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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教室慘遭同學勒死 案件今日開審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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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人犯說是我女兒主動的,可能嗎你想想?”李清(化名)問。2016年5月19日晚上,李清16歲的女兒姚靜(化名)在北京市昌平區新東方外國語學校的教室內被人殺害。案發次日,姚靜17歲的男同學王某向警方投案,並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拘留和批准逮捕。從去年案發至今,李清停掉了山東老家的工作和生意,在北京住下,並奔波於各地找人、蒐集線索,爲女兒的死亡討一個說法。李清表示她接到法院通知,今日,該案將在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16歲少女教室慘遭同學勒死 案件今日開審

2016年5月19日晚上對於李清來說是一個難眠之夜。她與在北京念高中的女兒姚靜用微信聊着家長裏短,對方突然不再回復消息,她以爲女兒去洗漱了,沒留意。臨近12點,李清接到學校老師的電話,說19日晚姚靜和同年級男生王某出去一直未歸。“我說不可能,肯定是這個男生傷害了我女兒逃跑了,”李清說,“但我沒想到會這麼嚴重。”

李清撥打女兒的電話,對方電話關機。她覺得不對勁,連夜出發開車趕往北京。由於堵車,20日中午她纔到達學校。有學生告訴她,發現姚靜了。她看到救護車經過,但沒有帶走任何人,遠遠隔着案發樓下拉起的封鎖線,她意識到“我女兒肯定走了”。

16歲少女教室慘遭同學勒死 案件今日開審 第2張

次日,王某投案,而關於這起案件發生的起因也出現了兩種說法。有知情人向媒體介紹,王某自稱案發當晚,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姚靜要將此事告訴老師,王某害怕被告發,於是用手將其勒死。但李清稱,姚靜和王某並非男女朋友關係,女兒生前還曾向她表示過對王某的厭惡。“我女兒乖巧,從來不會私自離校或者和哪個男孩子出去,也沒有談過戀愛”。爲了調查女兒的死因,她一直奔波於各地找人、蒐集線索、遞交材料。

公訴機關認爲,王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並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王某實施犯罪時不滿18週歲,根據《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見女兒最後一面,是去年5月20日,在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的停屍間裏。“接受不了,看到我女兒渾身是傷,”李清說,“我覺得我一定要爲她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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