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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臨牀數據涉假 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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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官網數據,截至2016年1月21日,因臨牀試驗數據不真實、不完整等問題,國家食藥監總局不予批准的、藥企自查申請撤回的藥品註冊申請高達1184個,佔要求自查覈查總數的73%。若扣除165個免臨牀,這個佔比達到81%。

新藥臨牀數據涉假 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食藥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覈查中發現很多藥物的臨牀試驗數據不完整,分析數據沒有級差軌跡,有的數據沒辦法溯源。還有的企業故意瞞報、漏報不良反應記錄,對達不到預期的試驗數據進行修改。

八成新藥臨牀數據涉假 

九月初,一條“八成新藥臨牀數據涉假背後監管環節層層失守”的報道引起震動,臨牀數據造假的直接後果是藥效差,從某種程度來說,臨牀數據造假影響的是所有人。

消息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啓動藥物臨牀試驗數據自查覈查工作一年來,發現超八成新藥臨牀數據涉假,背後監管環節層層失守,藥企、中介、醫生等相關主體違規問題突出。

新藥臨牀數據涉假帶來的後果

藥物臨牀試驗數據在藥品研發創新中意義重大,規範且數據可靠的臨牀試驗是確保藥品質量的關鍵環節。作爲新藥研發的最後一環,花費數千萬甚至數億元資金研發出來的藥物,究竟有沒有療效、安全不安全,主要靠試驗數據來衡量。而藥物臨牀試驗數據造假,不僅會給患者的用藥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而且會影響到我國醫藥產業的創新升級。

現狀:臨牀試驗階段造假已不是新聞

臨牀試驗結果,不僅是檢驗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唯一標準,也是藥品註冊上市的關鍵依據。暨南大學藥學院藥學系主任於沛表示,規範嚴謹、數據可靠的臨牀試驗,是藥品上市前關鍵的一道安全屏障,也是藥監部門支持藥物上市的核心依據。但調查卻發現,我國藥物在上市前的臨牀試驗階段造假早已不是新聞。

數據造假始於臨牀前研究。“一種藥品上市前,必須做人體臨牀試驗。但是從選擇受試者入組的那一刻起,造假就無時不在發生。”不願透露姓名的某藥企負責人介紹,臨牀試驗常採用“競爭性入組”方式,入組受試者的多寡將直接決定醫生日後的論文署名排序和科研基金多少,如果一個項目需要符合試驗要求的患者樣本100人,但是在計劃日期前並沒有得到足夠的人數,在只有80人,甚至60人的情況下試驗可能就開始了。面對缺失,數據也只能是從無到有地編造。

不僅如此,實際操作記錄不實也是慣用的作假手段。《中國臨牀藥理學雜誌》2013年針對國內試驗機構的一項調查顯示,試驗記錄不規範的比例高達85.7%,是臨牀試驗中存在問題最多的環節,全國僅1/7的機構未發現問題。

造假可能出現在臨牀試驗任一環節

仿製藥在劑型、規格、質量及藥效和適應症方面,都應與原研藥等同,這是醫學界的共識。部分藥企爲了利益最大化大肆上馬仿製藥,然而臨牀試驗這一必需環節往往被“忽略”。一位大型生物製藥企業的老總透露,國內90%的仿製藥都無法達到原研藥標準。爲了通過審評,隱瞞數據、選擇性使用數據的現象非常普遍,製藥公司甚至會聯合醫生修改數據。

“藥物臨牀數據不真實、不規範,原因未必全是企業造成的。”浙江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表示,原因和動力是多方面的,可能出現在臨牀試驗整個鏈條的任一環節。一方面,我國目前有關藥品臨牀試驗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夠完善;另一方面,藥物臨牀試驗機構數量太少,與每年需要開展臨牀試驗的項目數量嚴重不匹配,導致臨牀試驗機構不堪重負,影響臨牀試驗的質量、規範。

問題:數據造假監管仍顯“手軟”

