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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複查13年前殺人分屍疑案 唯一物證被指違背法醫學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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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複查13年前殺人分屍疑案 唯一物證被指違背法醫學原理

13年前,柘榮縣城郊鄉福基崗村石樓坪山上一廢棄的舊房子發現裝有屍塊的包裝袋。

福建省寧德市柘榮縣雙城鎮東門路41號,一樓浴室的門被螺絲釘封死。直至今日,它仍被認定爲一個分屍現場。

法院的判決顯示,13年前,這裏發生一起命案,繆新華被認定殺死前女友,並在父親、兩個弟弟和一個叔叔的幫助下,在浴室分屍,然後拋屍。

該案歷經四次審判。熟悉該案的兩名寧德中院法官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均表示,一審第一次開庭,5名被告人均翻供稱遭到刑訊逼供,同時沒有任何指向被告人的物證,警方在開庭後又補充證據。

一審開庭前,警方曾在被認爲是分屍現場的浴室中提取了“下水道雜物”送檢,但因檢材污染嚴重未檢出結果。奇怪的是,一年後,警方又稱在下水道殘留物中提取9根頭髮,並進行線粒體DNA鑑定。鑑定報告稱,4根頭髮是死者毛髮的可能性爲99.999%。

從事法醫工作30多年的著名法醫鑑定專家胡志強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指出,線粒體DNA鑑定只能作排除認定,不能作同一認定,並不能得出被檢頭髮“就是被害人的毛髮”的同一認定結論。

前述寧德中院法官稱,這4根毛髮成了該案唯一指向被告的物證,案件仍存在諸多疑點,合議庭成員也對該案提出不同意見,但寧德中院一審仍認定5名被告人有罪,繆新華被判處死刑。

該案隨後又經歷福建高院發回重審、寧德中院重審再次判處繆新華死刑,直至2006年4月21日,福建高院第二次二審後,作出被認爲是“留有餘地”的終審判決——對繆新華由死刑改判死緩;另外4名被告人均被判犯包庇罪,判處三到八年不等的刑期。

5名被告人堅持申訴至今。近日,澎湃新聞從福建高院查詢獲悉,繆新華申訴案已在該院立案複查。

“5被告人開始描述都不一樣,後來才逐漸吻合”

2003年,一起殺人碎屍案驚動了位於福建省東北部的柘榮縣。公開資料顯示,柘榮人口僅爲10.3萬人,是福建省人口最少的縣。這個影響惡劣的案件,一下在這個小縣城中傳開。

經警方調查,死者爲楊燕輝,事發前住在柘榮縣雙城鎮母親的租住處。很快,楊的前男友、同在雙城鎮居住的繆新華進入警方視野。繆新華被抓後,繆新華的父親繆德樹、弟弟繆新容和繆新光、叔叔繆進加相繼被抓。

檢方指控,2003年4月6日晚10時許,被害人楊燕輝來東門路41號叫門找繆新華,兩人在二樓繆新華的房間聊天時發生爭執,繆新華將楊燕輝掐死。繆德樹和繆新容在隔壁房間聽到聲響,後幫助繆新華在一樓浴室內分屍並用塑料袋裝好,繆新光騎自行車去叫來叔叔繆進加,繆進加開來拖拉機,5人將屍塊運到福基崗村石樓坪山上一廢舊房子內拋棄。

2004年5月20日,寧德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5名被告人均當庭喊冤,稱未參與殺人分屍,做有罪供述是因受到警方的刑訊逼供和誘供。

“第一次開庭除了口供,確實沒有任何指向被告的證據。”熟悉該案件的寧德中院法官王濱(化名)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看過卷宗的王濱還發現,5名被告人在認罪供述中一開始描述的情況都不一樣,到後來才逐漸吻合,“這樣就不能排除警方有誘供、逼供的可能性”。

