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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寄身藥店不等於藥妝 專家稱商家炒概念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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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健康和時尚的藥妝,如今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不少自稱“藥妝”的品牌也陸續出現。然而,在昨天舉辦的上海首屆國際藥妝趨勢論壇上,業內人士指出,並非所有在藥店銷售的化妝品都能被稱爲藥妝,我國目前還未出臺藥妝的相關標準,部分企業只是在炒作概念

化妝品寄身藥店不等於藥妝 專家稱商家炒概念

在位於黃浦區的一些藥房內,自稱“藥妝”的化妝品不在少數,有的標榜添加了來自原始森林的祕方,還有的打出了“漢方”、“植物成分”作爲招牌。在一瓶化妝品的“成分”一欄中,記者看到了紫蘇、山楂、甘草等。銷售人員甚至說,含有中藥或者西藥成分、對皮膚具有療效,就是藥妝。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的消費市場中對藥妝的理解存在一定誤區。美國藥妝品牌薇碧創始人苗本武表示,根據國際上的定義,藥妝必須符合幾個要求:藥妝的生產廠家必須具有製藥資格;藥妝的成分必須爲純天然成分、不含有致敏源等添加劑;配方完全公開;並經過皮膚科醫生的測試和試驗。“藥妝可以理解爲按照製藥標準生產的護膚品。”

至於是否在藥店銷售,這並非是判斷藥妝產品的唯一標準。國外很多藥妝產品也並非只有藥店銷售,如日本的藥妝產品主要在藥妝店內設立櫃臺,法國部分藥妝產品可在高級SPA場館買到,美國薇碧則主要在高檔美容院進行銷售。由於很多國內消費者認爲,在藥房購買化妝品比較放心,這也是一些化妝品選擇藥房進行銷售的原因。

據瞭解,我國目前並無藥妝的批准文號,對於化妝品的分類,只有普通化妝品和特殊用途化妝品兩類,與藥妝概念稍有類似的是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它主要分爲美白、祛斑、生髮、防曬等9類,它們擁有自己的衛生許可證號,相應爲“衛妝特字×××”號,但是這類化妝品也並不是藥妝。在本屆藥妝趨勢論壇上,業內人士也呼籲及早推出藥妝標準和批准文號,規範藥妝市場。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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