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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後遭家暴和兩名情夫勒死丈夫拋屍廢井 11年後一封舉報信揭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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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封服刑人員的舉報信

揭開塵封十年的命案真相

女子婚後遭家暴和兩名情夫勒死丈夫拋屍廢井 11年後一封舉報信揭開真相

  被害人屍骨打撈現場。

2016年12月16日,河北省涿鹿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於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11年前,於某與他人合謀將丈夫殺死拋屍,隨後一直逍遙法外。是兩名檢察官憑藉過人的膽識和勇氣,深查細究,緝拿元兇,讓死者沉冤昭雪,他們就是張家口市檢察院駐涿鹿監獄檢察室主任閆飛和檢察官郝向忠。

舉報信鑑真僞

2016年8月底,涿鹿縣監獄一名服刑人員趙某給駐獄檢察室寫來一封舉報信,反映他的盜竊罪同案犯張某曾涉嫌殺害了一個叫張榮珍的人。

這封信總共不到200字,卻披露了很多細節。比如張某講述殺人過程後,曾帶趙某到拋屍的那口井邊現場指認,告訴他自己殺人後連續三個晚上在那裏燒紙,求告死者的靈魂饒恕自己;張某還擔心被殺人滅口,囑咐趙某一旦自己要錢回不來就幫忙報案。

“信裏的內容有一定的可信度。”經過認真推敲,駐獄檢察室主任閆飛作出判斷。當時剛剛上任三個月的他,曾是張家口市檢察系統“十佳公訴人”,又在張家口市檢察院反貪偵查崗位歷練多年,具有豐富的偵查和公訴工作經驗。到駐涿鹿監獄檢察室任職後,他和檢察官郝向忠曾深入每一個監區走訪,廣泛開展與服刑人員談心活動,鼓勵他們舉報深挖餘罪。趙某即是受此鼓舞主動給檢察室寫這份舉報材料的。

與趙某接觸後,閆飛的推測得到證實。“我是思想鬥爭了很長時間,才決定給你們寫這份材料的。”趙某告訴閆飛,他幾年前就揭發過張某,沒得到重視,已經想放棄了。

根據趙某提供的另一名同案犯的線索,檢察官找到了知情人葉某,葉某所述與趙某舉報內容大體一致:2006年夏天的一個晚上,葉某提醒張某:“你現在是逃犯,住在她(於某)家裏別讓她給告了。”“她不敢”。“有啥不敢的?”

爲回答這個問題,張某講述了自己與涿鹿縣某村的“毛眼”(錢某)、於某和於某的母親一起將“大黃四”(於某的丈夫張榮珍)弄死了。作案手段是先喂安眠藥,“幾個人一起用被子捂死”,然後開着錢某的三輪車將屍體扔到一口廢井裏。

檢察官立即前往張榮珍以前住的村子祕密走訪,瞭解到張榮珍是與於某結婚一年後,即2005年失蹤的,至今杳無音訊。於某26歲初婚,育有一女,6年後離異,與涉案人員張某、錢某均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再婚後,她與丈夫張榮珍感情並不融洽,經常吵架。

走訪當地公安機關時,檢察官得知:張榮珍失蹤11年來,並沒有家人和親屬報案,因此沒有立案。2012年,公安機關曾根據趙某的舉報進行過調查,但由於張某在逃、於某的母親去世、錢某半身癱瘓等原因沒有刑事立案。

檢察官隨即調閱了相關案卷,調取了於某與張榮珍的結婚證明和相關人員的戶籍證明,聯繫當初辦案的民警瞭解情況,又到拋屍現場實地勘查,對嫌疑人的犯罪動機和作案過程進行了推演。

屍骨重見天日

2016年9月,通過與舉報人深入交談、走訪調查、調取書證等一系列細緻入微的工作,駐獄檢察室查清了舉報信息基本可靠,將調查情況書面報告給張家口市檢察院。市院領導高度重視,指示立即啓動刑事立案監督程序,由駐獄檢察室和公安機關刑偵部門組成聯合專案組,先祕密進行打撈屍體的工作。隨後,張家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孟慶榮與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負責人抵達涿鹿縣,督導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爲確保屍體打撈工作萬無一失,駐獄檢察室與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檢察官建議:做好打撈前的防護工作;邀請全市最好的專業打撈團隊參與;打撈工作採取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進行;事先對張榮珍的親屬進行血樣採集,一旦屍體打撈出來,第一時間送往鑑定部門進行DNA比對,以確定死者身份。

