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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事件會是網絡暴力的終結者嗎 不可能!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3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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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在生活中,往往是被調侃的對象,尤其是女性,一名少女就因此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13歲的美國女孩梅根,由於體胖被叫“肥婆”,受不了羞辱,自尊心受損,帶頭的始作俑者是一名婦女。

梅根事件會是網絡暴力的終結者嗎 不可能!

梅根事件經過

梅根事件經過

梅根·梅爾

13歲的梅根是提娜的女兒,她很脆弱,身體有點超重,情緒一直不太好。提娜說,上三年級時,梅根就開始討厭自己,開始談到自殺的話題,經常沮喪及注意力不集中。需要每週進行定期諮詢並接受接續的治療。梅根曾央求了幾個月的時間,最後母親才同意她在MySpace上申請了一個帳戶。母親想,讓女兒通過網絡交朋友也許是不錯的,畢竟梅根還是個敏感的女孩,很需要感情交流。可是正因爲如此,梅根在心理上才非常脆弱。

在西部中學校讀到了七年級時,梅根變得肥胖超重,不過很活潑。她會和其他同學一起打排球,在學校裏,排球隊員是僅次於足球隊員的風雲人物。梅根還會模仿師姐們的時髦打扮,很喜歡Hollister和A&F的衣服。有時候,她的眉毛油塗地太多了,把自己畫地像個浣熊。偶爾,她還會愉快地接受足球寶貝的邀請,在午飯時,坐在最顯眼的桌子上吃飯。

可是,這些春風得意的時刻到了體育課時就全都不見了。梅根不得不把大號的衣服脫掉換上運動衫和T恤。“每次上體育課時,大家都會叫她肥婆,”她的同學勞拉說,“有一次,我還看到她自己躲在衣帽間裏哭泣。”

經過難熬的一年後,梅根的父母把女兒轉到了一所叫“完美之身”的天主教學校裏。這所學校有嚴格的校規,嚴禁學生們拉幫結夥。學生們都要穿校服,吃飯時會被分到不同的飯桌,以便有機會跟每個人都能更好地交流。

梅根的朋友14歲的雷切爾說,“在那個學校根本沒有什麼性質的團伙,雖然你可能會跟某些人關係更好一些,不過也可以走上前去跟每個人搭話,大家都會友善地迴應你的。”

梅根事件會是網絡暴力的終結者嗎 不可能! 第2張

梅根事件

網絡暴力

逃離了原來在學校裏的可怕經歷的梅根依然保留着自己在MySpace上的網頁。“實際上,她的年齡還未到,因爲必須14歲以上纔可以擁有一個網頁,”梅根的媽媽說,“可是我知道密碼,她收到或發出的每一條信息我都會看看,我想我會確保安全的,同時又能讓梅根認識幾個朋友。”

後來,梅根在網上結識了一個叫喬希(Josh)的16歲英俊男孩,喬希說她很漂亮。可是,這個喬希壓根就不存在。她是梅根一個朋友的媽媽虛擬出來的,與她們家只隔了四戶人家。勞麗·德魯是梅根一個同學的母親,與梅根住同一街區。她在MySpace網站上創建了一個用戶,謊稱自己是名叫喬希·埃文思的小男生。她和她的女兒一直通過網絡捉弄梅根,讓她認爲這個叫喬希的男生喜歡上了她。

六週之後,喬希突然變臉,說她卑鄙,朋友們都覺得她很骯髒。很多其他的人也加入了這場網上暴行,罵她“肥婆”,“娼妓”。多個女生也自稱是喬希,通過MySpace網站給梅根發信息,稱很討厭她,並不斷地羞辱她。這些據稱不明就裏的女生不斷跟貼殘忍地落井下石。

一開始,13歲的梅根開始還擊,用她能想到的最難聽的話來回敬污辱她的那些人,可是這些卻招致了對方變本加厲的報復,更加惡毒的咒罵透過網絡鋪天蓋地地襲來,梅根脆弱的自信心受到了極大的考驗。

