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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醫院砍人事件調查:兇手遷怒僅收136元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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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我國醫患關係緊張,醫患糾紛不斷蔓延,惡性事件、羣體事件不斷髮生,已成爲一種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東莞醫院砍人事件調查:兇手遷怒僅收136元的醫生

日前,東莞市“長安醫院砍人事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兇殺嫌疑犯盧成軍從北京千里驅馳趕回東莞,菜刀一揮,導致長安醫院專家門診兩名醫生一死一重傷。

面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六旬醫生,盧某揮刀的一剎那,已註定一場不可避免的社會悲劇上演。人們不禁反思:究竟心懷多麼強烈的深仇大恨,纔會導致盧某變得如此殘忍嗜血?

突如其來的血案

2011年8月16日,長安醫院三樓專家門診,平靜一如往日,患者耐心或者不耐心地排隊等待就診。誰也不曾料想到,一場突如其來的事故,上演了“血濺白衣”的慘劇。

“8月16日下午2時45分左右,我接到呼叫稱,‘三樓有人持刀砍人’,我迅速呼叫全體保安趕往三樓,等到了樓上一看,值班保安班長朱小順正拿着凳子追打兇手盧某,而盧某正朝着我所在的這個方向逃竄。”長安醫院保安隊長樑志剛說。

“於是,我立刻拿起身邊的一個乾粉滅火器噴盧某,就在盧某雙眼無法睜開的時候,另一位保安拿起一個滅火器砸向盧某,盧某手中的菜刀應聲而落。在慌亂中,盧某從三樓翻過護欄,朝二樓扶手電梯跳去,隨後,多位保安人員衝下去,將其踩在地上,並用一個長凳子扣在盧某身上,以防止他逃跑。”

據持凳子追趕盧某的朱小順介紹,當他聽到喊叫聲時,由於正好在附近,就急忙趕到內科門診,發現伊醫生已倒在走廊裏,雙手抱頭,雙腿不斷蹬向盧某,而盧某則持刀不斷砍伊醫生。朱小順喝止盧某,不料盧某威脅朱小順說:“你要敢過來,我砍死你!”朱小順便從門診室裏拿出一個凳子,追擒盧某。

另外一位醫生告訴記者,事發時,他剛好從事發的專家門診室經過,看見行兇男子持刀朝劉醫生頭部砍去,“現場的情景真的是慘不忍睹。”其間,伊醫生上前欲制止男子行兇,兇手轉而又將他砍傷。“兩位專家年齡大概都在50多歲,劉醫生和伊醫生待人十分和氣,都是有着豐富經驗和高級職稱的老專家,兇手的殘忍行徑十分可恨。”

據瞭解,兇手盧某系陝西人,年僅29歲,但身材並不高大,身高約莫1.65—1.68米,事發當天,留着短頭髮,身着白上衣和黑褲子。

有知情人透露,兇手平時爲人偏執,早前與妻子離婚,平時家人都不怎麼願意搭理他。

事件發生後不久,長安醫院院長麥天恩立刻召集全院中層幹部舉行會議,通報了事件的一些情況,要求醫務人員提高防護意識,並對醫院接下來的工作、安保等情況進行了佈置和加強。

據瞭解,長安醫院下一步將加強對一些死角的視頻監控,並爭取長安公安分局的支持,儘早在該院設置警務室,讓民警進駐長安醫院,力保醫務人員人身安全。

兇手遷怒僅收136元的醫生

究竟心懷多麼強烈的深仇大恨,才導致盧某變得如此殘忍嗜血?盧某與劉醫生並無宿怨,惟一的齟齬也許就是136元——在長安醫院,劉醫生對盧成軍的治療並未達到理想效果,而長安醫院調查發現,當時盧成軍在該院的治療費用爲136元。

據瞭解,今年初,盧某因面部痙攣到長安醫院就診,劉醫生爲其診治,但病情未見好轉。盧某於是輾轉到廣州、北京等地多家醫院就診,前後共花費3萬多元(其中在長安醫院花費爲136元),盧某覺得自己用了3萬多元跑了多家醫院診治,病情均未見好轉,便對醫生懷恨在心。

16日凌晨,盧某從北京坐火車到東莞,購買了菜刀一把,於當天下午來到長安醫院,將正在接診的劉醫生砍傷致死,伊醫生出來制止時,又被其砍至重傷。

“患者砍醫生”這種罕見的現象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不少人甚至質疑被砍醫生的職業道德。然而,據醫護人士、患者和病人家屬多方反映,不幸遇難的劉醫生和重傷的伊醫生都是有着豐富經驗和高級職稱的老專家,平時工作認真負責,對病人很耐心、細心,幾年來醫院都沒有收到過對他們的任何投訴。

