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熱點 > 社會 > 醫保“繳費繳到老死”?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

醫保“繳費繳到老死”?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9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修訂稿)》目前正在公開徵求意見,其中“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退休纔可不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的新規定備受爭議。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對此作出迴應。

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峯表示,網上炒作的醫保“繳費繳到老死”是誤解,有媒體測算的“參保人或比以前多出1.2萬元”更加沒有依據。“新制度是一個更優惠的制度而不是一個更苛刻的制度,目前‘醫療保險’是終身繳費,參保人退休後的醫保費由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修改後參保人累計繳費達到最低年限,退休後可不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應該說總的繳費年限變短了。設定25年這一‘底線’是考慮到基金長遠平衡,假如‘底線’設定的年限太短,勢必增加在職繳費人員的壓力。”而且,新制度設計了“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到25年不等”過渡期,確保大部分參保人在退休時能達到最低醫保繳費年限的要求。

醫保“繳費繳到老死”?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

爭議:社保修訂稿第十三條

社保辦法修訂稿第十三條關於退休人員繳費的規定,格外吸引市民眼球,因爲其擬規定——

在本市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參加醫療保險且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和累計繳費年限達到以下規定年限的,可停止繳費並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012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2013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1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7年,2014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2年,累計繳費年限滿19年;2015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3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1年;2016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4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3年;2017年及以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欠款人員退休時不滿繳費年限的,需繼續繳費至規定的年限;繼續繳費的,可選擇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或統籌式醫療保險。參加綜合式醫療保險的,由其個人按其退休金的11.5%的標準按月繳費,參加統籌式醫療保險的,由其個人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0.6%的標準按月繳費。#p#分頁標題#e#

上述規定首次將退休醫保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顛覆了過去不管繳費多長時間,退休時均可不用自己繳費而享受醫保待遇的規定。而上述“2017年及以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的人員,本市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累計繳費年限滿25年。”的規定,將退休時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的繳費年限擴展至25年,一時成爲市民關注的焦點。

社會
國際熱點
人間百態
奇事怪事
世間印象
嘰歪哥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