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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詳解孕婦用藥縮宮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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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詳解孕婦用藥縮宮素
 

  縮宮素  中文別名: 縮宮素、3-異亮氨酸-8-亮氨酸、合成催產素
  
  藥品類別: 子宮收縮藥及抗生育藥
  
  適 應 症
  
  用於引產、催產、產後及流產後因宮縮無力或縮復不良而引起的子宮出血;瞭解胎盤儲備功能(催產素激惹試驗);滴鼻可促使排乳。
  
  用法用量
  
  1.控制產後出血每分鐘靜滴 0.02—0.04單位,胎盤排出後可肌內注射 5—10單位。
  
  2.催乳在餵奶前 2—3分鐘,用滴鼻液一次 3滴,滴入一側或兩側鼻孔內。
  
  3.引產或催產靜脈滴注,一次 2.5-5單位,用氯化鈉注射液稀釋至每1ml中含有 0.01單位。靜滴開始時每分鐘不超過 0.001-0.002單位,每 15-30分鐘增加0.001-0.002單位,至達到宮縮與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鐘不超過 0.02單位,通常爲每分鐘 0.002-0.005單位。
  
  不良反應
  
  偶有噁心、嘔吐、心率增快或心律失常。
  
  可能引起過敏反應:皮疹,藥熱,面部潮紅或蒼白,氣喘,心悸,胸悶,腹痛.過敏性休克,水瀦留.新生兒可出現低鈉血癥,驚厥.靜注後可能形成血栓
  
  禁忌症
  
  (1)下列情況應慎用;用高滲鹽水中止妊娠的流產、胎盤早剝、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心臟病、臨界性頭盆不稱、多胎經產、子宮過大、曾有宮腔內感染史、受過損傷的難產史、子宮或宮頸曾經手術治療(包括副宮產史)、宮頸癌、部分性前置胎盤、早產、胎頭未銜接、胎位或胎兒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孕婦年齡已超過 35歲也須慎重。
  
  心臟病,有破腹產史者忌用.三胎以上經產婦禁用.橫位,骨盆過窄,產道障礙,明顯頭盆不稱者忌用。
  
  (2)下列情況應禁用:分娩時明顯的頭盆不稱、臍帶先露或脫垂、完全性前置胎盤、前置血管、胎兒窘迫、宮縮過強、需要立即手術的產科急症或子宮收縮乏力長期用藥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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