據主治醫生介紹,受傷的伊醫生身上有10多個傷口,其中頭部有3個、右下肢有4個,還有的分佈在左下肢、右臂等處。最重的傷口是分佈在右臂等地方的3處骨折。頭部有外傷,但沒傷及內部。

據東莞市長安醫院金副院長介紹,劉醫生生前身體很健康,年輕時又有點武術基礎,如果兇手不是從背後掏出菜刀突襲,劉醫生還有與之對抗的機會,後果或不至於此。

探索建立解決醫患糾紛

新模式

面對盧某的暴行,不少人報以輕佻的喝彩,一小部分人認爲是“醫生活該”。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究竟是羣衆人心開始麻木,還是社會對原本備受崇敬的“白衣天使”喪失了應有的信任?

就表層原因分析來說,少數無良醫生破壞了醫生的整體清譽,人們一提醫生就氣不打一處來;往深層次說,這是醫患矛盾的呈現,是醫療體制結下的惡果,無論患者還是醫生,其實都是值得同情和理解的羣體。

近年來,東莞市醫患關係導致醫鬧事件呈逐年遞增趨勢。根據衛生部門的統計,2007年東莞發生醫鬧35例;2008年東莞發生醫鬧42例;2009年東莞發生醫鬧50多例。“醫鬧團伙”的組織者事先跟患者家屬談好利益分成,然後糾集人員攔堵醫院門口通道、阻礙交通,搶奪病歷資料和侮辱、威脅、恐嚇甚至毆打醫務人員,在醫療機構內設置靈堂、停屍、擺放花圈等。

據衛生部門統計數據表明,東莞2004年至2008年發生的醫患糾紛共540宗,其中屬於“醫鬧”事件123宗(佔22.8%),共計賠(補)償金額2197.94萬元,年均440萬元。

記者瞭解到,現在醫療糾紛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三條合法途徑,分別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衛生行政機關調解和人民法院訴訟,但是這三種途徑在實際操作中均遇到種種困難。

例如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往往因醫院和患者雙方缺乏信任,很難形成一致意見,反而容易將矛盾進一步激化。而在常規思維裏,大家通常認爲衛生行政部門與醫院存在着“父子”關係,因此也質疑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的公正性,不願去衛生行政機關調解。此外,第三種途徑受阻則是因爲法院訴訟存在着訴訟成本高、時間長等缺陷。

衛生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在借鑑山東、江蘇等地的先進做法和對照東莞市實際的基礎上,目前市政府打算成立東莞市醫患糾紛調處中心。該中心將成爲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具有第三方獨立性質的醫患糾紛專業調解機構,代表政府依法調處醫患糾紛,爲醫患雙方提供免費諮詢、免費受理、免費調解服務。改變以往醫患雙方直接對立的局面,爲處理醫療糾紛提供一條新的渠道。#p#副標題#e#

醫患糾紛調處中心運作後,如何調解醫患雙方的賠償問題將備受關注。據瞭解,國內不少醫院都已向保險公司購買了醫療責任險,不過,在目前醫療糾紛發生後,患者仍習慣性地找醫院索賠,而不願與保險公司交涉,醫院仍然要付出大量人力和精力來應對醫療糾紛。

另外,多數醫院認爲醫療事故發生機率小,購買醫療責任險的必要性不大,因此,尚難在全市範圍內推行醫療責任險。衛生部門經過調研也發現,近一半醫院贊成由衛生局統籌整個衛生系統,統一購買醫療責任險。

對此,衛生部門表示,東莞打算探索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制度,計劃今後在全市二甲以上醫療機構試點推行,然後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適時在全市醫療機構中推廣,建立解決醫患糾紛的新模式。

-聲音

一樁刑事案件 兇手應當嚴懲

廖新波(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我認爲討論“長安8·16事件”不應急於在制度上談論,制度造成的醫患關係緊張,就如同複雜的社會人際關係,是另外一碼事。如將此事與制度聯繫在一起,就會喊出“醫生該殺”的口號。從目前所掌握的資料表明,還沒找到兇手行兇的原因,也沒發現醫生操守問題。如果一名警察在巡邏時被殺,也該殺?不顧生命安危相助者也該殺?