“媽媽,這些人太恐怖了!”一次打電話時,她對着話筒抽泣着跟母親說。打完電話後一個小時,這位13歲的小姑娘就跑進臥室在壁櫥的橫樑上用皮帶自縊身亡。

提娜說,女兒以前也經常受到這種網上暴力,多年來一直渴望有男生喜歡自己,喬希的變臉對她的打擊太大了,“遭到了巨大的污辱後,梅根完全絕望了。”

勞麗·德魯

當地警方告知梅根的父母,他們對這件事無能爲力。警方稱,那個捏造喬希的婦女勞麗.德魯(Lori Drew)沒有受到任何指控,因爲她的行爲不適用任何一條法律。她跟警方說,她之所以這麼做,是想獲得梅根的信任,從而瞭解一下她對自己女兒的看法。得知通過網上暴力逼死小梅根的成年婦女不會受到任何指控後,梅根的父母非常憤怒。“我們的女兒是自殺的,”梅根的母親說,“可是我依然認爲那個女人的做法絕對是犯罪行爲。”

提娜正和丈夫羅恩離婚,她承認說勞麗可能沒有想到結果會這麼嚴重,可是他們兩家隔得很近,勞麗的女兒經常和梅根一起睡覺,並和他們一起去購物。勞麗知道梅根的情緒比較特別。

“她還不如拿一把槍指着梅根的頭。她以爲這很有趣,以爲這是一場遊戲。我就是想把他們送進監獄。”提娜說,“她是個成年人,卻這麼挖空心思對付一個小孩子。她扮作一個16歲的小男生,先是把我女兒吹上天,又把她重重地摔在地上。我一定會繼續爭取,直到她受到法律審判。”“不管怎樣也不能挽回我女兒的生命了,可是我們的法律確實需要有一個改變,以保護更多的兒童不受網絡暴力的侵害。”

事情發生後,勞麗一家一直沒有在公共場合露面,只是通過律師否認了對她的指控。48歲的勞麗·德魯竟然無罪可控。她51歲的丈夫科特是當地一家工廠的經理,她是一個廣告銷售員。警方的說法也激起了美國民衆的憤怒。

一個叫莎拉·威爾斯的網民最先確認了勞麗·德魯的身份,並把她的名字貼在了網上。隨後跟貼的人很快把勞麗的地址、電話號碼等其他信息全都曝了出來,旨在鼓動社區裏的人發起一場孤立羞辱她的戰役。有意思的是,第二天竟然有另一位博主向莎拉發起了報復,把莎拉的姓名和地址電話也貼在了網上。憤怒的電子郵件鋪天蓋地地向他們涌來,他們甚至還收到了死亡威脅。整個街區的人都知道了他們,鄰居們連手孤立他們,有人用磚頭砸他們的窗戶,他們還受到了漆彈的攻擊。全國範圍內的大批判逼迫勞麗中斷了自己已經做了九年的廣告工作,因爲她的單位也因此受到了影響。她的家人和朋友也爲此受到壓力。

網絡專家對此有一定程度的認可,稱這是人們社會良知的一種爆發。不過,這種羣體性的羞辱活動也可能帶來負面的效果,“人們這麼做是想努力捍衛社會準則及良好的社會秩序,問題在於這種做法本身已經對社會準則有一定程度的破壞,讓事情變得更加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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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事件影響

梅根事件影響

當然,這個惡作劇引發的悲慘事件只是一個個案,大部分的母親都不會這樣做,而極少青少年會像梅根一樣尋短見。可是梅根的悲劇卻是網絡暴力的一個血淋淋的個案。手機拍照和短信,以及各種各樣的交友網站、電子郵件及即時信息,讓青少年們有了更多的途徑彼此捉弄、揶揄甚至威脅同齡人。

和大部分暴行一樣,逼死梅根的那夥人也很殘忍、很冷酷。他們一大羣人聚集在MySpace網絡上,罵梅根撒謊成性,罵她是個肥胖的娼妓,以及更難聽更惡毒的話。與傳統的暴力不同,高科技暴力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都可能發生,青少年們彼此之間甚至永遠都不必要見面。面對匿名的網絡暴力,受害人往往無處可逃。

