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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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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中國經濟網女記者 段丹峯(暱稱“丹丹”1987.06.15 山西太原人 中央民族大學畢業 在北京工作)結婚前夕因爲未婚夫潘奧(合肥新聞聯播記者,暱稱“潘潘”)與小三楊柳依出軌,今日凌晨(11月28日)在合肥剛裝修好的新房11樓跳樓自盡殉情。

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第2張

今晚綜合各媒體朋友消息並確認,中國經濟網記者@段丹峯 在結婚前夕因未婚夫出軌,2016年11月27日凌晨在安徽合肥剛裝修好的新房11層跳樓自殺。段丹峯,女,1987年6月生,山西太原人,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生前在北京工作。

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第3張

潘奧和段丹峯是中央民族大學同學,正當兩人裝修婚房準備婚禮時,突然被年輕貌美的小三楊柳青(合肥人 1991.12.14 本科武漢理工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 和潘奧同爲合肥電視臺記者)橫刀奪愛,直至本月丹丹一直不知情,潘奧還依舊和丹峯甜蜜秀恩愛,突然得知真相後的丹丹連緩衝的時間都沒有,承受不了打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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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女記者段丹峯自殺因未婚夫劈腿 潘奧堅稱兩人已分手

11月27日凌晨1時許,媒體女記者段丹峯,在朋友圈和微博發佈男朋友婚前劈腿的消息,表露出輕生念頭。前街一號記者從段丹峯家屬處瞭解到,27日凌晨,段丹峯在合肥一處住宅樓從11層墜下身亡。經警方初步認定,段丹峯系自殺。

女記者墜樓身亡

據段丹峯朋友介紹,段丹峯與男朋友潘奧是在一場採訪活動中認識的,後兩人相戀。段丹峯在北京的一家媒體工作,潘奧在安徽合肥一家媒體做攝像記者,兩人一直異地戀。

段丹峯微博狀態顯示,兩人感情很甜蜜,11月20日左右,兩人感情疑似出現變化。26日上午,段丹峯從出差所在地蘇州趕到了潘奧所在城市合肥。

段丹峯大學同學張旭(化名)告訴前街一號記者,段丹峯在26日下午7點到達事發小區,“帶了啤酒,應該是喝酒的”,上了他們位於11層的婚房,因爲沒有房屋鑰匙,段丹峯無法進門。

次日凌晨1點20分,段丹峯在朋友圈發佈長文,表達因感情問題意欲輕生,並配有一張與潘奧相擁的親密合影。在朋友圈中,段丹峯寫道,潘奧有新歡楊某,短短几天變化太快,沒有給她留下緩衝的餘地,潘奧已經一天兩夜沒接她電話,自己此刻正在新房外。據段丹峯朋友介紹,與潘奧的合影正是今年9月初,兩人去給朋友當伴郎伴娘,在別人婚禮上,潘奧曾向她求婚。

27日凌晨2點多,小區保安在巡邏時發現段丹峯墜樓在地。急救醫生達到現場後,發現已無生命體徵,送醫院搶救無效確定死亡。

段丹峯因潘奧婚前出軌自殺死亡的消息在網上傳播後,潘奧和“小三”的工作、照片等個人信息在網上被曝出。很多認識段丹峯的朋友表示,段丹峯是個堅強、善良、熱情的好姑娘,爲她感到惋惜。

警方判定系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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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丹峯親朋在跳樓處祭奠

段丹峯的弟弟段先生告訴前街一號記者,段丹峯與男朋友潘奧相戀一年多,其間兩人雖經常爲一些小事吵架,但感情還算好,兩人已有結婚打算,國慶期間雙方家長已經見過面。

11月28日上午,段丹峯家人和朋友在派出所見到潘奧及其父母。警方告訴段丹峯家屬,根據現場勘查、法醫鑑定和監控材料,確定段丹峯爲自殺。

段先生稱,潘奧告訴段丹峯家人,他和丹丹已經分手,房子是自己出資購買,也是自己裝修,並不是爲結婚準備的婚房,“新房是按照我姐喜歡的類型裝修的,兩人準備結婚,這事雙方家屬都知道,現在出事了他卻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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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丹峯朋友圈

