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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如何根據發病期選擇藥物?

來源:歐巴風    閱讀: 4.9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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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療皮膚外用藥物很多,從劑型上分類大致有:溶液劑、軟膏劑、油劑、霜劑、洗劑、糊劑、酊劑和外用散劑等。

皮膚病,如何根據發病期選擇藥物?

    從藥物作用分類有:清潔藥、保護藥、止癢藥、收斂藥、角質溶解藥、角質增生藥、消毒抗菌藥等。 成人的皮膚總面積約1.5-2平方米,可發生多種皮膚病。選用皮膚外用藥時,應根據病因和病損的不同階段和不同情況加以選擇。用藥適當,能使症狀減輕,促其痊癒,否則應用不當,反使病理過程加劇,增加病人痛苦,因此應用皮膚外用藥時,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根據發病的原因及病理改變的程度,正確選擇藥物及劑型

    1、急性期:炎症表現有紅、腫、丘疹、皮疹、水泡而無外溢者,用粉劑或洗劑爲宜,因這類劑型有安撫、冷卻、止癢及蒸發作用,可改善皮膚的血液循環,消除患處的腫脹與炎症,使患者感覺較舒適。

    急性時不能用糊劑及軟膏劑,因能阻滯水分蒸發,增加局部的溫度,可使皮疹加劇。

    急性開放性皮炎,則宜用溼敷,如大片糜爛滲液則選用適當的水溶液溼敷,促其炎症消退,如3%硼酸溶液具有散熱、消炎、清潔作用,可用於急性皮炎,但配成軟膏只能用於治療慢性皮炎,否則阻礙局部散熱,使滲出液更多,炎症更重。

    2、亞急性期:炎症表現爲小片的糜爛,伴有少量滲出,也有爲分散的丘疹或出現鱗片和痂皮,一般用糊劑,如無糜爛滲液,可用洗劑、霜劑等,有痂皮時先塗以軟膏,軟化後拭去,再用外用藥物,使藥物易吸收。

    3、慢性期:表現爲乾燥、增厚、粗糙、苔蘚樣變或角化過度,此期應選用軟膏或霜劑、硬膏等。苔蘚樣變也可用酊劑,能保護滋潤皮膚,軟化附着物,使其滲透到病損深部而起作用。

    感染化膿性皮膚病,應選用適宜的抗感染藥物。

    皮膚瘙癢病,由於皮膚病大多有瘙癢的症狀,應注意選擇使用止癢藥物。止癢藥一般可分爲兩類:一類爲揮發性物質,如樟腦、薄荷腦、冰片等,另一類爲有局部麻醉作用的藥物。如石炭酸、地卡因、苯佐卡因等。可配成粉、搽、洗、酊、溶液劑等,用於皮膚的瘙癢性治療。

    有的病人將膚氫鬆軟膏看作是止癢的特效藥,任意使用,這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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