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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影視抄襲剽竊者,怎能成爲榜樣?

來源:歐巴風    閱讀: 3.0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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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56名影視從業者發公開信聯名抵制於正、郭敬明”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和討論。

這些從業者在公開信中稱,“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爲榜樣”“屢現抄襲劣跡的編劇、導演以節目導師、嘉賓身份進行話題炒作、博人眼球,此等唯流量論的做法引起行業內及社會各界反感”,呼籲“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將其從公衆媒體中驅逐出去”。

這事的確不僅是“吃瓜”那麼簡單。

俠客島:影視抄襲剽竊者,怎能成爲榜樣?

公開信截圖(圖源:微博)

於正、郭敬明這些年一直是話題人物。作品有流量,有票房,有收視率,有粉絲。但批評之聲也不絕於耳,如批評《小時代》等作品的價值觀有偏差、藝術水準低下等。最近二人受邀參加一些綜藝節目當導師、嘉賓,其間表現也屢次成爲熱搜焦點。

此番百餘名影視同行對其“開炮”,瞄準的則是兩樁舊事:2003年,郭敬明的《夢裏花落知多少》一書被北京高院判定抄襲作家莊羽《圈裏圈外》;2014年,於正的《宮鎖連城》被法院判定侵犯瓊瑤作品《梅花烙》的改編權。

兩樁案子,法院均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公開道歉。不過,到目前爲止,郭、於二人都只作了經濟賠償,未按判決書規定向原告公開道歉。

因此,影視從業者憤憤於二人揹負“抄襲劣跡”,卻仍在娛樂圈自由行走,甚至以導師身份出鏡、販賣成功學,對青年觀衆乃至社會各界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舊事並不了無痕。爲何至今拒不按照法院判決書要求道歉,其中原委恐怕只有兩名當事人自己才知,但至少外界並未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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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郭敬明(圖源:網絡

在文藝領域,抄襲一直是關乎名節的大忌。一旦被定爲抄襲,該作者無論從創作才能還是從做人品格上,都會受到極大質疑。不光寫書、編劇,例如音樂領域,國內此前同樣有過不少歌手因作品涉嫌抄襲捲入官司。

但問題來了,如果抄襲者壓根不在乎名節,怎麼辦?告唄,贏了我賠錢就是了,反正盈利的錢遠高於法院判賠的金額。如果是這種不成比例的“風險回報比”,又當何解?

這恐怕是個困境。而且,時過境遷,當萬事萬物均以“流量”衡定價值的時代,“名節有虧”更具話題度。如果這人四平八穩、德藝雙馨,也許還沒有那麼多“看點”“槽點”乃至“罵點”呢。爲了節目效果,挨點罵不要緊,有人看、有人討論、進入輿論視野纔要緊。

在流量爲王的邏輯下,不僅綜藝節目喜歡邀請有話題度的嘉賓,營造劍拔弩張的氛圍,影視產品亦是如此。有些人甚至越被罵越有流量,越得資本青睞,越有“商業價值”。

作爲聯名信發起人之一,中國電影文學學會副會長、編劇汪海林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稱,這次“抵制”並非針對於、郭二人,而是對其代表的創作風潮、資本傾向的抗議。

“病態的價值導向下,影視行業生產出了大量‘宮鬥’‘架空’‘甜寵類’和‘瑪麗蘇’內容。他們的作品在年輕人當中產生了不良影響,很多青年演員也對他們的作品蜂擁而上。這種文化趣味和價值導向,對於有良知的編劇行業和影視從業人員來說是無法接受的,對此我們必須要發聲。”汪海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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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攻略》、《小時代》劇照(圖源:網絡)

前面說到,話題人物容易有流量,背後都有操作手法。平臺邀請“夠話題、有爭議、自帶討論度”的嘉賓,產生負面輿情怎麼辦?沒關係,有業內人士在受訪時稱,“平臺有專門控制輿情的人,事情鬧大後會作‘正面調整’”。

無怪乎聯名信中說:這種“審醜”行爲不應再繼續。

在理想狀態下,文藝作品應該兼具商業和社會價值,所謂叫好又叫座。但在操作中,社會價值爲商業價值讓步的現象屢見不鮮。據汪海林介紹,當年相關案件的一審判決,法院判於正敗訴,但電視臺在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前,又着急忙慌地連播兩遍涉嫌抄襲的於正劇作,“這是缺乏社會責任感的表現”。

多名影視從業者也指出,抄襲所代表的不良創作生態,從根本上破壞了影視創作行業的公序良俗,打擊了影視從業者的文化責任感,更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整個文化產業的良好生態。有人說,金融界要禁止內幕交易,體育界要禁止服用興奮劑,難道編劇界就能允許抄襲者大行其道?

有媒體在報道中指出,在業內,這些抄襲者甚至有一套“方法論”,比如不要超過20%,哪怕你完整抄了20集,只要整個劇在100集,就夠不上法律抄襲的標準。只要作品受熱捧、各方都賺錢,其餘的不重要。

應該說,這種價值觀是極其扭曲的,其奉行的“成功學”無外乎急功近利、短視投機。作品有市場不假,能否長青難說。文藝作品的核心是原創,作品的質量是能力問題,但抄襲是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

在此意義上,無論本次聯名呼籲的結果如何,至少敲了一次警鐘:應遵循藝術規律、尊重原創知識產權、依靠專業判斷,拒絕過度被資本“引誘”、被平臺“綁架”;過去犯錯不可怕,可怕的是拒不認錯,甚至有恃無恐、繼續大行此道。

當然了,長期行業亂象,不應只由某一人、某一劇作承擔所有惡評,在廣泛的爭議之後,有關部門如何加強監管、進一步規制違法失德影視從業者?主管機構或行業協會如何細化相關行爲規範,爲從業者樹立正確榮辱觀?文化產業領域如何加速遏制平臺壟斷、匡正平臺行爲?

這些都是需要嚴肅作答的問題。

文/點蒼、雲歌

編輯/明日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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