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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母親墓地被毀後恢復 官方:村委買賣墓地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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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江蘇女子母親墓地被毀後悄然恢復,民政局:村委買賣墓地違法

疑因墓地“超規格”違反當地風俗,江蘇南通曹女士將在二甲鎮定興橋村人民公墓將去世的母親下葬後,墓碑、墓石被人爲損毀兩次。4月7日,澎湃新聞()就此事刊發報道,而後,曹女士母親的墓地被悄然恢復。

4月8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民政局及該區殯葬管理所向澎湃新聞表示,定興橋村應當只設有公益性骨灰堂,擅自買賣墓地屬違法,此前已責令定興橋村停止出售墓地。對於已經買了墓地的人應如何維權,通州區民政局工作人員稱“誰賣誰負責”。

對此,定興橋村一村委幹部稱,2017年12月底已對始建墓地的前任村委書記進行了處理。對於曹女士於2004年花3200元購買墓地一事,該村委幹部稱屬於“管理費”。

女子母親墓地被毀後恢復 官方:村委買賣墓地違法
墓園門口曾張貼每人收取門票三元牌子,目前已被取下。 受訪者供圖

民政局:定興橋村買賣墓地違法

根據二甲鎮定興橋村村委會與曹女士2004年所籤預售墓地協議,曹女士在人民公墓購買8平方米墓地,共花費3200元。定興橋村一村委幹部稱,此處公墓佔地兩畝左右。

根據2017年5月22日通州區人民政府於官網發佈的二甲鎮12個村居情況介紹,公墓收入已成爲定興橋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曹女士母親的墓地遭到損毀後,她提出質疑稱,定興橋村是否有權建設經營性墓地?

4月8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民政局向澎湃新聞證實,定興橋村應當只設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擅自買賣墓地屬違法。

根據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骨灰公墓分爲公益性骨灰公墓和經營性骨灰公墓兩類,公益性骨灰公墓是不以盈利爲目的的農村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爲當地羣衆埋葬骨灰服務;公益性骨灰公墓不得對外經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根據曹女士提供的墓園照片及銷售協議,定興橋村村委卻將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並且收取費用,並在墓園門口張貼收費標準,每人收取門票三元,還標明“此款用於公墓管理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用”。曹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澎湃新聞於4月7日刊發報道後,該收費牌子被取下。

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中罰則規定,違反該辦法亂埋亂葬骨灰和遺體的,由縣以上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其就地平毀或限期搬遷;未經批准或擅自批准建立的公墓,由民政部門予以取締,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違反土地管理、價格管理或工商管理規定的,由土地管理、物價管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通州區區殯葬管理所工作人員稱,此前已責令定興橋村停止出售墓地。但對於已經買了墓地的人應如何維權,通州區民政局工作人員稱“誰賣誰負責”。

對此,定興橋村一村委幹部稱,2017年12月底已對始建墓地的前任村委書記進行了處理,截至目前,定興橋村人民公墓尚未依照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進行整改。

女子母親墓地被毀後恢復 官方:村委買賣墓地違法 第2張
公墓收入已成爲定興橋村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網頁截圖

遭破壞墓地被悄然恢復,誰作案仍未知

2017年12月,曹女士母親去逝。12月7日,曹女士操辦母親的下葬事宜,並開始在墓地施工,村委幹部口頭告知其墓地應按照當地風俗,所建墓地應與他人墓地規格相仿。根據曹女士提供的照片,其建成的墓地由大理石基底、圍欄、石獅子、墓碑、盆景植物等構成,且整體顏色與其他墓地不同。

定興橋村一村委幹部稱,曹女士此舉“引起公憤”,有周圍墓地購買者因認爲曹女士母親墓地“犯自家忌諱”,氣得吐血。該村委幹部稱曾就此事與曹女士就當地殯葬風俗及習慣做了數次溝通,均無果。

2017年12月及2018年3月,曹女士母親的墓地兩次遭到人爲破壞,墓碑頭被砸掉、墓碑及大理石圍欄被推倒。目前,該案仍在偵查中。

4月7日,澎湃新聞報道此事。曹女士說,4月9日一早,當她再次來到人民公墓時,意外發現母親墓地被悄然恢復,曾經被推倒的墓碑和圍欄被立起,墓碑頭被放在一旁。曹女士已向定興橋村村委調取墓園大門口的監控錄像,記錄在案發時間段內出入墓園的人員身份。

曹女士稱,截至目前,尚不知砸墓修墓是何人所爲,望警方早日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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