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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爲網絡遊戲分級 罰款數額可用倍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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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爲網絡遊戲分級 罰款數額可用倍數制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制定未成年人法律法規應聽聽孩子心聲

­作出處罰的額度規定要參考其違法的範圍、程度及其非法所得的收益。對於營業額動輒上億元的一款遊戲來說,一旦違規開出最多50萬元的罰單,根本沒有任何威懾作用。

­目前,國內的網絡遊戲不分年齡段,也沒有按照類目進行劃分,不少市面上的網絡遊戲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內容,遊戲分級制度仍沒有建立。遊戲分級制應該在送審稿裏有所體現,並加以完善,可以學習借鑑國外的做法。

­□ 法制網記者  朱琳

­王者榮耀、防沉迷、孩子……最近一段時間,人們被這些詞兒刷屏了。

­究竟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理應承擔更多責任。同時,學校、社會的支持,網遊服務商的自律,相關立法的完善都是重要環節。

­說到立法,朱巍說,今年2月,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其中規定,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責任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遊戲服務等。在他看來,送審稿不乏亮點,但仍需細化,對網絡遊戲分級、違反相關規定所處罰款數額等方面予以完善,只有做到切實可行,才能發揮最大效力。

­家長是第一責任人

­凌晨3點多,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王淑媛起身去衛生間,路過客廳時,看到有光忽閃着。只見客廳裏,12歲的兒子樂樂坐在電腦前,貓着腰,手指不停地點着鼠標。

­“我在他身後站了好一會兒,他都沒有發現,還在一刻不停地玩遊戲。”王淑媛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回憶起上個星期的事。

­更令王淑媛吃驚的是,樂樂說他這樣半夜起來玩網遊已經有好幾個星期了。王淑媛說,起初樂樂的班主任曾向她反映,樂樂白天上課經常瞌睡,作業完不成,人變得有些內向,不喜歡和人交流,對外面的事物也不怎麼感興趣。

­“起初我沒當回事兒,知道真相後,我堅決不允許他再玩網遊,但他還是會偷着玩,有時候還以不吃飯的方式抗議。”王淑媛十分憂慮,不知該怎樣教育沉迷網遊的兒子。

­對於未成年人沉迷網遊的現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指出,由於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對事物的認知以及對事態的判斷力較弱,極易受到外界的干擾,自制力不強的青少年對網絡遊戲極易上癮。

­馬憶南告訴記者,由於長期玩網絡遊戲缺少戶外活動,未成年人的身體缺乏必要的鍛鍊,很容易造成免疫力低下。“除了身體上的影響,心理影響更大,沉迷網絡遊戲容易將未成年人引向偏路,拒絕與人交往,拒絕融入社會,嚴重的甚至誘發青少年犯罪。”馬憶南說,未成年人沉迷網遊有多種因素,但是要明確家庭責任是第一位的,父母建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溝通模式,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前提,同時學校和社會也應共同維護並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責任編輯:凌芹莉

­玩網絡遊戲應合理分級

­目前市場上的網絡遊戲產品,或多或少都涉及暴力、色情、恐怖等內容,而且無限制地面向各年齡段的玩家。網絡遊戲引發的暴力犯罪已經屢見不鮮。

­2015年9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焚屍案,後經調查顯示:18歲的李某和16歲的吳某沉迷網絡遊戲,殺人只是爲了“練膽”“刺激”。2014年2月,湖南14歲少年在網吧將其父殺害,而他平時最愛玩的遊戲是“殺人遊戲”。

­“我以前想不明白,這些十幾歲的孩子,怎麼可能去殺人。在瞭解了網絡遊戲之後,我才明白,他們以爲人被殺之後,可以像遊戲人物一樣復活。”一位孩子家長感嘆道,可生命哪裏有下一局啊!

­“目前國內的網遊不分年齡段,也沒有按照類目劃分,不少市面上的網絡遊戲都存在不適宜未成年人的內容,遊戲分級制度仍沒有建立。”朱巍認爲,遊戲分級制應該在送審稿裏有所體現,並加以完善,可以學習借鑑國外的做法。

­作爲世界上少數的幾個遊戲大國之一,美國的分級制度較爲成熟。美國的遊戲分級組織娛樂軟件定級委員會,主要對遊戲軟件、網絡遊戲、網站等進行審覈。他們將網絡遊戲分爲6個級別:適合3歲或以上玩家、6歲或以上玩家、10歲或以上玩家、13歲或以上玩家、17歲或以上玩家、限18歲以上成人玩家。標準採用不同深度的黃色和紅色來標識遊戲中的暴力和色情內容。

­朱巍認爲,國外的網絡遊戲分級制度爲我們提供了較好的模板,我國應出臺相關的標準,對目標人羣要有所考慮,哪個年齡段能接受什麼遊戲,哪些是可以給未成年人玩的遊戲,哪些是成年人可以玩的遊戲等,一定要區分開。給未成年人玩的遊戲應當嚴加篩選,不僅不能有暴力、血腥、恐怖、色情的信息,同時,傳遞的思想也不能過於負面。