2016年11月10日清早,冒着紛紛揚揚的入冬第一場大雪,閆飛和郝向忠陪同張家口市藍天救援隊6名專業打撈人員,來到拋屍的井邊做準備工作。那是一座廢棄的大口井,井深達35米,井口直徑約1.5米,坐落在村南2.5公里處。由於長期荒廢,井底已經堆積了1米多深的浮塵。藍天救援隊是由愛心人士組成的一個社會公益組織,隊員們自帶設備,駕駛自己的車輛,不收取任何費用,義務爲社會提供救援打撈服務。上午8點半,救援隊員深入井底,輪番作業,開始清理厚厚的積塵。6個小時過去,井下終於傳來消息:“找到了!”

下午2時10分,隨着第一塊屍骨打撈出井,閆飛和郝向忠懸着的心終於放了下來。他們和在場的公安偵查人員以及涿鹿縣檢察院刑罰執行監督科、偵查監督科的同志們都振奮不已,幾個小時野外作業的寒冷飢餓和疲憊辛苦頓時一掃而光。

“打撈前,我一直忐忑不安。現在有了發現,證實案件線索不是虛無的,之前的分析判斷都是正確的。”閆飛說,“作爲一名檢察官,能爲11年前的一樁命案昭雪,我感受到這個職業的神聖和光榮。”

下午4時30分,170塊屍骨被打撈出井。冥冥中似乎有天意,第一塊屍骨出井時,紛紛揚揚的雪花停了下來,屍骨全部打撈完畢後,天空放晴,光照大地。

還原作案過程

打撈屍體前,專案組進行了周密部署:一旦打撈成功,立即對犯罪嫌疑人於某、錢某實施抓捕(另一犯罪嫌疑人張某2012年5月從涿鹿監獄刑滿釋放後沒有重新登記上戶,一直沒有使用身份證記錄,後因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犯罪被網上通緝),並在打撈的同時就進行布控,防止他們得到消息後外逃。

第一塊屍骨出井後,專案組決定,對於某、錢某實施抓捕。錢某因患腦溢血處於半癱瘓狀態,多年臥病在牀,公安機關擔心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會惡化其病情。對此,辦案檢察官提出三條建議:醫護人員全程跟隨,備好一部120急救車以防萬一;辦齊合法手續,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先講解法律政策並進行心理疏導。

“知道遲早都會有這一天。”面對偵查人員,於某和錢某幾乎沒做任何抵抗就開始交代犯罪事實:

於某和張榮珍屬於半路夫妻,結婚前各有一次婚史。2004年5月,兩人登記結婚。婚後不和,經常吵架,張榮珍動手打過於某,於某懷恨在心,並將心中的委屈和不滿傾訴給從小一起長大的錢某和另外一個村的張某。錢某和張某都和於某有兩性關係,也都夢想着和於某做長久夫妻。2005年5月,三人一起密商,伺機將張榮珍殺掉,並進行了分工準備。

半個月後的一天,張榮珍從煤礦幹活回來。於某攛掇着張榮珍請張某吃飯:“你不在的時候他來家裏找過你幾回。這兩天他在咱村住着,要不你倆喝點酒吧?”見張榮珍允諾,於某買來酒、菜,又藉機提出讓錢某也來參加,理由是錢某總來家裏幫忙幹活。按事先計劃,他們在張榮珍喝的酒裏放了“迷糊藥”(治療癲癇病的鎮靜類藥物)。

沒過多久,藥效發揮作用。張榮珍說自己想睡覺,很快就躺下不動了。張某、錢某和於某用繩子七手八腳套在張榮珍的脖子上將其勒死,屍體放到豬圈裏。當天晚上,張某、錢某留宿於某家。第三天,他們將屍體扔進村外一口廢井,然後將張榮珍的全部衣物放上汽油燒燬,還特意把於某的枕頭也一起燒掉,因爲擔心警犬會嗅到枕頭上留有其他男人的氣味

張榮珍死後,錢某、張某未能如願與於某一起結婚生活。錢某爲此多次在半夜到於某家大鬧,張某也心生怨氣,以“說出去”相威脅勒索於某的錢財。於某先後付給張某7000餘元人民幣,後因實在無力支付,便對他說:“你想說就說吧,反正現在過得也提心吊膽的,不怕你說出去了。”兩人不歡而散,從此再沒有聯繫。

