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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坐三輪車摔成癱瘓 九年未得賠償款含怨自殺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6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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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峽的史大嫂因九年前上街買肉,搭乘鄰居的三輪車不幸摔成癱瘓,本就十分悲慘,不料遇上老賴。車主9年拒絕支付賠償款致使史大娘無法忍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摺磨,於去年年底含怨自殺。

西峽的史大嫂上街買肉搭乘鄰居的三輪車,結果遭遇車禍,癱瘓在牀。但是這場悲劇還沒有結束,因爲車主9年間拒不賠償,長期臥牀的史大嫂因忍受不了精神及肉體上的折磨,於去年底在病牀上用剪刀割斷大腿根動脈自殺身亡。3月30日,西峽縣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對這起拒不執行判決罪進行公開審理,“老賴”不僅賠了錢,還被判了刑。

女子乘坐三輪車摔成癱瘓 九年未得賠償款含怨自殺

三輪車

搭車買肉遇事故癱瘓在牀

2007年6月16日,在西峽某工地幹零活的曹某,因運料向房東趙某借了一輛機動三輪車。路上,他們遇到趙某的鄰居史大嫂上街割肉,她要求搭乘三輪車。趙某同意後,她坐到車上。曹某駕車返回途中,三輪車向左側翻在路邊的溝裏,致使史大嫂受傷。

史大嫂治療花了56940.90元,兩個月後出院,可是此時她因背髓損傷致截癱,大小便失禁,同時胸椎粉碎性骨折多發肋骨骨折。

史大嫂住院期間,委託女兒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趙某、曹某承擔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20年長期護理費等共計17萬餘元。

女子乘坐三輪車摔成癱瘓 九年未得賠償款含怨自殺 第2張

癱瘓在牀

車主、開車者、搭車者被判擔責

審判過程中,趙某聲稱三輪車於2007年5月賣給了曹某,並拿出欠條作證。曹某當庭否認,並陳述其打欠條是欠趙某的房租。

法院審理認定,趙某說車輛已賣給曹某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及買賣車輛的實際情況,法院不予採納。史大嫂、曹某、趙某均對本次事故的發生存在有過錯行爲,應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各自承擔事故責任比例爲4:4:2。遂判決曹某、趙某在判決生效10日內,分別賠償史大嫂71281.6元和35640.8元。

趙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中級法院。市中級法院於2008年5月20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老賴”賠錢仍被判了刑

女子乘坐三輪車摔成癱瘓 九年未得賠償款含怨自殺 第3張

法院判刑

因趙某一直不履行判決義務,2008年7月18日,史大嫂的丈夫臘某向西峽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趙某還是不履行,他被法院三次司法拘留。

2009年3月5日,法院查封了趙某位於西峽縣丁河鎮的一座坐東面西的二層磚混樓房。在案件執行期間,趙某花了24.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房產,並已支付12萬元房款,且裝修入住。2015年起,趙某將其查封房屋的剩餘部分,按每年2400元的價格出租給別人使用,並收取房租。

2016年12月11日,史大嫂因車禍致高度截癱,長期臥牀生活不能自理,致身體潰爛,承受不了疼痛及精神折磨,深夜趁家人不備,用剪刀割斷下肢大腿根動脈血管血流過多身亡。

女子乘坐三輪車摔成癱瘓 九年未得賠償款含怨自殺 第4張

自殺

經法院查明,趙某在丁河鎮購買房產,又不報告財產,其行爲已構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臘某遂向法院提起自訴。今年3月10日,因趙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被法院拘留15日,後被逮捕。

3月30日下午,西峽縣法院在縣城灌河大道的涼亭下公開巡迴此案。法庭上,趙某表示認罪,當庭把35000元執行款交給臘某,與其達成和解,取得諒解。法庭遂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任何人都不想遭遇意外,但當意外發生後作爲有責任一方,理應給予受到傷害者賠償,況且法律也早已作出賠償判決。如若趙某能夠儘早支付這筆賠償款又何來今日史大娘自殺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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