新藥臨牀試驗中極爲重要的數據現今常常被忽略不計。在國外,數據統計需要花費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民幣,而中國醫院的數據統計只需要花幾萬元。

中國對臨牀試驗機構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即只有通過藥監部門審批的臨牀機構,纔可以參與臨牀試驗。實際情況往往是,新藥試驗進入Ⅰ期臨牀試驗十分困難,可一旦進入便一路通暢。

按照慣例,藥企往往會派出監察員(CRA)對臨牀試驗機構進行監督。在臨牀試驗結束後,CRA會收集覈准數據並交給數據處理機構進行分析整理,最終形成提交給藥監局藥品評審中心審評的數據資料和報告。但因爲缺乏第三方的監督與制衡,醫院作爲臨牀試驗機構問題頻出。部分藥企爲了達到審批通過的目的,也會聯合統計單位修改數據。雖然總局明確規定,若臨牀研究資料弄虛作假,申請人新提出的藥品註冊申請3年內不予受理,直接責任人蔘與研究或組織研究的臨牀試驗資料十年內不予受理。但對於存在的一系列數據造假問題,監管仍顯“手軟”。

蘇州金唯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廖國娟博士表示,在美國,一旦發生數據造假,藥企和研發人員都會被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進入相關領域。

對策:新藥研發須走正路

自2015年4月以來,幾乎每月都有多項藥審改革新政出臺。去年11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還在其官網上發佈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藥品註冊審評審批若干政策的公告》,提出提高仿製藥審批標準、優化臨牀試驗申請的審評審批等十條重磅新規。對於具有臨牀價值、真正的新藥創制,這或是一道福音。但時隔一年,仍然爆出了80%新藥臨牀數據涉嫌造假的消息,這不得不讓人沉思: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紕漏?

對於新藥研發的現狀,南京某藥企公司總經理覺得很無奈:正規企業走正路,卻發現弄虛作假抄近路的企業比自己的審批還要快。

深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裁也表示,很多專注藥物研發的創新企業十年做一個創新藥,一個個數據認真做過來,反而在與數據造假的企業競爭時吃虧。“嚴格審查臨牀研究數據不僅應該早執行,而且還應該堅持推廣。雖然正規產品短期內進度可能會受到影響,但檢查常態化後,整體來看,有利於創新型企業健康發展。”

用最嚴制度鼓勵真正創新

一些醫藥界人士認爲,當前有兩股極論調需要警惕:一是出臺政策要符合中國國情,現階段對創新的要求不能太超前;二是政策不能一刀切,有的臨牀數據只是不規範,不是造假,應允許存在。

新藥臨牀數據涉假 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第2張

對此,專家建議,要保證藥物臨牀數據的真實性,可參考歐美先進成熟做法,對臨牀數據造假等亂象零容忍,切實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同時應讓更多的醫生能從事藥物臨牀試驗,並控制臨牀試驗質量;建立第三方監督體系,加大監管力度。另外,還可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建立藥物臨牀試驗數據庫,要求臨牀機構實時上報臨牀試驗數據,並向社會公開,實現全民監督。

業內權威人士表示,當前是治理藥品領域“劣幣驅逐良幣”的關鍵時期,必須用最嚴格的制度鼓勵真正的創新。因此,呼籲儘快修訂《藥物臨牀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進一步完善制度監管;同時建立藥企內部的監管體系,真正通過創新形成核心競爭力。

“新藥臨牀數據涉假”相關新聞:企業故意瞞報漏報不良反應記錄

食藥監總局對待批生產的1622個藥物臨牀試驗項目數據真實性、規範性進行覈查的結果在整個行業引發震動。一些醫藥界人士透露,隨着自查覈查工作不斷深入,更多藥物臨牀試驗數據不真實、不規範的問題被曝光,目前超八成的新藥申請被藥企撤回或國家食藥監總局不通過。

食藥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說,覈查中發現很多藥物的臨牀試驗數據不完整,分析數據沒有級差軌跡,有的數據沒辦法溯源。還有的企業故意瞞報、漏報不良反應記錄,對達不到預期的試驗數據進行修改。

