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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學者稱初生嬰兒無生存權 殺死等同於墮胎

來源:歐巴風    閱讀: 5.5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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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每日郵報》3月1日報道,英國牛津大學學者弗朗西斯卡·密涅瓦(FrancescaMinerva)近日稱,初生嬰兒是沒有生存權的,如果他們天生殘疾,或父母認爲養育孩子太貴,抑或父母根本不想要孩子,那麼醫生應當有權在嬰兒生下不久後將其殺死。

牛津學者稱初生嬰兒無生存權 殺死等同於墮胎

密涅瓦是位牛津的副研究員,一位哲學家和醫學倫理學學者。她的觀點刊登在近期出版的英國《醫學倫理學期刊》(Journal ofMedicalEthics)上。她認爲,初生嬰兒並不是個完整的人,在其剛出生不久將其殺死,幾乎等同於墮胎。密涅瓦在文章中稱,初生嬰兒和還未初生的嬰兒一樣,還沒有建立希望、目標等,雖然是人類,但並不能算真正對生命有道德權利的人。相比較,父母、手足及周圍社會原有的目標和計劃很可能被新生兒的到來影響,此時父母及社會的利益應該佔優先位置。

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倫理學者、權益人士及同行學者的憤怒。他們認爲,這種支持弒嬰合法化的說法令人寒心,簡直是“對殘害兒童做法的辯護”。

該期刊的編輯稱,該出版物的職責是展現邏輯成立、說理充分的論文,並不是要宣揚某一具體的道德觀點。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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