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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活工作不如意報復社會 天橋捅死無辜路人

來源:歐巴風    閱讀: 4.9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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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子,走在鬧市當中,卻無辜被殺害。11月21日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今年5月發生在廣州市汽車站天橋的兇殺案開庭,兇手張×能是一個略顯木訥的沉默男子,其供述行兇是屬報復社會。

男子生活工作不如意報復社會 天橋捅死無辜路人

站在天橋隨機捅人

今年5月11日下午,張×能持刀來到了位於環市西路廣州市汽車站對出的天橋上,隨機對過路行人進行捅殺,路過天橋的一名女青年被他當場捅倒在地。隨後,張發能又揪住附近一家商鋪內的女店員捅刺。案發後,羣衆和巡邏民警合力將張×能制服。2名受傷女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目擊者現場描述,張×能手中的水果刀長約10釐米。第一個遇害的女子迎面走過去時毫無防備。“女孩兒很年輕時尚,捲髮,穿着碎花長裙,長得十分漂亮,當時的場景太讓人痛心。”目擊者說,張×能當時着裝看起來很邋遢。

另據瞭解,第二個遇害的女店員年僅24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自稱若不被抓還要傷人

在昨日的庭審中,張×能對自己故意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記者看到,張×能比較瘦弱,庭審中神情木訥,迴應問題時語氣非常冷淡。

公訴人訊問他殺人的動機,他語意混亂,說不明白。檢察機關指控,因生活及工作上不如意,張×能產生了報復社會的念頭,意圖殺死多名路人,故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

庭審中,張×能供稱,案發前就有殺人的念頭,先買了一把單刃水果刀, 隨即前往環市西路。

法官問他爲何選擇那裏,他回答只有兩個字:“人多”。法官又問他,火車站附近有許多巡警,爲何不怕被抓。張×能回答稱,就是等捅了人後讓警察抓的。他還承認,若不是先被羣衆制服,他還會繼續傷人。

庭審中,對於張×能究竟在生活和工作中受了哪些挫折,以致犯下如此極端的罪行,張×能自己也說不出清楚。公訴人舉證時,其父親的證言稱,張×能平日內向寡言,他在初中時曾被人搶了糧票,也不曾反抗。而其工友也表示,張×能在平日裏都不怎麼說話,也未見他與人發生衝突。

公訴人痛斥其是“懦夫

面對受審時仍然冷漠無語的張×能,公訴人對其當庭訓誡。公訴人痛心地說,人生苦短,每個人都會遇到不如意的地方。只因爲自己過得不順,就要將憤怒發泄到他人身上,給無辜的人造成傷害,這是一種切切實實的懦夫行爲。

公訴人說,經司法鑑定,張×能案發時並沒有精神病。其行爲極其兇殘,社會危害極大。不僅給被害人家屬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害,而且在鬧市行兇,也在社會羣衆當中引發了恐慌。同時,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張×能並沒有絲毫悔意,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甚至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公訴人建議,鑑於張×能罪行的嚴重性,建議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

張×能的辯護律師爲其辯護表示,張×能的行爲實際源於變態扭曲的人格,從廣義上來說,也是精神病的一種,懇請法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在庭審最後,張×能只留下冷冷的一句“我沒什麼意見”。

法庭將擇日對此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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