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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犯保釋被拒 旁聽者現場集體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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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 

當地時間7月5日下午3點,章瑩穎綁架案第二次開庭。此次聆訊唯一的目的,是決定嫌犯是否可以保釋。在經過半個小時的開庭中,檢方提供證據顯示,嫌犯在歸案 前,仍在物色下一個綁架目標。法官當場宣佈,考慮到嫌犯克里斯滕森可能對社區安全產生危害等因素,決定對其不予保釋。庭審結束後,重案組37號(微信 ID:zhonganzu37)獨家對話了爲此案提供法律援助的王志東律師,他分析說,當地時間7月14日再次開庭時,大陪審團可能會對是否正式起訴克里 斯滕森作出決定。

章瑩穎案嫌犯保釋被拒 旁聽者現場集體鼓掌
6月29日,香檳伊利諾伊大學曾組織“祈禱章瑩穎平安返家校園步行及音樂會。 嫌犯曾在現場出現。 圖片來自網絡

嫌犯歸案前正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7月5日下午3點(北京時間7月6日凌晨)章瑩穎失蹤案二次聆訊法庭在聯邦法院開庭。據當地媒體The News-Gazette報道,檢方在法庭上透露了更多有關案件的細節,嫌犯克里斯滕森在歸案前,還在尋找下一個綁架目標。

6 月29日,曾有網友表示,在由香檳伊利諾伊大學組織的“祈禱章瑩穎平安返家校園步行及音樂會”上看到了一張照片,照片中一位貌似嫌犯克里斯滕森的男子牽着 一名女子走在人羣中,面露微笑。檢方表示,嫌犯參加祈福會的目的是爲了尋找下一個綁架目標,根據監聽克里斯滕森的談話內容,他在現場描述自己“理想受害者 的特點是什麼”,並正尋找其他潛在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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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被拍到出現在章瑩穎追思會上。 圖片來自網絡

檢方陳述,此前克里斯滕森便開始對章瑩穎進行監視,以及克里斯滕森描述違反章瑩穎意願將其帶回公寓等。

在被監聽的錄音中顯示,他將這些罪證信息告訴了某位知情人,並威脅了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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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證據顯示,監聽克里斯滕森的對話,聽到他講述理想受害者並把章瑩穎帶回公寓。 圖片來源美國中文網

考慮潛在危險 法官駁回保釋請求

7月5日的聆訊,克里斯滕森穿着與初次聆訊一樣的黑白相間囚衣,始終一言不發。章瑩穎家屬也被帶到法庭上,聽證會持續了約32分鐘。下一次開庭日期是7月14日的初步審訊。

據 參與旁聽的一位華人介紹,這次的旁聽者均集中在一個屋子內,通過閉路電視收看了法庭聆訊現場的情況。首先法官對案件做了介紹,檢方和辯方律師分別陳述了是 否能夠對嫌犯進行保釋的證據,克里斯滕森辯護律師Evan Bruno與他的父親Thomas Bruno一同出現在法庭上,他們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要求保釋:嫌犯沒有犯罪記錄;且有一定家庭維繫;同時律師以監獄太遠爲理由要求保釋,認爲監獄太遠不 利於律師和客戶的溝通,不便維護憲法所賦予他的權利。

這位旁聽者表示,當法官在聽取辯方要求後宣佈,考慮到克里斯滕森綁架章瑩穎的在案證據以及該嫌犯會給社區帶來危險,駁回辯方的保釋請求。那一刻,參與旁聽的華人在現場集體鼓起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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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兩名辯護律師接受媒體採訪。 圖片來自美國中文網

辯方:對未獲准保釋並不意外

美國中文網報道稱,聆訊後辯方律師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對於今天聽證的結果並不感到意外,這類案件中,法官拒絕被告的保釋要求並不是少見的事情。在目前的出示證據(discover)階段,我們很難保護當事人的權利。”

他們稱,目前檢方提供的都還不算證據,美國司法的基礎原則之一,就是交叉檢查不利證據的權利。現在的證據都是(檢方)單方面提出來的,還沒有交叉檢查。因此我們會檢驗這些證據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在此次聆訊前,辯方律師曾會見過一次被關押的克里斯滕森:“和他見面很困難”,同時嫌犯克里斯滕森“狀態還可以”——根據伊利諾伊州法律規定,律師必須獨自保管所發現的證據,因此律師不能複印文件,把影印本給嫌犯讀,所以必須去關押地,讓嫌犯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讀。

辯方律師表示,這個案子的下一步應該是14日的初步聽證,目的是判斷是否有合理證據來起訴這起案件並維持指控。

獨家對話

庭審結束後,探員獨家對話了爲章瑩穎案提供司法援助的王志東律師,請他對案件的走向進行了分析:

“法官認爲這是一起極爲嚴重的犯罪”

重案組37號:今天檢方提供了哪些證據?

王志東:檢方今天提供的證據並不多,提到了監聽中嫌犯表示,在爲章瑩穎祈福的遊行當中,其中有某個人具備了他潛在作案對象的所有特徵。

重案組37號:檢方陳述中還有什麼新發現?

王志東:警方曾監聽到,嫌犯描述把章瑩穎帶回公寓,此行爲是違反了瑩穎意願,但沒有提及章瑩穎有反抗或者兩人有肢體衝突。

重案組37號:檢方是否說明,在什麼情況下獲取上述這些信息的?