“在這一輪自查覈查風暴之前,臨牀數據造假是行業內公開的祕密。”西部一家三甲醫院院長說,醫藥企業用舊藥隨便組合,找幾個醫院做臨牀實驗,當然,都是按照預期結果出報告,最後國家食藥監總局就按照新藥審批了。“這種大燴菜式的藥物研發模式,怎麼能保證藥品質量和安全。”

“臨牀數據造假的直接後果是藥效差。”南京一家藥企研發負責人說,一次臨牀試驗,公司將受試者服用的抗糖尿病藥國產二甲雙胍換成了原研藥格華止。沒想到,服用四周後,受試者的血糖竟然降到了無法入組的水平。此前受試者一直在服用國產二甲雙胍,但血糖始終降不下來。

業內人士透露,國內絕大部分仿製藥都無法達到原研藥標準。爲了通過審評,在臨牀實驗中隱瞞棄用數據、選擇性使用數據的現象非常普遍。對此,國家今年啓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要求所有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學藥品仿製藥,應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其中需開展臨牀有效性試驗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種,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註冊。

信達生物製藥董事長俞德超預計,隨着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開展,現有50%以上的仿製藥將會被淘汰,藥品領域“劣幣驅逐良幣”現象有望得到初步扭轉。

中介監管缺位助長臨牀造假

國家相關部門於1998年頒佈《藥物臨牀試驗管理規範(試行)》(簡稱GCP),並於2003年重新修訂實施。記者調研發現,GCP實施中約束力不強,藥企、中介機構、醫生等相關主體違規問題突出。

部分藥企受利益驅動,大肆上馬仿製藥,臨牀試驗這一重要必需環節被“忽略”。江蘇一家大型藥企負責人說,他曾參與一家藥企搞新藥研發,其實就是把國外新研製的創新藥材料拷貝回來。這家藥企花了一個星期搞材料,根本沒有進行6個月的臨牀試驗,竟然很快就拿到了“獨家創新藥”的批文。造成的後果是,國內仿製藥5片效果都不明顯,國外原研藥一片就有效但進不來,是一種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合同研究組織(CRO)監管缺位,助長臨牀數據造假。一家CRO負責人透露,CRO本應作爲第三方檢查機構,對藥物研發、臨牀、報批等起到質量管控作用,但由於國內CRO缺乏轉入門檻,大量不良企業惡性競爭,很多CRO在利益驅使下成爲數據造假的幫兇。“一些藥企明知CRO作假,但考慮到CRO分攤了違法成本和風險,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有甚者,有藥企明確說,試驗不通過驗收就不付錢,逼着CRO造假。”

食藥監部門一位執法人員說,檢查中發現,臨牀試驗的主體本應是醫生,但一些CRO聘請了大量助理研究員代替醫生做臨牀觀察、數據統計和質量覈查,是數據不規範、不真實的重要原因。

臨牀醫生職業操守失範,爲數據造假打開方便之門。廣東一家三甲醫院主任醫師說,曾在另外一家醫院牽頭下,共同參與過某產科用藥的三期臨牀試驗,“實際操作很不嚴格”。很多有利於這種藥上市的記錄被保存,不利的臨牀案例或者實驗數據都被抹掉了。特別是與同類藥物的比較性試驗,造假情況比較突出。“醫生本來就很忙,臨牀試驗不會認真做,也沒有時間做那麼嚴謹的記錄,很多都是CRO代勞,真實性自然大打折扣。”

臨牀監管成爲藥物監管體系的薄弱環節。一些業內人士認爲,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普遍缺乏臨牀背景的監管人才和技術隊伍,長期重體系認證輕臨牀項目過程監管,尤其是上市後藥物臨牀試驗安全有效性評價,監管幾乎是空白。江蘇藥監繫統的一名工作人員說,相比GMP檢查隊伍,地方上的臨牀覈查GCP隊伍的能力存在較大差距,人員和技術都跟不上當前的要求。(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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