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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開發商辦錯手續 花13萬裝修了別人的家(圖)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8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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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開發商辦錯手續,河南項城男子花13萬裝修了別人的家

“辛苦裝修了兩個月的新房,沒想到卻成了別人的家。”這幾天,家住河南周口項城的袁先生一直很鬱悶,他向大河報記者反映,在學府花苑小區購買了一套新房,當初因開發商河南裕福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福特公司”)辦錯了手續,導致他裝修中途房主找上門。

涉事開發商裕福特公司承認,造成這樣的結果他們和裝修的業主都有責任,希望三方坐下來積極協商,如果實在協商不成,建議袁先生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目前此事仍未達成一致,正在進一步協商當中。

男子因開發商辦錯手續 花13萬裝修了別人的家(圖)
兩份合同,不同的單元,開發商給了相同單元的房屋平面圖。

[事件]

業主在裝修房子時,突然被告知裝錯了

據袁先生介紹,2015年10月,他在學府花苑小區花29萬元購買了一套房子,位置在29號樓1單元1603室,當時房子正在建設,購房合同一直在其嫂子家保存。袁先生說,去年12月底,裕福特公司爲他辦理完手續,拿到鑰匙後,他也沒注意仔細看合同就開始裝修房子。“沒想到,裝修途中卻出了大問題。”

“當時聽到這個消息,我整個頭都蒙了。”袁先生回憶,今年正月初六那天,裕福特公司突然打電話稱他裝修裝錯了房子。當時他認爲不可能的事,後來回家看合同才發現,裕福特公司開的手續確實存在問題,手續和鑰匙都是29號樓2單元1603室,他裝成了別人家的房子。

袁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很窩火。他前後辛苦兩個月,白忙活了不算,僅裝修水電、地板磚、地暖、牆磚等就共花費了13萬元,是裕福特公司開錯票據和手續才導致他裝錯房子,如果開發商不給鑰匙,他也進不去房子裝修,損失應該由開發商來承擔。

[迴應]

開發商承認有過錯,但表示業主也有責任

3月13日下午,大河報記者來到項城建設路西段路北的學府花苑小區。記者注意到,29號樓1單元和2單元相隔不遠,差一個門洞,兩戶房間都在16層。29號樓2單元1603室內堆放着裝修材料,地板磚、地暖等已完工,裏面有工人正在裝修。

該房房主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是2015年3月購買的房子,袁先生裝錯了房子不關他的事,如果有問題可和裕福特公司談。

“我們承認錯了,可以補償,但業主袁先生也有責任。”裕福特公司一名張姓經理在受訪時表示,當時雙方在辦手續時都仔細看看合同,就有可能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再說袁先生購買的房子,他自己連房間位置都不知道嗎?現在問題出現了,不管誰對誰錯,就要協商解決,之前他們從中間也協商過幾次,但雙方一直未達成一致。

張經理說,他找張先生協商,對方之前稱願意出1萬元,但現在一分錢也不同意出了。袁先生表示裝修花了13萬元,但不能他報多少錢就是多少,需要物價局或第三方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然後再談賠償事宜。

[調查]

不同單元兩戶,房屋平面圖相同

大河報記者調查發現,袁先生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顯示爲29號樓1單元1603室,而張先生確爲29號樓2單元1603室,但是在其兩份合同後面附件1房屋平面圖卻顯示,兩戶爲相同的戶型,備註均是29號樓2單元西戶,也就是1603室,右上方都蓋有裕福特公司公章。

值得注意的是,學府花苑小區物業給袁先生開具的裝修押金和物業服務費均是29號樓2單元1603室。

爲何會造成裝修裝錯房這樣的結果?裕福特公司張經理表示,當時辦手續時袁先生事先就知道單元門搞錯了,他曾聽到物業公司保安轉述說錯了就按這樣裝,不關他的事。3月13日下午,大河報到物業公司尋找該名保安證實未果,多次撥打他的電話也一直沒人接聽。對此,袁先生否認,他說自從買完房後就沒看過合同,導致後來的裝錯房。此外,他拿着購房合同到裕福特公司辦理手續,是對方搞錯了,他才按着手續進行的裝修,如果不是打電話給他,他根本就不知道。

而張先生則認爲,自始至終不關他事,現在他只管裝修房子。學府花苑小區物業公司表示,這是開發商和業主的事,他們也管不到。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顯示,裕福特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1日,營業期限至2021年11月21日。行政處罰一欄顯示,曾3次受到行政處罰。2013年8月29日,周公(消)決字[2013]第0023號文件,被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未經消防設計審覈擅自施工。2017年9月,先後被河南省項城市地方稅務局、周口市項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違反稅收管理,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處罰和經營者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改正。

3月14日下午,記者致電項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信訪辦一名工作人員稱,之前和他們進行過相關調解,目前一直不知道結果如何,業主也沒和他們聯繫。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繼續關注此事,儘量幫大家協調好。

[說法]

造成的過錯,開發商、物業和業主都要承擔責任

河南舒展律師事務所黃銳律師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具有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的義務。本案中,裕福特公司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袁先生裝修錯誤等一系列損失,裕福特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物業公司在業主裝修前沒有核對裝修房屋權屬即辦理裝修手續也有部分責任。同時黃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房屋買賣爲大宗交易,開發商交付時一定要認真核對,在交易過程中由於自己疏忽導致損失的,也會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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