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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兒子上海考學路女子不惜離婚嫁老人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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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遺產的案件早已是少見多怪,但近日上海詹女士的一起遺產爭奪案卻令人大跌眼鏡,因爲引起案件的不是死者(陳老伯)的遺書,而是一封承諾書。事件的起因要從詹女士爲兒子上海求學之路,離婚嫁陳老伯說起,下面就讓小編帶你看看具體的事件經過。

起因

上饒女子離婚嫁給上海一老人 老人1年後去世留下96萬元遺產據介紹,40歲的女子詹某,是上饒人,但在上海打工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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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兒子上海求學離婚

法院的判決信息披露稱,就在2013年9月23日,詹某與老家青梅竹馬的丈夫王某辦理了離婚手續,一個月後,詹某又閃電般地與年長29歲的上海籍陳老伯登記結婚,兩人婚後未生育。

據介紹,在與詹某結婚前,退休多年的陳老伯獨居上海市新閘路一房屋內,而在前幾年,該地塊遇上動遷,自認爲已到風燭殘年,膝下無子女的陳老伯選擇了貨幣分房。而在拿了一筆動遷費後,他就在距離妹妹家不遠的康定路某處租房居住。鑑於陳老伯是孤老,所在街道逢年過節都會派員前往他處慰問。開始,街道地區並不知曉陳老伯與詹某登記結婚,但紙包不住火,陳老伯結婚的消息還是悄悄傳開了。

然而,陳老伯卻在與詹某結婚一年後的2014年10月6日去世,留下遺產約96萬元,且在死前陳老伯未設立任何遺囑或遺贈。

發展

爲兒子上海考學路女子不惜離婚嫁老人 第2張

結婚證

結婚證女子以妻子名義起訴 一份《承諾書》出現最終,這件事鬧到了法院,詹女士將丈夫陳老伯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理由是他們不告訴陳老伯葬禮的時間和墓地的位置,而且死後留下96萬餘元遺產,陳老伯沒有子女,而她與陳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作爲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應由她來繼承陳老伯的全部遺產。

和你辦理結婚登記,是爲兒子王某某能在上海考大學所辦手續,感謝你的幫忙和支持。雙方婚前婚後財產歸各自所用,以後各方的財產對方無權享用和支配。雙方生活各不相干,對方也無權過問個人的隱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一切以兒子爲中心……承諾人:王某、詹某、陳某某。2013年10月17日。”就在庭審期間,一份《承諾書》由陳老伯的弟弟妹妹向法院遞交,在這份《承諾書》上,三人約定各自財產歸屬。

法院信息披露,法庭上,陳老伯弟弟妹妹認爲,這份承諾書中,詹某及其前夫王某與陳老伯,對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約定,認爲詹某與陳老伯結婚目的,是爲了詹某兒子在上海讀書之需,求陳老伯假借結婚之名提供幫助。他們還稱,儘管詹某與前夫在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但事實上兩人還是如同夫妻一起生活;而詹某與陳老伯雖然在法律上有婚姻關係,但生活中分開居住經濟互不相干,日常生活中更沒有夫妻之實。特別是在陳老伯平時生活及生病期間,詹某從未給予陳老伯關心和照顧,完全靠陳老伯的弟弟妹妹們照顧,這有街坊鄰居可以證明,請求法院駁回詹某要求繼承遺產之訴。

目前 ,法院已作出相關判決,法院認爲,詹女士擁有陳老伯的財產繼承權,但因其婚前與其有過承諾,其婚姻只爲兒子上海求學之路。而其弟妹對老人有過幫扶照料,同樣擁有財產繼承權。最終詹女士獲得25萬元遺產,剩餘60多萬由其弟妹繼承。儘管事件最終和平解決,大家均分到財產,但不禁讓小編感嘆,事件中承諾書究竟在承諾了什麼?老人若是知曉這一切,又能否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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