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康師傅茉莉蜜茶喝出“白木耳”

康師傅茉莉蜜茶喝出“白木耳”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3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中國日報網商業頻道7月3日報道 廣東揭陽的陳先生向本網投訴,稱自己和女友在飲用所購買的康師傅茉莉蜜茶後發生腹瀉和腹痛症狀,之後,在康師傅茉莉蜜茶飲料瓶中發現類似“白木耳”的不明物質。中國日報網商業頻道記者與康師傅官方客服聯繫後,其客服人員僅表示查明原因後,一定會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康師傅茉莉蜜茶喝出“白木耳”

據陳先生介紹,6月22日,他和女友從廣州揭陽到南沙濱海樂園坐摩天輪,在遊玩之前到附近的好宜家百貨購買了巧克力、涼茶和一桶2升裝的康師傅茉莉蜜茶,飲用康師傅茉莉蜜茶後不久兩人出現腹痛和腹瀉現象,急忙回到賓館並終止了餘下的遊玩計劃。第二天,在準備退房整理物品時才發現,自己購買的2升裝的康師傅茉莉蜜茶中有一大塊疑似“白木耳”狀的異物。陳先生用力搖晃後,異物不散,確定不是沉澱物。

隨即,陳先生和女友找到好宜家百貨的經理協調此事並要求依法賠償,商場經理打了多次電話給當地康師傅飲品代理商的業務員,但業務員以週末沒上班的理由,拒絕當天處理此事。後經商場經理的反覆溝通,當地的代理商叫陳先生自己去打康師傅茉莉蜜茶飲料瓶上的客服電話進行理賠,之後就無論如何也不再接電話了。

陳先生特意說道,好宜家百貨的經理雖然也拒絕支付賠付,但表示如果陳先生願意將購物小票和飲料留下,他可以負責去找生產商進行賠償。而陳先生考慮到當天就要回揭陽,也不放心失去僅有的憑據,決定回家後再選擇其他理賠途徑。

北京紹嘉律師事務所劉豔蘭律師在接受中國日報網商業頻道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有權要求產品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賠償。

劉豔蘭律師還表示,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中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據陳先生表示,爲了驗證是不是其他康師傅茶飲料中也有類似物質,還親自去了幾家超市觀察,都沒有發現類似的情況。回家後陳先生將購買的康師傅茉莉蜜茶中類似“白木耳”的物質取出,發現該物質如一層白膜,似果凍一類的物質。

據報道,從2008年康師傅推出茉莉蜜茶以來,類似事件不斷髮生。2009年9月,《西部網》報道中稱,西安市民張先生購買的一瓶康師傅茉莉蜜茶,竟發現茶水渾濁,裏面竟有猶如銀耳狀的漂浮物。2010年6月,《濟南新聞網》報道市民楊女士在給孩子飲用康師傅茉莉蜜茶後出現腹瀉症狀,隨即發現瓶內液體渾濁,有許多細小的顆粒狀沉澱物。2010年8月《北方新報》報道,呼和浩特市讀者張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前兩天,我在海拉爾西街富貴菸酒店買了一瓶康師傅茉莉蜜茶,打開瓶蓋前我發現瓶中的飲料有一團絮狀物。”

中國日報網商業頻道記者通過康師傅官方渠道向其客服反映陳先生遇到的問題,康師傅客服要走了記者的電話和圖片,承諾會有人與記者聯繫,並會告知茉莉蜜茶進入異物的最終原因。對於之後記者的幾次追問,康師傅官方客服就未再回應。

自截稿時,中國日報網商業頻道尚未收到任何答覆,消費者陳先生也期待康師傅公司可以依法給予自己的賠償。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