王志東:檢方沒有說嫌犯是在什麼情況下說了這些罪證信息,只說有這些錄音。

重案組37號:嫌犯今天在法庭上什麼表現?辯方律師有哪些觀點?

王志東:嫌犯今天一個字也沒有說。辯方律師說了幾點希望法庭考慮的保釋因素,但法官沒有采納,意味着嫌犯從現在開始一直到審判結束都會處於監禁狀態。

重案組37號:不予保釋的結果,對案件有更深層的意義嗎?

王志東:從證據方面來看,雖然今天不是審判本身,但是法官的立場毫無疑問地證明了,其對案件嚴重性的判斷。所以在這個方面,雖不是定被告有罪,但是嫌犯不能被保釋說明了法官認爲這是一起極爲嚴重的犯罪。

預計將在14日正式落案起訴嫌犯

重案組37號:從目前的進展來看,下次7月14日開庭屬於什麼程序?要解決什麼問題?

王志東:今天開庭後,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下一步的審判過程,法庭要做的是,決定是否正式起訴嫌犯。法官可以通過預審,或者大陪審團提起起訴來做出這個決定。這裏要解釋的概念是,什麼是“預審”,(英文叫做 “Preliminary Hearing”)和 “大陪審團”(英文叫”Grand Jury”)。

7月3日第一次聆訊時,法官便提到7月14日還會有另外一次開庭。這次開庭是預審,由檢察官向法庭提出,法官依據檢察官提供的證據,證明這是一個應該繼續審判的程序。這個程序由法官主持,被告和被告的律師可以參加。被告律師也可能質疑檢方提出的證據。這是關於犯罪事實的最初庭審,並非真正的審判,而是向法官證明,檢方有足夠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提出正式起訴。

另外一個可能是大陪審團決定起訴。這裏的大陪審團和案件陪審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案件陪審團由12個公民組成,最後要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大陪審團通常由23個公民組成,在大陪審團面前,檢方要向大陪審團展示檢方已經掌握的證據,最後由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要對嫌疑犯提起正式起訴。這個過程完全不公開,法官不參加,被告人和被告人的律師以及受害人的家屬都不參加,完全是檢方向大陪審團提供他們所掌握的證據。

大陪審團並不需要得出一致的結論,有多數同意即可。在大陪審團決定可以正式起訴的情況下,或在預審法官認爲有足夠的證據可以正式起訴的情況下,這個案件將會進入下一個階段,也就是實體審理階段。如果大陪審團決定正式起訴,預審就沒有必要,將被取消。如果大陪審團沒有做出直接起訴的決定,將會進入預審,再次審覈該案的起訴是否恰當。

重案組37號:這麼說FBI的起訴與檢方正式的起訴是不一樣的?

王志東:6月30日,在FBI抓捕嫌疑犯之後有一份起訴書已經交到法庭,英文叫做”CriminalComplaint“,可以叫做”刑事起訴書“,但與國內的起訴書不是一個概念。在大陪審團決定正式起訴 (Indictment) 後,或是在預審之後決定正式起訴,纔可以算是進入正式起訴的過程。

就章瑩穎綁架案來看,預審的可能性遠小於大陪審團決定正式起訴的可能性。

實體審理週期一般70天

重案組37號:案件目前還沒有進入實體審理,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才會實體審理?

王志東:實體審理是從正式起訴開始後,到最終審判一般是70天。但這中間還會出現一些其他因素造成延誤。從檢方來看,新的證據出現,或辯方律師對證據做檢查,包括對嫌犯本人做檢查等都需要時間,都可能造成延誤。

重案組37號:今天檢方提供了一些證據細節,他們是否還有更多的證據,又會在何時提供呢?

王志東:這是毫無疑問的。雖然我無法猜測警方提供和保留某些證據的考慮是什麼,但他們肯定還有不少證據還沒公開。

重案組37號:辯方律師稱,目前檢方提供的都還不算證據,在經過交叉檢察後才能被採信,對此應該怎麼理解?

王志東:這是審判的正常過程,檢方和辯方有的證據在審判前要交給對方,雙方有檢查對方證據的權利,也有交叉詢問對方證人的權利,這些程序在正式起訴開始之後執行。

重案組37號:很多人都說“藏屍地點”是對嫌犯判罪的重要依據,在您看來,之後他是否會通過交代這個地點換取輕判呢?

王志東:存在這種可能,但“藏屍地點”的說法有待考證,現在無法判斷。如果是,這要看嫌犯能夠給檢方提供什麼樣的信息,以及檢方願意和他做什麼樣的交換,然後才能判斷如何判決。

章瑩穎家人目前對結果表示滿意

重案組37號:對於嫌犯未獲保釋的結果,章瑩穎家人怎麼看?

王志東:對於章瑩穎家人來講,由於事先已經把今天進程的可能性做了分析,並且也有了心理準備,所以此次聽證的結果對於章瑩穎家人來說也是預料之中的。同時,章瑩穎家人對於嫌犯在審判過程中將會始終處於被羈押的狀態表示認可。

庭審之後,章瑩穎家人在律師的陪同下和檢察官以及FBI探員再一次舉行了會議,章瑩穎家人的律師作爲代表所提出的一些關心的問題均得到解答,這個會議的內容目前還不能公開。

新京報記者 趙蕾 潘佳錕

編輯 王巍

校對 陸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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