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樂活 > 內科 > 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症11條準則

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症11條準則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9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精神分裂症和心臟病、癌症等疾病一樣,有很好的科學治療法。可惜的是,很多病人並沒有接受到正確治療,其中,藥量不足或太多的病人就各佔了三分之一。

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症11條準則

美國心理健康專家萊曼教授說:“精神分裂症是一種腦部疾病,病人的腦部形狀和正常人不同。造成這個病的原因可能是遺傳或者懷孕時出現狀況,並非生活環境和養育方式造成的。”他透露,如果服用正確藥量,是可以把病狀複發率減少到一半,如果再加上輔導以及家人朋友的支持,複發率就可以減少到四分之一。

那麼用藥物治療精神分裂症有什麼樣的準則呢?

1、一旦確定精神分裂症的診斷,即開始藥物治療。

2、根據臨牀症狀羣的表現,可選用一種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又稱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奎硫平、阿立哌唑等,也可選擇第一代精神病藥物(又稱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傳統抗精神病藥物)如氯丙嗪、奮乃靜、氟哌定醇、舒必利等。

3、急性發作病例(急性期病人),包括復發和病情惡化的患者,根據既往用藥情況繼續使用原有效藥物,劑量低於有效治療劑量者可增加至有效治療劑量。

4、經6-8周治療劑量治療療效不佳,可酌情加量或換用另一種化學結構的藥物。

5、單一用藥原則。儘量單一用藥,這樣便於觀察藥物療效,一旦出現藥疹或其他藥物不良反應便於及時處理。合併用藥則對療效及藥物副反應究竟是哪一種藥物所致難以判斷,不易處理。

6、經兩種以上單一藥物治療效果不佳者,可考慮兩種藥物合併治療,以化學結構不同,藥理作用不盡相同的藥物聯用比較合適;達到預期治療目標後仍以單一用藥爲宜。

7、合理劑量:(1)藥物劑量的選擇要因人而異,實行個體化原則。(2)應以中等劑量爲宜,小劑量藥物治療往往達不到治療目的,高劑量會增加藥物副反應,且療效未必提高。(3)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緩慢增加劑量,直到有效推薦劑量。

8、合理療程:(1)對精神分裂症應進行正規、系統、全程的藥物治療。全程治療包括急性期治療,恢復期(鞏固期)治療和維持期治療(維持治療)。(2)抗精神病藥物起效時間約10-14天,當藥物加至一定劑量患者精神症狀大部分或完全消失時的藥物劑量稱有效治療劑量。(3)急性期治療:治療劑量至少維持4-6周。(4)恢復期(鞏固期)治療:以原有效藥物、原有劑量鞏固治療至少3-6個月。(5)維持期治療(維持治療):首次發病、傳統抗精神藥物治療的患者,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可逐漸將藥物劑量減至治療劑量的1/3-1/2;而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的患者不必減少或稍減少藥物劑量,維持治療一年後病情穩定者可考慮試驗性停藥。第二次發病的患者則維持治療至少5年以上,有的需終生服藥。

9、藥物治療過程中,應認真定期評價療效,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10、要認真觀察、評定藥物不良反應,定期進行實驗室檢查,及時處理藥物不良反應,防範嚴重藥物副作用發生。

11、根據當今國外包括美國、歐洲、世界精神衛生協會(WPA)治療規則系統的建議,一般推薦第二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奎硫平、阿立哌唑作爲一線藥物選用。第一代及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的氯氮平作爲二線藥物使用。根據我國目前實際用藥情況調查,典型藥物氯丙嗪、奮乃靜、氟哌啶醇、舒必利在不少地區仍爲治療精神分裂症首選,可作爲首選藥物選用。氯氮平在國內應用比較廣泛,醫生有一定的臨牀用藥經驗,但考慮氯氮平誘發不良反應較其他抗精神病藥物多見,特別是粒細胞缺乏症及致痙攣發作,建議謹慎使用。

美食
藝術
家居
電影
保健養生
健康常識
飲食營養
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