張榮珍與其親戚關係一般,平時極少聯繫。在他遇害一年多後,他的五弟、六弟和女婿來找他,於某說:“我還沒跟你們要人呢,你們倒來找我要了,他人到哪去了我不知道!”後來,於某還帶着女兒到張榮珍六弟家要人,想通過鬧一鬧的方式,撇清張榮珍失蹤與自己的關係。

識破避重就輕

“他們爲什麼幫你殺人?”“都想跟我過日子,所以願意幫我這個忙。”“你有什麼責任?”“往啤酒裏下藥(他們)之前和我說過,我沒有制止。用繩子往死裏勒張榮珍的時候,我沒有報警,也沒有喊叫求助。”

於某承認了謀殺事實,卻把主要責任全推給張某、錢某。

2016年11月10日,在野外作業10餘個小時完成打撈屍體任務後,閆飛趕到公安機關審訊現場。憑着多年公訴工作經驗,他對現場審訊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見。此前,他與公安幹警吃住在一起,共同研究制定了包括審訊在內的工作方案,爲案件一步步偵破奠定了基礎。

閆飛認爲,於某口供自相矛盾,有避重就輕之嫌,“既然她說張某是主謀,爲什麼她還會給張某7000元錢?”他提醒審訊人員從於某被勒索錢財這一事實入手,攻破其心理。辦案民警加強了有針對性的訊問,於某這才承認,在作案20多天之前,她和張某、錢某進行過一次密謀,三人商定了殺人方式和預謀實施的細節,並進行了分工。於某供述,自己爲實施謀殺做了精心準備,先是鼓動張榮珍請張某喝酒,又在即將吃飯時提出請錢某來喝酒,打電話請錢某來吃飯時還特意說了句“東西已經準備好了”。席間,張某特意來到正在炒菜的於某身邊,說藥已經下到酒裏了,於某聽後不動聲色。

張榮珍曾有一輛紅色麪包車,遇害後,他這輛在當時價值不菲的車不見了。閆飛和郝向忠根據掌握的線索,爲一線審訊人員提供新的思路。此前,公安機關將殺人動機鎖定在情殺,沒有注意謀財情節。經檢察官提醒,犯罪嫌疑人的謀財動機被髮掘出來。

針對於某、錢某在供述作案細節上存在的避重就輕問題,檢察官要求公安機關確立事實主線,突破兩名嫌疑人的僥倖心理,並全力追查作案工具。在檢察官的建議下,公安機關很快找到了藏在錢某家裏用來運送屍體的農用三輪車。

2016年12月9日,經公安部DNA鑑定,確認死者正是張榮珍。至此,隱藏11年之久的殺人拋屍案成功告破。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於某作出批捕決定。錢某因身體原因,經檢察機關同意,公安機關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爲監視居住。檢察機關還要求公安機關對另一名重要嫌疑人張某全力追捕。

“謝謝檢察官,我不是爲了立功減刑,只想證明自己沒有說謊。”得知案件成功告破的消息,舉報人趙某對檢察官說。

河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童建明對該案作出批示,稱讚檢察官明察秋毫,察微析疑,使發生在十多年前的殺人案得以偵破,伸張了社會正義,值得大力宣傳表彰。

編後

發生在2005年的殺人案,十多年後告破,社會正義得以伸張。受制於各種現實條件,部分案件不能及時偵破,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無奈,但這不能成爲放棄對公正追求的理由。不放過任何一個線索,窮盡一切可能的手段,一些陳年積案或將柳暗花明。

就本案而言,趙某的那封舉報信,是發現真相的起點。他鼓足勇氣將真相說出來,看似有一定偶然性,但檢察官深入監區走訪,又讓這次舉報有了某種必然性。突破案件,有時似乎也需要一些運氣成分。把該做的工作做好,運氣可能會在不經意間到來。

趙某寫了舉報信,但畢竟只是一條線索。從線索到成案,還需要調查,需要研判,任何一點失誤和懈怠,都可能讓剛剛現出一點曙光的案件重歸沉寂。報道提到,趙某幾年前就揭發過張某,但未引起重視。如果此次還是同樣結果,心灰意冷的他,或許會選擇讓真相爛在肚裏。不該發生的一幕未再發生,這是趙某的幸運,也是被害人的幸運、法治的幸運。

本案中檢察官閆飛、郝向忠,讓人想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檢察院駐監獄檢察官張飈。他多年的堅持,讓“浙江叔侄冤案”最終昭雪。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法院再審宣告張高平、張輝無罪,得知消息的張飈淚流滿面。同樣的崗位、同樣的堅持,本案中的兩位檢察官,也是同樣的情懷,同樣值得我們尊敬和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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