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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健委迴應出臺政策鼓勵早婚早育提案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9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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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關於建議政府出臺政策鼓勵早婚早育的提案》,國家衛健委日前在其官網公開了相關答覆。其中提到,當前,羣衆生育觀念已總體轉向少生優育。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近年來我國育齡婦女平均初婚年齡已遠遠高於法定結婚年齡,並有繼續走高趨勢,經濟負擔、子女照料、女性對職業發展的擔憂等成爲制約生育的主要因素。

衛健委迴應出臺政策鼓勵早婚早育提案

以下爲答覆全文:

關於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3228號(醫療衛生類284號)提案答覆的函

你們提出的《關於建議政府出臺政策鼓勵早婚早育的提案》收悉,根據我委工作職能,現答覆如下:

2015年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時,刪去“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時也刪除晚婚晚育的條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也沒有“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的相關表述。當前,羣衆生育觀念已總體轉向少生優育。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7年我國育齡婦女平均初婚年齡爲25.7歲,平均初育年齡爲26.8歲,均已遠遠高於法定結婚年齡,並有繼續走高趨勢,經濟負擔、子女照料、女性對職業發展的擔憂等成爲制約生育的主要因素。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從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三個方面,提出10條配套支持措施。同時強調要加強宣傳引導,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並增加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促進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加強嬰幼兒照護支持與指導、積極促進優生優育等條款內容。

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有關要求,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配套完善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爲適齡婚育、優生優育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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