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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父替女還錢 女兒被列入老賴名單不好意思回家

來源:歐巴風    閱讀: 4.1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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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教科書式老賴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不少網友都在聲討這些不要臉不誠信的人。有一位70歲的大爺,幫女兒還清了欠下的債務,他閨女四年不回家,只因爲欠下債務不還。

七旬老父替女還錢 女兒被列入老賴名單不好意思回家

郭從元大爺今年剛好70歲,家住蒼溪縣雲峯鎮某村,在他家堂屋裏,放着一輛鋪滿灰塵的電瓶車,一看這車,郭大爺雙眼就忍不住泛淚。因爲這輛電瓶車,他和女兒、女婿、外孫有4年沒團年了。

郭大爺有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郭香結婚後,和老兩口居住在一起。女婿李旺(化名)在郭大爺眼中就是兒子,加上外孫郭李(化名),一家5口其樂融融。但這一切,被這輛電瓶車徹底打破。

2012年,郭香一家到廣元城區開餐館,剛去一個月,一天郭香騎電瓶車外出時與行人相撞。這本是一起簡單的事故,卻因爲費用問題,雙方發生毆打,對方受傷住院,李旺和郭李也因此被拘留。事情發生後,郭香的餐館也關門了。

2013年,經廣元利州區人民法院判決,除了受害人在公安機關領取的3萬餘元,郭香一家還應支付60761.3元。但判決出來後,郭香一家卻“消失”了。2014年,受害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蒼溪縣人民法院法警大隊駐執行中隊法警文瀚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執行法官多次到郭香家找人都沒找到,用電話、短信等通知也無果。於是法院將郭香、李旺、郭李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凍結了他們的銀行賬戶。就這樣,郭香一家成了“老賴”。

這個春節,返鄉潮從去年12月就拉開了大幕。郭大爺的家緊挨着公路,一個多月前,公路上就開始出現很多年輕人的身影,揹着大包小包從他家門前經過。有人也會詢問:“你女兒他們好久回家?”

看着這些身影,聽着這些詢問,郭大爺心中不是滋味,老兩口表面上笑笑,其實心中有如刀割。連續多年,春節來臨的日子,每天午飯和晚飯時分,老伴在屋內做飯,郭大爺就站在門口,抽着煙,兩眼盯着公路。他期盼回家的年輕人中,有他熟悉的身影。但每每是菸頭堆滿一地,也毫無所獲。

這一切,被一位郭姓鄰居看在眼裏。這位鄰居告訴記者,從2013年開始,郭大爺和女兒一家已有4年沒有一起團年了。兩個月前,郭大爺忍不住撥通了李旺的電話。“你們今年什麼時候回家?”“工地上比較忙,年底很多人回家了,工地缺人,正好我們也可以多掙一點。”李旺還在電話中承諾,“明年過年回來。”這個答案,和過去幾年一樣。

連續幾年不回,郭大爺還是覺得哪裏不對勁。女兒一家的官司他是清楚的,他也多次打電話問過,女兒則告訴他,“事情自己會處理,不用管”。不過,去年12月發生的一件事,讓他的疑慮加劇。

那幾天,一位鄰居告訴郭大爺,“有法院的人問,郭香一家回來沒有。”難道官司還沒有了結?12月6日下午,一位在縣城當律師的鄰居回到老家,郭大爺趕緊找到這名姓宋的律師,請他幫忙問問蒼溪法院,是否郭香的官司還沒了結。

宋律師的詢問,最終證實了郭大爺的猜測――女兒一家三口早已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也就是俗稱的“老賴”。

“老賴”,郭大爺聽到這兩字,大聲重複一遍後站起了身子,使勁扔掉了手中的香菸。作爲村上的老隊長,他沒法相信自己的孩子們成了別人眼中的“老賴”。

他趕緊回家拿出了自己的存摺,上面有2萬餘元,是他這些年從每個月幾百元的工資中積累下來的。

“米法官,我女兒一家人該給的錢,我來替他們還,回去後我要告誡他們必須堂堂正正做人。”去年12月10日,郭大爺撥通了蒼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員米仕明的電話,希望他能通知申請執行人唐全,雙方協商一下,就此把事情了結。接到電話後,米仕明通知了唐全,約定了時間。還查看了郭香一家被凍結的賬戶,上面有28000元。

