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GUCCI被指虐待員工續:古馳總部發聲明

GUCCI被指虐待員工續:古馳總部發聲明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9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深圳商報訊】(記者肖懷禮實習生謝惠茜)深圳古馳(GUCCI)旗艦店“虐待員工風波”經媒體披露後,在社會上引起較大反響。昨晚,古馳公司中國總部向本報發來聲明稱,已撤換有關的管理人員及店鋪主管。而對於昨天勞動部門介入調查古馳事件,有古馳員工向律師反映稱調查流於表面。

GUCCI被指虐待員工續:古馳總部發聲明

古馳總部:

不會容忍不當行爲

昨天,就針對深圳古馳旗艦店“虐待員工風波”,本報記者經多次聯繫,找到設在上海的古馳中國總部——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公關部傳訊總監黃先生。昨天晚上近10時,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向本報發來聲明。

聲明稱,古馳公司對近日媒體的相關報道十分關注,也注意到少數幾位前員工投訴的媒體報道。古馳不允許也不會容忍投訴中所陳述的不當行爲。

聲明表示,古馳已經對相關投訴做過詳盡的調查,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撤換有關的管理人員及店鋪主管、建立和公司高層直接而保密的對話渠道,加強對店面管理團隊的培訓,重申公司的人事管理原則及持續改善所有店鋪的員工福利與工作環境。

聲明還表示,除此之外,古馳不斷投入並加強企業的組織結構、員工的福利。古馳稱,“作爲一家負責任的企業”,將繼續真誠傾聽員工的聲音,尊重和關懷員工,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昨天晚上9時,在某網絡發起的一項“你如何看待‘GUCCI血汗工廠’醜聞報道?”的投票中,有42%的投票者認爲GUCCI“行爲可恥,蔑視員工有違企業良心,抵制購買。”有41%的投票者認爲“有待考證,員工片面言辭不足信,需深入調查。”另有16%的人認爲之前見過類似的血汗報道,所以不感到驚訝。

律師質疑:

對古馳公司的真誠度打問號

昨天,在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向本報發來聲明後,記者再次採訪了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楊乾武律師。

楊乾武表示,通過聲明可以看出,古馳公司對於公開信中內容的真實性並沒有異議。對於這樣的誠實態度。“我覺得具有積極意義,這也是一個國際著名品牌應有的擔當。”他說。

不過,楊乾武認爲,古馳的表態,目前看來也僅僅停留在表態層面,因爲目前並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古馳對涉案員工給予應有的賠償或者補償的信息,也沒有看到古馳對涉案員工有任何歉意的信息。“如果古馳仍拒不賠償或者補償或者向涉案員工緻歉的話,對於古馳的真誠度,我覺得有個很大的問號。”

古馳員工:

被調查的都是安排好的人

楊乾武向本報記者表示,昨天下午,他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已經派人前往羅湖勞動局監察部門,就古馳提交的全面否認員工訴求的證據進行質證。

楊乾武認爲,古馳提交的證據中,關於綜合工時制的審批存在實體違法、程序違法、該證據不具有關聯性等三大問題。

同時,他認爲,紙質版的考勤記錄和電腦考勤記錄,都不能反映員工的真實加班時間,因爲“打完卡後還會繼續加班”。

昨天,楊乾武律師還向本報記者透露,有古馳內部員工向他反映,相關勞動部門的調查並未能真正觸碰到古馳受“虐待”員工。

據楊乾武律師介紹,有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古馳員工對他表示,政府相關部門的迅速所行動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希望,但調查的過程卻與他們的期待相去甚遠。

“勞動部門調查到的員工都是古馳內部安排好的人,真正知道內幕的員工卻沒能被勞動部門接觸到。”楊乾武這樣向記者說。他表示,向他反映情況的古馳員工認爲勞動部門的調查流於表面,沒有真正挑到“血汗工廠”的神經。#p#副標題#e#

深圳GUCCI旗艦店涉嫌虐待員工,有關部門詳解勞動法規

安排懷孕7個月員工上夜班違法

【深圳商報訊】(記者徐恬)昨日,本報報道《深圳GUCCI旗艦店“虐待員工”?》引起強烈社會反響。勞動者非常關心:用人單位能否安排懷孕員工加班和上夜班?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員工加班,算不算加班工資?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記者就此採訪了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

女員工享有“特殊保護”

據新華社報道,自稱曾在深圳GUCCI旗艦店工作過的員工稱,“孕婦一站就是十幾個小時,甚至懷孕7個月的員工仍要上夜班,最終致使孕婦流產。”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女員工尤其是懷孕女員工享有特殊勞動保護。《勞動法》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同時,《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也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並規定: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的;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數位離職的員工表示,古馳實行的是所謂的“綜合工時制”,一天的工作時間大約爲10小時,但每晚22點下班後,員工們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點貨物到凌晨2、3點鐘,因爲這樣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計算加班工資。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說:“《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延長工作時間須支付工資

《勞動法》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此外,《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還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達到正常工作時間後,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工作的,視爲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支付員工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來源: 深圳商報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