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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疑犯二次受審時拒不認罪 明年2月將再審

來源:歐巴風    閱讀: 7.8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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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疑犯二次受審時拒不認罪 明年2月將再審

美國當地時間10月11日,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的(UIUC)中國女學者章瑩穎疑遭嫌犯布倫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A. Christensen)殺害案在伊利諾州厄巴納聯邦法庭進行二次受審,針對聯邦大陪審團對其提出的追加起訴“綁架致死罪”,克里斯滕森在當庭堅決表示拒絕認罪。

臺灣聯合新聞網在今天報道稱,章瑩穎父母、弟弟、男友都出席了受審,不過當章母看見穿着草綠色囚服的嫌犯出現時,瞬間崩潰痛哭,頻喊“把我女兒還來”,由於經親友安撫,章母情緒仍無法平復,最後在法警勸說下離開法庭。

克里斯滕森11日由公設辯護律師帕拉克(Elizabeth Pollack)、塔瑟夫(George Taseff)陪同出庭,一開始嫌犯神色自若與律師交談,偶而還面露微笑,但在章母淒厲哭喊下,克里斯滕森臉色突變,隨即沈默不語。一旁律師並輕拍他的肩膀,似乎企圖使其情緒鎮定。

章瑩穎案嫌疑犯二次受審時拒不認罪 明年2月將再審 第2張

法官埃裏克·龍恩(Eric Long)首先按法庭程序詢問了嫌犯姓名、年齡及是否服用任何藥物。克里斯滕森回答表示,他服用了抗憂鬱及抗焦慮的藥物,但不會影響他的理解力。

龍恩接着在庭上宣讀了起訴書,包括大陪審團起訴了他一項綁架致死罪,兩項對FBI作僞證罪,前項罪名成立可判死刑,而僞證罪最高分別可求處五年徒刑。

龍恩表示,大陪審團提出的證據,包括克里斯滕森已年滿18歲,他是有意殺害章瑩穎;而且有意造成受害者身體嚴重傷害而致死;被告的行爲,是意圖以致命武力傷害受害者,且受害者因該行爲而死亡;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受害者生命危險,但仍舊無視此風險而導致受害者死亡。

章瑩穎案嫌疑犯二次受審時拒不認罪 明年2月將再審 第3張

此外,他也念到,根據調查結果,克里斯滕森是以令人髮指的殘忍酷刑虐待受害者,嫌犯在進行這些行動時,已經有預謀使受害者致死。

坐在嫌犯席的克里斯滕森,聆聽法官陳述時,神情鎮定沒有異常。

龍恩最後詢問克里斯滕森是否認罪?公辯律師帕拉克起立回答“不認罪”。

龍恩隨後宣佈明年2月12日上午10時舉行預審(pre-trial)、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則爲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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