事發週末,潘奧和楊某在南京散心,但堅稱兩人並不是男女朋友關係。段先生稱,當晚潘奧電話處於關機狀態,凌晨1點多開機後,有給段丹峯迴過電話,通話時長爲20多秒。至於段丹峯生前最後一個通話與潘奧說了些什麼,潘奧告訴段丹峯家屬“說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話”。

隨後,段丹峯從11層樓道的窗戶躍下,結束了自己29歲的生命。段丹峯家屬質疑,潘奧可能在這通電話中刺激到段丹峯,致使段丹峯做出極端舉動。張旭稱:“段丹峯不是個軟弱想不開的傻姑娘,是渣男步步緊逼,做的太過分。”

今日下午,前街一號記者多次撥打潘奧電話,均被掛斷。芙蓉路派出所民警表示,該案件有相關民警調查,自己並不清楚,尚不便透露。

律師:男子或無法律責任

潘奧是否應對丹丹死亡負責?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如果男女雙方爲夫妻關係,則依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間有忠實義務。如果由於男方違反忠實義務,存在過錯,間接造成了女方的人身損失,雖然依據現有法律不能要求男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應給與女方親屬適當補償。

  如果男女雙方僅爲男女朋友關係,並未結婚,則從法律上講,男女雙方都有各自選擇伴侶的自由。女方自殺雖是因男方移情別戀,但女方作爲完全行爲能力人,應對自己自殺的行爲承擔後果。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爲人不承擔責任”。雖然男方的行爲應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但其並不應對此承擔法律責任。韓驍律師表示,如果家屬有相關證據因潘奧出軌造成段丹峯跳樓死亡的嚴重後果,家屬可以以該男子爲被告,提出相關民事訴訟,要求承擔相應責任。

段丹峯微博:

暱稱:葉荻_

所在地:北京 海淀區

生日:1987年6月15日

簡介:愛上一個人丷愛上一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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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潘奧微博:

暱稱:葉荻de米禾

所在地:安徽 合肥

簡介:遇見你,才知道怎樣是真正愛一個人,才知道我竟讓心靈荒蕪了那麼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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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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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女記者段丹峯婚前因未婚夫潘奧出軌小三楊柳依自殺事件

@宋亮-行業研究 :記得第一次見丹峯,那是在一次會後,她走過來,輕聲地問,請問您是搞乳業研究的宋老師嗎?我點頭說是。她說我是某某記者,叫段丹峯,我嘀咕這姑娘長的如此柔弱,怎麼名字像個男人。她笑着說那以後可以採訪你啦。從那以後我們認識了,再以後我寫的稿件都會在她那首發。無論多忙,她都會跟編輯打好招呼,不一會我的稿件就見她們網站了。那天我對她電話說,丹峯等我不忙請你吃飯,她笑着說,您太忙了,好的,您多保重身體,我說你也是。再後來她微信裏訂婚了,我一句恭喜,她回覆一個甜甜的微笑,我真心祝福這個善良的姑娘未來會幸福。可是當聽到噩耗的時候,我木了,我一再不相信這是事實,一再跟幾個記者朋友確認,可是結果是冰冷的,現實的。此刻心裏非常難過,陪完兒子,收拾完東西,一個人在默默的難過。明天又要踏上出差征程,而我難以入眠,只想對她說,妹子,一路走好,天堂不再寒冷。對於我們活着的人來說,歲月靜好,好好珍惜每一天。感謝這麼多年來,記者朋友對我的厚愛,我會一直感恩下去。妹子,此刻你到天堂了嗎?那裏很溫暖吧,哥哥在心裏默默地爲你點上蠟燭,一路走好,珍重。

段丹峯微記錄自己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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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楊柳依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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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丹峯微博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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