍,又不花錢又拍人家的劇本可真是下作。
BRIGHTIL:爲什麼廣電都不管抄襲的劇就讓播啊。
宋宋醬哥:天吶 我還一直以爲是買了版權改編 這抄襲也沒誰了!真是夠噁心[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