“事情也有幾年了,郭香一家都比較困難,他們在外面打工也比較艱苦,我想替他們把這事結了,一共3萬元全部解決行不行?”在法官見證的協調現場,郭大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次,3萬元的提議被唐全拒絕,他堅持應按法院判決的6萬餘元執行。

“你能不能考慮到我們家的實際情況,少一部分可以不?我確實想把這個事情解決了,一次性給你4.5萬元行不?”郭大爺再一次提議。看到老人的誠意,唐全最終做出了讓步,郭大爺一次性支付4.8萬元了結此案。當天下午,郭大爺取了2萬元錢,在法院交給了唐全。剩餘的2.8萬元,由法院從郭香凍結的賬戶中劃扣。

唐全說,原本不打算讓步,但在協商中得知郭大爺已經70歲了,態度也非常誠懇,他受到了觸動,最終讓步了1萬餘元。

“你們快點去買票,今年回家過年,我已經到法院替你們把那案子了結。”結案後,郭大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女兒一家打電話。然而,雙方在電話中爆發了衝突。聽說父親幫忙給錢了,女兒郭香很生氣,認爲就不應該給這筆錢。“說實話,我一直認爲自己沒有撞人,所以決定除了之前支付的3萬餘元外不再支付。當初我們在廣元開店還不到一個月,生意原本很好,就因爲這個事情,只能外出打工。我們學歷不高,沒掙到多少錢,法院每年年底又打電話又發短信,一家人不敢、也不好意思回家。”郭香說。

女兒的反應讓郭大爺怒火中燒。“我當了快20年的隊長,也有十幾年的黨齡,到現在70歲,從來沒有欠過別人錢不還。”他大聲怒斥女兒。

“從小我就教育你們,要誠信做人,堂堂正正、乾乾淨淨做人。就因爲這個官司這筆錢,你們4年不回家過年,難道看見別人一家團年,心中就沒有想過家中還有父母在等你們?你們心裏就好受嗎……”電話中,郭大爺狠狠教育了女兒一頓。

父親的話,讓郭香心裏很不是滋味。事後,她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雖然心中不服,但父親說既然法院判了,就應該相信是公正的,該給的就要給,自己也確實被父親說服了。

或許是卸下了心中的負擔和“老賴”的標籤,郭香一家輕鬆了許多。6日下午,當記者電話聯繫上郭香的老公李旺時,他告訴記者,他們已經買到7日的火車票,今年要回家過年。根據路程計算,預計2月8日晚或者9日早上就可以到家。

當天記者來到郭大爺家時,他正在打掃衛生,還專門把電瓶車擦得乾乾淨淨,希望女兒女婿回來能繼續用。他還拿出了專門置辦的新棉被等,把女兒女婿以及外孫的房間鋪好,等着他們回家過年。

這一次,郭大爺終於不用再在門口等候,也不再怕人問起“兒女好久回家過年”。

“我不能當‘老賴’,我的孩子們同樣不能,做人應該講誠信,更應該遵守法律,做人就應該堂堂正正、乾乾淨淨。這麼多年,孩子們都不能回家過年,這不僅對我們,對他們同樣是煎熬。”郭大爺說,從1999年開始,他就當上了隊長,至今快20年了。“替女兒把錢給了後,輕鬆了很多。”

6日上午,村民黃貴來到郭大爺家,請他幫忙去收取最後一家村民該支付的幾百元集資修路款,郭大爺欣然應允。黃貴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郭大爺是老隊長,在村裏很有威信,以前村裏改水、改電等,都是郭大爺出馬組織,動員村民。去年9月,村裏集資修路,也是郭大爺帶頭組織村民積極集資。

“現在我們也想通了,父母年紀大了,我們也在外幾年了,其實每年過年都想着回家,也希望和父母團聚。現在好了,能安心回家過年了。”郭香說,他們會將父親墊付的錢還給他,“那是他們的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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