想不明白,爲什麼一旦有惡性事件在醫院發生,有的網友就首先認定是醫生和醫院有錯,甚至喊出“殺得好”這種失去理智的口號?就此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而言,這起事件是因爲兇手對醫學的無知,將首次看病的醫生當作靶子發泄,根本與診斷水平和醫療操守無關。呼籲網友們正直、正義與良知的迴歸。

金先生(東莞市長安醫院副院長):根據查詢的資料顯示,兇手盧某因面部痙攣的病症,於今年1月21、23、24日先後三次到長安醫院就診,其B超、檢驗、處方的總費用僅爲136元。由於病人門診病歷由病人自己保管,目前醫院僅留有簡單的醫生日誌。此次事件早已遠遠超出醫患關係的範疇,直接上升爲刑事案件。

王小飛(南方日報社珠三角新聞中心編輯部主任助理):我不贊同把此次事件當作醫患矛盾來處理,這事件本身很明顯,就是一樁有預謀的刑事案件。現在一提到醫患矛盾,儘管是醫生與患者間的個體事件,但大衆都比較傾向於從體制上找問題,把患者當作弱勢羣體,如果此次事件仍按照這種思路,那麼就會弱化和偏袒兇手的罪惡行徑,這對死傷者家屬非常不公。

楊傑(東莞市長安醫院內科專家):劉醫生和伊醫生平常爲人都非常好,對同事的事情也很熱心。從來沒看到他們與患者有過什麼激烈的爭吵。在今時今日,許多醫務人員都知道醫生的職業風險一般都是來自醫療糾紛之類的,但從未想過會出現劉醫生的這種遭遇。每天都有各種各樣的病人,而每種病症都有其多變性和複雜性,如果按兇手的這種偏執思維,那是不是全天下的醫生都該死?!我認爲在嚴懲兇手的同時,要通過國家體制和管理上的加強,進一步保護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

▶記者手記

銘記“8·16”事件 探尋醫患糾紛平衡點

“長安醫院砍人事件”來得太突然,突然得讓我們來不及思考。

就目前整個業內情況而言,我國惡性醫鬧事件頻頻發生,患者維權暴力化傾向日趨普遍,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加劇了醫患之間的不信任。隨着患方與醫方糾紛攻防的強弱轉化,醫患糾紛大有從民事、經濟糾紛走向羣體性事件的危險。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醫務人員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一些醫院不得不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的請警察做副院長,有的聘請會武術的醫生,有的給醫生配戴頭盔,有的給診室安上電子眼和暗門……這些讓人啼笑皆非的做法不僅顯得被動,有的甚至違規,流露出醫院的無奈和無力。

正如東莞市長安醫院院長麥天恩所言:多年前,醫生是個頗有社會地位、被人們廣泛尊敬的行業。然而,時至今日,由於醫鬧橫行,一些患者家屬無理取鬧,已讓不少醫生感到力不從心。一個最直接的事實是,不少醫生都勸兒女不要報讀醫科院校,因爲這個行業風險太大。

而衝突深層次的原因是,社會上對整個醫療機構的質疑聲從未間斷過,“就醫難,看病貴”的現象長期存在。

據資深業內人士指出,醫患糾紛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法律問題,根源在於醫患雙方深刻的不信任,而這種不信任又是社會通病。“長安醫院砍人事件”中的盧某不但是兇手,還是個病人。長期面部痙攣的折磨、多方求醫未果的局面、身體的病痛漸漸轉化成心理暗疾。也許像盧某這類人,倘若不是遭受疾病之患,尚能平靜而淡然地生活。但是,當疾病襲來、耗盡錢財而依舊不得治癒時,或者遭遇其他制度性不公且缺乏有效的心理救治時,他們的心理承受底線就有可能會瞬間倒塌,進而放逐自己,報復社會。

痛定思痛,醫患糾紛從小的方面看是醫生或醫院與患者之間的糾紛;從大的方面看則反映出醫療衛生行業及相關管理機構的管理缺位,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太籠統。

解決好醫患糾紛,牽涉到社會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人事部門、教育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新聞單位等有關部門方方面面的責任,是一個龐大的系統性工程。

我們有幸看到,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在患者的知情權方面有所擴大,在解決醫患糾紛時,吸收了《合同法》“權利競合”的法律理論;此外,政府部門在醫療機構改革方面也有一系列動作,在提高全民醫學知識以及全民健身水平時,也採取一些措施,這些舉措在改變國民的“就醫難、看病貴”方面也將產生一定的成效。

但這些工作與患者的實際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不斷完善這方面的立法,制定真正代表廣大人民羣衆意志和利益的法律法規,並健全與完善行政執法、行政問責、行政監督的機制,醫患糾紛纔會越來越少,醫患雙方的關係才能逐漸趨於和諧。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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