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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吃感冒藥後做這事 不僅獲刑還要賠償2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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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吃感冒藥後做這事 不僅獲刑還要賠償200多萬

標題:司機吃感冒藥後做這事 不僅獲刑還要賠償200多萬元

桐鄉的姜先生有多年駕齡,是開貨車的老司機,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會因服用感冒藥而付出巨大代價。去年11月,姜先生吃了感冒藥後開車,結果路上藥效發揮作用,他一迷糊,追尾了一輛電動三輪車,造成兩人死亡。近日,姜先生因這起交通事故獲刑,還需要賠償死者家屬200多萬元。

姜先生是桐鄉崇福人,今年60多歲,是某公司的貨車駕駛員。事發當天上午10點左右,他駕駛貨車沿桐鄉市二環西路由北往南行駛。不料,途中與前方同方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追尾碰撞,造成電動車上的2位老人受傷身亡。

當時,姜先生的車速僅40碼左右,路況、天氣等條件也良好。且在距離出事點100米處,他就看到了同方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那又爲何會撞上去?據姜先生事後回憶,那幾天裏,他因爲感冒一直在服用感冒藥,事發當天早上也吃了藥。

大多數感冒藥都含有抗組織胺類藥物,會有嗜睡等副作用,服用之後還會有一個作用頂峯期。“我吃完藥就開車去工作了,隨着車內溫度越來越舒適,人隨着藥物的作用越來越困,反應也越來越慢,迷迷糊糊就發生了交通事故。” 姜先生回憶說。

日前,桐鄉法院審結了這起交通肇事罪案件。法院審理認爲,姜先生開車撞死2人,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姜先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近日,法院判決姜先生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姜先生還支付了二位死者家屬200多萬元的賠償款。

法官提醒,本案中,姜先生服藥後駕駛,無疑降低了他的判斷力、反應力,最終釀成了悲劇。雖然目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於“藥駕”尚無明確規定,但“藥駕”的危害不亞於“酒駕”,應引起駕駛員的重視。

來源:青年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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