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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強姦後產子 法院判一半撫養權給強姦犯

來源:歐巴風    閱讀: 2.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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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案子在外網掀起了軒然大波。主人公叫Christopher Mirasolo,美國人。九年前,他強姦了一名12歲少女並且導致她懷孕,生下一子。

女孩被強姦後產子 法院判一半撫養權給強姦犯

女孩被強姦後產子

現在,法院竟然在未經受害者允許的情況下,把小孩的共同監護權判給了他……

事情是這樣的:2008年9月,警方接到一起報案。一位12歲的少女控訴Mirasolo強姦了她(未公佈姓名與照片)。

當時,她和13歲的姐姐還有一個朋友溜出家門,去見一個年紀稍大的男性朋友。就是在這次見面中,她遇到了18歲的Mirasolo。

在成功邀請女孩子們“兜風”之後,Mirasolo扔掉了她們的手機,把人帶到了薩尼拉克縣一間靠近親戚家的空屋子裏,整整關了兩天。

在這兩天裏,Mirasolo對12歲的受害人實施了強姦。

事後,Mirasolo還狠狠地威脅女孩子們不可以把發生的事情說出去,不然就殺了她們。

但姑娘還是勇敢地報了警。一個月之後,Mirasolo被捕,此時受害者已經確認懷孕了。

強姦未成年少女在密歇根州本該判處一級重罪,但是不知爲何,Mirasolo與薩尼拉克縣檢察官辦公室達成了協議。

女孩被強姦後產子 法院判一半撫養權給強姦犯 第2張

薩尼拉克縣城監獄

最後他只被判處在薩尼拉克縣城監獄的1年徒刑,並且只需要服刑6個半月,理由是自己的母親生病了,他需要照料她。

受害者和家屬無可奈何,他們甚至被告知,這樣的判處決定是因爲,如果把初次犯案的人送去重罪監獄,會讓他們變得更壞的……可笑的是不送去重罪監獄,也不會讓壞人變好。

2010年,Mirasolo又一次強姦了一位14歲的少女,這一次他又只被判了四年。但這一切都與之前的那個受害者無關了。

儘管家裏人建議她墮胎,儘管對於肚子裏孩子她是又愛又恨,但是她依然選擇生下來,把他撫養成人。

“我已經是受害者了,我不希望我的孩子也是受害者”。她說。

年幼的未成年少女,帶着一個被強姦得來的孩子,光憑想象就可以得知她過得有多麼艱辛。

她離開了自己的學校,搬離了自己的家,遠走他鄉和親戚住在一起,竭盡全力的尋找工作養活自己和孩子。到了今年,孩子已經拉扯到8歲,而她也不過才21歲而已。

最近,她向密歇根州政府申請了經濟援助,根據法律這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爲。

作爲強姦受害者,她每個月可以和孩子收到260美元左右的食品券,和孩子的醫療保險。雖然並不多,但足以減輕不少生活負擔,讓日子平穩地過下去。

但是她沒有想到,在她收到經濟援助之後,一切都不對勁了……

當地法院竟然通知了出獄後的Mirasolo,告訴他具有父親的身份,讓他前去做DNA檢測。

在確認了DNA之後,當地法官Gregory S. Ross很快就宣佈他具有受害者孩子的合法監護權和訪問權。

法官Ross還給了他受害者母子二人的地址,敦促他把自己的名字填到孩子的出生證明上。

這一系列事件簡直讓這個21歲的單親媽媽驚呆了!因爲在這些判決之前,沒有任何政府工作人員曾經徵求過她的意見,而她自己更沒有提出過監護權的訴訟。

不僅如此,這個法院還要求受害者母子必須立刻搬回原居住地100英里之內,沒有法庭允許不準離開,不然就是蔑視法庭。

她的代理律師Rebecca Kiessling已經氣炸了,“從一開始強姦案的判決就不對,居然只判了一年。他明明應該一直蹲在監獄裏!這個系統就是在迫害我的客戶!“

而對於這次的案件,Kiessling認爲它違背了“強姦倖存者兒童監護法”,應該被駁回。

而作爲另一方的Mirasolo,其實也有點莫名其妙。因爲他根本沒有提出過監護權的訴訟。事實上他對於自己的未來毫無計劃,也完全沒有撫養小孩的想法。

“我只是被通知自己有父親身份,於是來到了這裏,獲得了監護權。"

現在Mirasolo不僅獲得了孩子的監護權,還手握母子二人的家庭住址。

對於法院這樣的判決,Mirasolo的代理律師Barbara Yockey認爲是由於受害者申請經濟援助造成的,”當一方向政府提出經濟援助申請時,檢察院辦公室就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根據奧馬巴政府在2015年頒佈的法案,如果強姦受害者要求法庭終止強姦犯對於孩子的監護權,州政府必須給予受害者更多的經濟援助。

所以受害者律師推測,法院這樣做,也許是因爲州政府根本並不想給自己提供經濟援助,於是用這種匪夷所思的方式強行把她打發了。

當這個案子公佈後,在互聯網上引起了網友們強烈的譴責——

“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件事有多邪惡,讓法官好好看看這無辜的母子倆!”

“這個法官應該羞愧難當!怎麼也不可能讓一個強姦犯拿下孩子的監護權,他明明應該禁止接觸受害人和孩子!”

“看看,當人擁有太大的權利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如果他對於孩子根本毫無打算,那爲什麼要給他監護權?”

女孩被強姦後產子 法院判一半撫養權給強姦犯 第3張

網友請願公投法官下臺

他們還在網上搞了一個請願公投,要求法官Gregory S. Ross下臺。

到目前爲止,負責的助理檢察官一直沒有接聽電話,薩尼拉克縣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接下來在10月25日還會有一場聽證會,誰也不知道判決結果會不會發生改變……

想想真的很可怕,母子二人用九年時間躲躲藏藏,努力與過去的噩夢割裂,到了此刻,這一切卻都彷彿變成了一個笑話……

網友評論

@會拍照的男盆友:法院是怎麼想的這樣的父親要來有何用?將來孩子問媽媽我是怎麼來的該怎麼說……孩子長大後終究會知道的,哎……

@難道大眼不可愛嗎:看完標題就氣炸,看完全文氣到面目全非!!

@今晚上的月色真美:都強姦了兩個少女了,難道不應該進行化學閹割嗎?再說了,給這種人渣知道孩子媽媽的家庭住址還不是羊入虎口嗎?!

@青小梅閉關修煉中:罪犯大概是法官的私生子。

@巫山六月雪:@T0-N:政府只是不想負擔受害者母子的這筆費用,判給強姦犯父親共同監護權,這樣一來他就得支付孩子生活費,僅此而已,也是夠荒謬的。

@陳嘟嘟就會傻樂:多可怕啊……這法官怕不是腦子有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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