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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千萬條母嬰信息被泄露 販子非法地下出售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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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千萬條母嬰信息被泄露 販子非法地下出售

深圳千萬條母嬰信息被泄露 販子非法地下出售 第2張

信息販子販賣個人信息,竟涵蓋深圳幾乎全部醫院近千萬條母嬰信息,記者從中找到了自己妻子和剛出生孩子的信息,家庭住址與電話絲毫不差……據該名販子稱,他們在醫院有人,另外在其電腦中還找到“140萬小孩”、“深圳車主35萬”等信息。

足足有五六百頁的一摞A4紙上,密密麻麻印着的全是母嬰信息資料。母親姓名、嬰兒性別、出生醫院、聯繫電話及家庭住址一應俱全。信息的真實可靠性確鑿無疑,幾乎涵蓋深圳市所有醫院。昨日下午,正當一名婦女拿着這些信息資料與喬裝買家的記者交易時,被附近的便衣民警抓獲。而由此牽出背後更多的“在售”個人信息,則超過千萬條。

信息幾乎涵蓋深圳所有醫院

接到市民報料後,昨日上午,記者電話與這名叫“劉姐”的信息販子取得聯繫,在羅湖人才大市場附近的一座大廈7樓見面。上午10時許,一名婦女出現在記者面前,她長髮圓臉,北方口音,拿着厚厚一摞A4紙。記者看到,紙上是從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的全市幾乎所有醫院的母嬰信息。“這信息可靠嗎?”記者問。“你都可以去打電話問,不準一分錢不要。”“劉姐”拍着胸脯保證。按照原來談妥的價格,一套300元。

“你們這信息從哪來的?”記者問。“每個人都有信息渠道,我們醫院內部有人。”“劉姐”神祕地說。她動作嫺熟地把資料碼齊遞給記者。“這樣的價格別人我不會賣,我們交個朋友。”“劉姐”說,她讓記者下次介紹朋友給她。“我這裏還有房地產、別墅方面的個人信息,很多有錢人的資料我都有。”“劉姐”說。

記者看到,在這些A4紙上的母嬰信息中,包括北大深圳醫院、羅湖區人民醫院、深圳華僑城醫院、南山區婦幼保健院等等,幾乎囊括深圳所有醫院。

引蛇出洞 販子被抓現行

爲掌握“劉姐”的詳盡行蹤,昨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繫“劉姐”,表示另一位朋友也想買一套這樣的信息。“劉姐”欣然應允,雙方約在火車站廣場附近的中國郵政門口見面。

下午2時30分,記者向羅湖公安分局口岸派出所報警。3時許,深圳電視臺記者致電“劉姐”,她表示10多分鐘就會過來。不一會,穿着紅色T恤衫,提着黑色塑料袋的“劉姐”出現。正當她準備接住記者的300元錢時,便衣民警衝出,將其抓獲,並給其戴上手銬。

據瞭解,“劉姐”名叫劉某萍,河南人。據她說,她是通過網上聊天認識的人給她提供的信息。開始她說那人叫“一夜情”,後來又說那人叫阿麗,“她有醫院的單,賣一套給我提成100元。”劉某萍說,她今天第一次出來就被抓了,並沒有賺到什麼錢。同時交代,她和阿麗認識已有兩年時間,阿麗給她供貨,平常通過手機和QQ聯繫,還經常一起打牌。但當民警讓她說出阿麗電話時,她卻稱自己已經刪掉。

她握有的個人信息超千萬條

在民警的要求下,劉某萍帶民警前往其家中搜查,記者一同前往。在劉某萍家的客廳和臥室裏,民警又發現了一些用A4紙打印的數百張母嬰信息。在其臥室的電腦裏,存放着更多的個人信息。這些信息,讓人感到震驚和不安。

在其電腦E盤的新建文件夾裏,其子文件夾命名令人觸目驚心。“6歲至9歲小孩名單5萬條”、“2010年生的小孩12萬條(據深圳市衛人委統計2010年新生兒接近15.8萬人)”、“140萬小孩”、“深圳車主35萬”……所有這些資料加起來,初步估計已超過千萬條。在名爲“140萬小孩”的文件夾裏,記者找到了自己親人的信息。裏面有孩子的出生醫院、母親姓名、聯繫電話及家庭住址,所有信息與實情絲毫不差。另一位記者也從中找到了自己朋友的姓名和聯繫方式,聯繫電話也正確。這足以證實,這些信息準確可靠。

專家:劉某萍的行爲已觸犯刑法

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正沓表示,劉某萍的行爲已觸犯了刑法,已構成“非法提供、獲取、出售個人信息罪”。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七)第7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請報料人領取報料獎100元)

快評:查下去揪出內鬼

這條消息,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記者採訪回來連連驚呼,這是迄今他見到的最翔實、最大規模的深圳個人信息資料。在其中一份母嬰資料中,記者竟然發現了自己妻子和剛剛降生的孩子的全部信息,還有家庭住址和電話……

雖然,羅湖警方昨天行動迅速,抓到了販賣信息者,但可以想象到的是,這些公民個人信息早已被人複製、被轉載,被出售。警方抓住的這個信息販子,肯定不是唯一一個在案人員。販賣個人信息者,已經觸犯刑法,必將受到嚴懲。可是,揪出一個信息販子,還不能有效阻止個人信息的傳播,更不能阻止那些“內鬼”們繼續以此賺取不義之財。正是一些幹着見不得人勾當的“內鬼”的存在,纔有了個人信息買賣的黑色產業鏈。這些“內鬼”不除,就會危害社會。

一個隱私得不到保護、讓人缺乏安全的社會,將是一個人人自危、令人不安的社會。買賣公民信息,就像是在信息化時代的“販賣人口”。這些成千上萬個真實詳盡的個人信息,販子的上家是誰?信息到底是從哪裏流出來的?那個爲了牟利出賣良知的“內鬼”到底是誰?廣大市民期盼執法機關以此案爲突破口,順藤摸瓜,繼續查下去,直到把隱藏的“內鬼”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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