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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靠搶 城管自稱我們就是個搶的單位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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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靠搶】本站訊:“城管執法靠搶”:城管人員自稱“這就是個搶的單位,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城管工作就是搶。網友調侃城管說實話;城管執法就是靠搶一語道破天機……

城管執法靠搶 城管自稱我們就是個搶的單位

2月2日,哈爾濱雙城市一些副食店商販被當地城管強徵了數十或百餘袋元宵。商販稱,城管當天開着三輛車在大街上收元宵。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迴應稱,“這就是個搶的單位,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2月7日央視)

城管工作就是搶,此言一出,爭議備至。有網友調侃道:這麼多年了,城管暴力了這麼多次,但這一次的城管最可愛,因爲他們說了實話。網友調侃之言,或許有些諷刺,但道理卻不假。就當前的城管而言,不是我們非得妖魔化他們的形象,只是一次又一次的事件後,城管真的只帶給我們一些不良印象,而“這就是個搶的單位,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更是一語道破天機,讓我們看到了一些城管的真實意識。

本來,城管要去敬老院慰問老人,買點什麼東西,其實花不了幾個錢,可人家硬是不按常理出牌,不去買,也不從自家拿,就去大街上溜達一圈,開着三輛車,看見誰家賣元宵,就收了。你說,本來去敬老院慰問,該是城管改善自我形象多好的一次機會啊?要是被媒體撞見,無論是否是作秀,對城管形象的改變,肯定是有一定作用的。

遺憾的是,本來是好事一件,經過城管這麼一搶,再加上城管那麼毫不掩飾的解釋,好事也變成壞事了。我們知道,城管有一定的執法權,但執法,真的不等同於去搶,這是隻有強盜才做的事情,城管畢竟是執法者,而非強盜,幹着和強盜一樣的事,難免會讓其形象大打折扣。

這些年,城管的形象日益被妖魔化,看見城管一詞,總讓人聯想起雞飛狗跳、橫行霸道等不良詞彙,腦海中浮現的,也大多是城管打人的畫面,所以,每每有城管的新聞,後面的一大羣跟帖,多數是謾罵城管的。於是有人感嘆:城管的形象被妖魔化了,不是每一個城管都素質低,都崇向暴力的。接着,城管爲改善自身形象,也作出不少努力,如換制服,如眼神執法,如招聘美女城管等等,但沒有哪一次的改變,讓公衆真正改變對城管的印象。在我們看來,即便人不同了,制服換了,但城管還是城管。

當我們看到城管自己都表示——我們的工作就是搶。我們只能感嘆一句,有時,並非我們要去妖魔化城管,而是城管的所作所爲的確不爭氣。你說,社會輿論都已經在很理性地呼籲公衆要理性看待城管了,可城管這麼一“搶”,其實又把自身的形象顯露無疑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當城管生活的環境與氛圍如此時,我們其實很難對其心存過高的幻想。

“這就是個搶的單位”,這不僅是城管是一種意識,也是城管環境的一種生態寫照。這樣的生態背後,是扭曲的意識觀,執法者與強盜行徑無異的背後,是對其自身執法權的一種褻瀆。這種生態,是必須糾正的,而糾正這城管最根本的意識,遠比讓城管換馬甲更實用,也更有現實價值。執法靠搶,一語道破妖魔化城管的天機,也一語點出改善城管形象的法門。故而,對這樣的城管,必須嚴懲到底,不能不了了之,因爲任何的放縱,皆可能是對城管非法執法的一種縱容,只有嚴格約束城管的執法權,堅決打擊城管的非法執法行爲,糾正城管的錯誤意識,城管形象不再被妖魔化,纔可能從夢想照進現實。(龍運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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