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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服用網購藥物死亡 銷售者被判刑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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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對利用網絡銷售該假藥的從犯提起公訴,兩名被告劉康紅、阮美霞(均爲化名)均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1個月。

女子服用網購藥物死亡 銷售者被判刑

網購價低於市場價近一半

據判決書顯示,案發前,兩被告人均爲廣州市某大藥房的工作人員,兩人在藥房老闆和經理(均另案處理)的授意下,在一個售賣藥品的網站上以明顯低於市場價(1.3萬元/瓶)的價格兜售“萬珂注射用硼替佐米”。被害人小李通過QQ、電話等與兩被告人取得聯繫後,以8000元/瓶的價格購買了7瓶該藥物。

原本以爲得了實惠的小李沒有想到自己的母親在使用該藥1瓶後突發呼吸衰竭,4天后去世。案發後,經鑑定,該大藥房所售被繳獲的剩餘16瓶“萬珂注射用硼替佐米”與售賣對照品不一致,未檢出硼替佐米成分,屬假冒產品。

越秀區檢察院以被告人劉康紅、阮美霞銷售假藥的行爲構成銷售假藥罪對其提起公訴,但鑑於兩被告人是受人指使,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一審法院依法從輕作出了有期徒刑11個月的判處。

心腦血管病、糖尿病患者成主要目標

據辦案人員介紹,隨着網絡技術的發展,銷售假藥的違法犯罪活動正在向互聯網延伸,利用網站發佈虛假藥品廣告信息,然後通過國內特快專遞、郵寄包裹等方式交貨,已成爲銷售假藥犯罪的新動向。

辦案人員表示,網絡銷售假藥通常存在以下特點:一是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信息,藉助網絡大造聲勢。不法分子通過製作名稱具有誤導性的假藥網站,或者將假藥網址鏈接到國內知名搜索網站和門戶網站,使消費者誤認爲是權威部門的網站而輕信。二是僞造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政府機關的批文、認證證書,或者虛構北京、上海等地的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名義推薦假藥,以矇蔽消費者。三是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癌症患者由於治病心切、求藥若渴,往往成爲假藥銷售瞄準的主要目標人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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