­“網絡遊戲服務商應該按照相關標準,對於未成年人網絡遊戲從設計之初、通過審覈、再到上線發佈,網遊公司和相關的管理部門都要進行一定的審覈,只有符合標準審查後的網絡遊戲才能與未成年人接觸。”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建議,將重點放在先期保護上,在青少年還未接觸網遊前就應當有一個篩選機制。

責任編輯:凌芹莉

­應增加提供商自查規定

­近日,騰訊公司以王者榮耀遊戲爲試點施行“限時令”,規定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每天限玩1小時,晚上9點以後禁止登錄;12週歲以上未成年人每天限玩2小時,超時將被強制下線。同時,家長可通過“成長守護平臺”,對孩子的遊戲、消費情況進行監督。

­在朱巍看來,騰訊公司的規定值得其他網絡遊戲服務商學習,建立行業自律不但可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還對規範市場秩序、建立誠信自律的長效機制、提升品牌影響力等具有重要意義。

­但是仍有不少孩子家長擔心:“市面上的遊戲遠不止王者榮耀這一款,還有許多在線網遊。”

­“家長有此擔憂並不奇怪,因爲其他網絡遊戲服務商也許並沒有這種覺悟,而且不同商家的管理標準、規範、頻率也不一樣。同時,網絡遊戲服務商十分容易片面追求商業利潤,僅僅依靠商家的行業自律是遠遠不夠的。”馬憶南說,在立法中明確對行業行爲進行有效規制和監督,制定合理的標準,並按照不同類型遊戲進行不同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對此,送審稿規定,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完善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遊戲規則,對可能誘發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遊戲規則進行技術改造,並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遊戲服務,有效識別未成年人用戶,開發網絡遊戲產品年齡認證和識別系統軟件等。

­姚建龍指出,這一規定對網絡遊戲服務商的行爲作出一定的硬性規範,有利於規制網絡遊戲行業提高自律性,防止商家爲了逐利而視未成年人利益於不顧的行爲產生。

­姚建龍建議,應當增加遊戲提供商自查規定,對於一些不合理的設定應當及時發現並修正,一旦出現違規現象,應當整頓改造後重新上線,比如,在完成網絡遊戲晉級任務時,不能設置有誘導性的遊戲規則,凌晨2點至凌晨4點簽到領取獎品,每天登錄3小時以上有獎勵等,都容易使未成年人沉溺其中。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實名制是否能夠落實,成爲此條款是否有效的關鍵,不少未成年人可以輕鬆化解那種簡單的登錄門檻限制,以前就曾出現未成年人盜用成年人的身份賬號進行網遊登錄,送審稿應考慮到這樣的問題。”姚建龍說,應當規定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多形式的登錄方式,儘可能將違規登錄率降到最低,比如刷臉登錄、指紋登錄、生僻字登錄等。

責任編輯:凌芹莉

­罰款數額可採用倍數制

­對於送審稿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不少專家認爲其金額設定並不合理,罰款數額過低,無法起到威懾作用,實施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送審稿第三十三條規定,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違反本條例規定,未進行身份註冊或未採取防沉迷措施的,由文化部門依據職責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責令暫停或停止網絡遊戲服務;情節嚴重的,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如果單看‘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可能看不出太大問題。”馬憶南說,但如果將判罰標準與違法經營商的收益相比,就會發現數額規定並不合理。

­以王者榮耀爲例,據國外數據機構統計,該遊戲目前已成爲全球下載量最大的遊戲,一季度收入60億元,爲全球營收最高的遊戲。遊戲註冊用戶突破2億,一個皮膚一天就賣了1.5億。

­“作出處罰的額度規定要參考其違法的範圍、程度以及與其非法所得的收益。對於營業額動輒上億元的一款遊戲來說,一旦違規開出最多50萬元的罰單,根本沒有任何威懾作用。”馬憶南認爲,這樣的規定也就失去了其懲戒違法者的初衷。

­姚建龍解釋說,規定將罰款金額設置成有上下限額的罰款區間的初衷,是爲了後續執法上更容易操作,因爲有些涉及到網絡遊戲的案件經常在判處罰金方面難以決斷,直接標明罰款的具體數額限制更易判罰。

­“當然,如果要將罰款的數額界定得更爲合理,應該採用倍數概念,即處罰金額應當是其違法所得的幾倍。”姚建龍建議,相比於罰款最高限額和最低限額的規定,這樣的規定無疑更加靈活,也符合“所罰”大於“所得”的懲罰機制,同時對企業也能產生震懾作用。

­(文中未成年人及家長均爲化名)

責任編輯:凌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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