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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25%糖友用錯藥!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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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25%糖友用錯藥!

據美聯社報道,研究人員表明,25%的糖尿病患者用錯藥。

森德蘭大學的藥劑學研究人員在英格蘭東北部完成了一次醫學普查,以評估有多少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治療心血管疾病的藥物。他們發現四分之一的糖尿病患者沒有得到正確的心血管疾病治療。研究人員沃思姆說:“初級醫療保障項目顯示,儘管有很高的患心血管疾病的機率,仍有四分之一的糖尿病患者沒有服用阿司匹林或司他汀這類可以防止他們由於心血管併發症而死亡的藥物。”

心血管併發症如心臟病是導致糖尿病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目前英國有超過230萬的糖尿病患者,據估計每17人中就有一人因糖尿病或其併發症而死亡。超過40歲的第一型和第二型糖尿病患者應該服用防止血液凝塊或降低膽固醇的藥物,這樣可以降低心血管併發症的機率。

衛生部發言人說:“糖尿病患者接受治療來控制病情,並且降低諸如心臟病、中風等併發症的機率是很重要的。然而,治療糖尿病不能僅限於藥物治療。糖尿病患者還應該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和積極的生活態度來降低患心血管疾病的機率。”

如何使用口服降血糖藥?

(一)首次確診的糖尿病人口服降糖藥的選擇

若病人首次確診時有典型的多飲、多尿及體重減輕的症狀,不必先試用單純飲食治療。若無酮尿,可立即開始使用口服SU類降糖藥,同時配合飲食控制。

若病人首次確診後,沒有症狀或症狀很輕者,可先進行單純飲食治療一個月,此時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教育,使病人瞭解糖尿病的基本知識及飲食控制的重要性,能自覺地與醫生配合。此段時間也可配合運動鍛鍊,尤其是肥胖病人更應以運動減輕體重。

(1)肥胖型NIDDM病人:經飲食治療1個月後,若空腹血糖>11.1mmol/L者可開始服用雙胍類藥或拜糖平,經治2周空腹血糖仍>11.1mmol/L者可加服磺脲類藥;肥胖型NIDDM病人,經飲食治療1個月後,若空腹血糖>16.7mmol/L(300mg/dl)者,應開始服用磺脲類藥治療,用藥 7~10天,若血糖下降不顯著,則加服雙胍類藥或拜糖平。

(2) 非肥胖型NIDDM病人於單純飲食治療一個月後,若空腹血糖仍>11.1mmol/L(200mg/dl ) 者,可開始給予磺脲類藥物治療。初次劑量應根據有無症狀及血糖情況確定。若無糖尿病症狀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者,初次劑量:D860 0.5g/日,或優降糖1.25mg/日,或達美康40mg/日,或吡磺環己脲2.5mg/日;若無糖尿病症狀空腹血糖>11.1mmol/L(200m g/dl)者,上述劑量加倍,即D860 1g/日或優降糖2.5mg/日、或達美康80mg/日,或吡磺環己脲5mg/日,治療一週仍控制不滿意應快速增加劑量;若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狀,一般血糖多>13.9mmol/L(250mg/dl),應選用降糖作用強的藥物且劑量要增大,優降糖7.5~15mg/日,或吡磺環己脲30mg/日。#p#副標題#e#

(二)治療過程中如何調整口服降糖藥

(1)無症狀NIDDM降血糖藥的調整:

非肥胖型NIDDM和肥胖型NIDDM均應先使空腹血糖<11.1m mol/L,再使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當藥物加至最大劑量而未達到以上兩個指標時,則需加服或改用其他降糖藥。若從最大量磺脲類藥再需增加雙胍類藥或拜糖平時,則後者需從小量開始,逐漸增至最大量;反之若從最大量雙胍類藥再需增加磺脲類藥或拜糖平時,也需從小量開始,逐漸增至最大量。

若已聯合用藥,空腹血糖<11.1mmol/L,但餐後2小時血糖未達到上述指標,一般先不考慮改用胰島素治療,可調整飲食及增加體力活動,進粗纖維食物及少食多餐等方法,使餐後血糖下降。當病情控制滿意後,對採用二種藥物可減少一種;採用一種藥物者可以不用,根據病人情況進行反覆調節。

(2)調整更換或聯合應用口服降糖藥的指標:

實驗已證明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 時,基礎胰島素水平與正常人、糖耐量低減者沒有明顯區別;餐後胰島素分泌雖有下降,但不低於正常人餐後胰島素分泌的50%,說明此時胰島素功能尚可,不易產生酮症,可飲食控制治療,此時若不先單純飲食控制,而立即加用SU類降糖藥容易發生低血糖。

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時,餐後胰島素水平明顯下降;空腹血糖>19.4mmol/L(350mg/dl)時,餐後胰島素與其基礎胰島素水平沒有明顯區別,很容易產生酮症,或轉入非酮性高滲昏迷,必須用胰島素治療。依據上述結果,一般認爲調整更換或聯合應用口服降糖藥物的指標是:

①空腹血糖<11.1mmol/L(200mg/dl);②餐後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治療過程中首先要求空腹血糖<11.1mmol/L,當達到這個指標後,就設法達到第二個指標即餐後2 小時血糖<11.1mmol/L。若單純控制飲食一個月後仍達不到上述指標者,應加口服降糖藥;若服用一種口服降糖藥已達最大劑量且飲食嚴格控制仍未達到上述兩個指標者,可兩種口服降糖藥聯合應用。若達到上述兩個指標後,要設法進一步調整藥物、飲食及運動量使血糖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3)有嚴重症狀無酮症NIDDM降血糖藥的選擇:

對於以下情況:①體重明顯減輕、消瘦;②無明顯消瘦、不胖,用最大量磺脲類藥治療一週症狀未好轉;③空腹血糖>19.4mmol/L(350m g/dl)時;④如體胖或不瘦,一般情況良好、胸透及血、尿常規陰性,可用SU類最大量的1/2 開始,一週後無好轉,速加藥至最大量,一週後仍無好轉者;⑤若服用最大劑量SU類藥一週後,病情好轉,再觀察1~2周,若未見進一步好轉,仍有顯著症狀者。

以上均用胰島素治療。若症狀好轉,多飲多尿症狀逐漸消失,而空腹血糖>11.1mmol/L時,可加服雙胍類藥或拜糖平。再按無症狀NIDDM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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