“如果是他們作案,很容易留下物證,但一個都沒有。”辯護律師毛立新說,比如,在拋屍現場,未發現他們的腳印,包裝屍塊的8個塑料袋上未提取到他們的手印或指紋,他們亦未供述曾採取戴手套、消除痕跡等反偵查手段;在繆新華家浴室,即所謂分屍現場,雖經鑑定檢見人血,但血型未檢出,DNA鑑定也未能證明是死者的血,亦未提取到任何被害人肉末、骨頭碎片等物證。

王濱說,合議庭有成員甚至還提出無罪的意見,但考慮到案件影響惡劣,又沒抓到其他嫌犯,故又讓公安進行證據補充。另一名熟悉該案的寧德中院法官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也證實了王濱的說法。

福建複查13年前殺人分屍疑案 唯一物證被指違背法醫學原理 第2張

柘榮縣雙城鎮東門路41號。

“如果真的能坐實,怎麼可能改判死緩”

 繆新華家的浴室被警方認定爲分屍現場,浴室下水道自然成了調查重點。

寧德市公安局刑偵支隊2005年2月17日出具的該案《物證提取及送檢情況的說明》顯示,案發後,支隊專案組多次組織刑技人員來到案發原始現場,並對重點分屍現場進行勘察,在衛生間、浴室、下水道等現場對可疑物質進行提取、包裝。

這些物證分別被送到福建省公安廳法醫室進行檢驗,經檢驗,在浴室門口下水道殘留物等處提取到的可疑血跡均檢驗出人血反應,“但由於檢材受污染嚴重及微量因素的干擾,在血型及DNA檢驗上均無結果”。

同時,這些檢材也被送往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進行檢驗,同樣因檢材方面因素均無結果。

在一審首次開庭被告集體翻供、又無物證的情況下,寧德公安再次將偵查方向轉向下水道中提取的殘留物。

然而,此前被認定受污染的下水道殘留物,在公安局存放了一年多後,警方又在其中找到關鍵性證據。上述《物證提取及送檢情況的說明》稱,“經過認真細緻的剝離、篩選,從中提取到了9根不完整的染色及無染色疑似毛髮”。

這9根毛髮於2004年6月2日、9月7日兩次送到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進行線粒體DNA檢驗,檢驗結果爲其中4根屬楊燕輝毛髮的可能性爲99.999%。

這一鑑定成爲唯一直接指向被告人作案的物證。

在毛髮鑑定結果出來10天后,寧德中院迅速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繆新華因小事殺死他人,又毀屍滅跡,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繆德樹、繆新容、繆進加、繆新光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2年、2年。

上述寧德中院法官王濱透露,鑑定結果出來後,一審合議庭成員仍認爲該案疑點很多,從“疑罪從輕”的考慮,認爲應該留有餘地,提交了對繆新華判處死緩的意見,而中院的審判委員會討論後還是決定判處死刑。

5被告人隨後提出上訴,2005年3月30日,福建高院認爲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2005年8月15日,寧德中院第二次一審維持對繆新華的死刑判決,其餘4名被告人的判刑均被加重。

此後,5人第二次提出上訴。2006年4月21日,福建高院第二次作出二審判決,認定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根據本案犯罪事實和具體情況”,對繆新華改判死緩,而對其餘4名被告人,維持一審加重的判刑。

“從高院的判決也可以看出來是留有餘地,如果真的能坐實是殺人分屍,這麼惡劣的案件,怎麼可能改判死緩?”王濱說。

毛髮鑑定被質疑缺乏可信性

“已經污染的毛髮,再次送檢就能鑑定並得出同一性結論?”毛立新認爲,公安機關在下水道中提取的毛髮,檢材的來源及鑑定的科學性、準確性,均存在疑問。同時,mtDNA鑑定認定系被害人所留,並不能成立。

根據死亡鑑定書顯示,被害人髮長26CM,有染髮呈棕紅色。而寧德警方2004年9月27日送檢的毛髮中,有2根黑色和1根棕色,長4-5CM,鑑定結論是“兩根黑色頭髮是受害者毛髮的可能性爲99.999%”,棕色頭髮則無法鑑定。