就在梅根所在的鎮上,青少年們都說喜歡使用網絡,有些人的確通過這個絕佳的途徑威逼其他人。而有些孩子則擔心自己會成爲網絡暴力的加害對象。“一旦上了MySpace,你被像掉進了一個陷阱裏,”12歲的西中學校七年級學生詹克說,“你會全神貫注地跟着網上的情勢發展,竭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消息的傳播。”這個學校也是梅根生前就讀的學校。

通常情況下,MySpace網站會通過人工和技術手段阻擊攻擊或威嚇別人的網頁出現,該公司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網站上還提供了用戶舉報網絡暴力的途徑。可是,兒童問題專家稱,要想完全避免這類事情在網上出現幾乎是不可能的。大部分青少年心理還不夠成熟,還不能理智地面對虛擬的網絡及可能出現的匿名攻擊。例如,“青少年會把網上所說的東西都當真,”威斯康星大學副教授賈斯汀說,他是研究網絡暴力問題的專家。

就像梅根案一樣,受害人經常受到隔離,可是從來沒有免於受到傷害,“在受害人的眼裏,整個網絡世界每個人都反對他們,沒有一個人能來保護他們,”明尼蘇達州大學教授沃爾特說,“網絡暴力行爲並不僅限於青少年在學校裏的那段時間。他們根本無處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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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事件引人深思

梅根事件引人深思

1994年7月29日,7歲的美國新澤西州女孩梅根,被鄰居傑西—個剛搬來此地、有過兩次前科的性犯罪分子誘騙至家中,慘遭強姦並被殺害。“梅根事件”發生後,震驚了整個新澤西州。在社會的不斷呼籲和努力下,1996年5月17日,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了“梅根法案”。

這項法案要求所有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必須到當地警察局報到、註冊。社區居民有權上網或者到警察局追蹤本地性罪犯的姓名、居住地點,而且可以將性罪犯的資料公佈於衆,等等。美國各州關於“梅根法案”的具體規定,也不盡相同。

比如,在華盛頓州,如果一名刑滿釋放的性罪犯喬遷新居,警察會挨家挨戶打電話通知鄰居,告知該罪犯的姓名和住址。有的州規定,這些性罪犯必須遠離兒童,他們的居住地點必須在距離學校或者孩子集中地500英尺以外等等,如果違背上述條款立即逮捕。

“梅根法案”的出臺,對震懾、防範這類性侵害犯罪,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效果顯著。然而,該法案一直以來不斷受到詬病,比如其性犯罪概念的廣泛化、犯罪分子終身受辱等。

近年來,我國女童特別是農村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的現象時有發生,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已經成爲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相關法律、監管機制雖在逐步完善,但筆者認爲,這些對於防範女童遭受性侵害還遠遠不夠。筆者建議,可適當借鑑“梅根法案”的經驗,並結合我國保護婦女兒童免遭性侵害工作的實際,爲進一步完善有關防範、保護機制提供製度支持。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員擇業限制制度。對於刑滿釋放的性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改造表現等,在擇業時進行適當限制,儘量避免從事和婦女兒童等接觸過多的職業,比如教師、醫生等。通過強化擇業限制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免受性侵害。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員定期報告制度。對於刑滿釋放的性犯罪分子,在就業、遷居時,應當定期向當地派出所報告。若在一定時間內沒有人舉報其性犯罪,可以免除其報告制度,並撤銷有關性侵犯罪電子檔案,避免性侵犯罪分子終身受辱。

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員檔案制度。可以結合司法實踐,建立性侵害犯罪人員電子檔案,實行全國聯網,供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需要查詢。這種查詢制度的管理模式,可以借鑑在檢察機關已經普遍建立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的管理模式,但需要憑藉有關身份證件方可查詢,防止電子檔案過度公開化。

毫不客氣的說,梅根事件可謂是血淋淋的網絡暴力下,將網絡暴力下的人性發揮的淋漓盡致。事態嚴重的梅根事件會是終結者嗎?當然不可能,近一點的喬任樑,網絡暴力就是儈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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