此外,上述鑑定根據線粒體DNA推斷檢材來自受害者的可能性爲99.999%,也備受質疑。

從事法醫工作30多年的北京雲智科鑑諮詢服務中心特聘法醫專家胡志強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根據法醫學原理,mtDNA(線粒體DNA,母系遺傳)鑑定,一般只能作排除認定,不能作同一認定。因爲只要存在有母系親緣的人,都存在同樣的母系基因,而且是跨代的。

“因此,mtDNA鑑定本身,不能得出被檢頭髮就‘是被害人的毛髮’的同一認定結論,這一認定違背了基本的法醫學原理和知識。”胡志強同時認爲,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2004年6月4日的《刑事技術鑑定書》是在10多年前作出,以當時的科學技術條件,僅憑在下水道提取的一根10CM長的不帶毛囊的頭髮,做一次檢測就得出了同一認定結論,缺乏可信性。

熟悉該案的寧德中院法官王濱說,案件判決前就存在爭議,即使是在繆新華家中找到被害人的毛髮,也並不能證實其殺人分屍,“被害人是繆新華的前女友,之前多次去過他家,如果真在浴室下水道找到毛髮,其實也是可以解釋的。”

福建複查13年前殺人分屍疑案 唯一物證被指違背法醫學原理 第3張

繆新光蹲自家浴室內,法院認定繆家3人在這個面積不到1.2平方米浴室地板上分屍。

3人能否在1.2平方米的浴室分屍

2016年12月11日,澎湃新聞來到雙城鎮東門路41號實地探訪時,只剩下三兒子繆新光一人在家。他和二哥繆新容、叔叔繆進加、父親繆德樹均已刑滿獲釋,大哥繆新華仍被關在福建建陽監獄。繆新容一邊申訴一邊在外做生意維持生計,繆德樹2012年刑滿釋放後疾病纏身,已於今年6月份病逝。

繆家是二層土磚房,每層各有三個房間。一樓除了客廳、廚房外,另一房間由浴室和衛生間兩個隔層組成。法院根據有罪供述認定,繆新華、繆德樹、繆新容三人在浴室地板上分屍,繆新華在裏面,繆德樹在中間,繆新容在浴室門口,繆新華按住屍體,和繆德樹實施了切割。

刑滿釋放後,繆新光和父親一起將浴室木門用螺絲釘封死,在浴室旁的衛生間則繼續正常使用。“如果這真的是殺人分屍的現場,我們還敢在這裏生活,還敢在浴室的一旁洗臉、刷牙、上廁所麼?”

“將浴室密封起來,就是要留存證據。”拿起錘子將浴室木門螺絲一一撬開後,繆新光打開了封存已久浴室。浴室空間不大,兩個人站立在內已顯得頗爲擁擠。

警方做出的現場勘查報告顯示,浴室內西側爲浴池,東側的空地東西向長74CM,南北長158CM,面積不到1.2平方米。在該空地的北牆上,還裝有一面鏡子和40x50c㎡的面盆。

律師毛立新認爲,如此狹小的空間,兩個成年人蹲下來即佔滿,三位成年人蹲下來實施分屍,幾乎是不可能的。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浴室的一旁衛生間的空間比浴室大很多。繆新光說,“如果真的要分屍,我們爲什麼不在空間更大很多的衛生間,而是擠在這麼狹小的浴室裏,這也明顯不符合常理。”

根據有罪供述和指認,法院認定分屍工具是繆新華家廚房的木砧板和菜刀。提取筆錄顯示,2003年4月24日,警方在繆新華家廚房內提取了這兩件物品。

“我們作案後爲什麼不把分屍工具拋棄,卻繼續留在廚房裏日常使用?”繆新光一臉無奈。他知道自己能做的不多,只能寄希望於福建高院的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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