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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爲使打人者被追刑責把傷口切長 涉嫌誣告被拘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9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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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爲使打人者被追刑責不惜把傷口切長,溫州一男子涉誣告被刑拘

男子爲使打人者被追刑責把傷口切長 涉嫌誣告被拘

因與人發生糾紛,溫州瑞安市男子林某右側眉角被打出一條4釐米長的傷口。爲了讓傷勢“升級”,使打人者被追究刑事責任,林某找外科醫生用手術刀將自己的傷口切長1.5釐米。澎湃新聞()4月19日從瑞安市公安局獲悉,林某已因涉嫌誣告陷害被刑事拘留,涉事醫生也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19日,瑞安市公安局莘塍派出所接到鞋廠老闆林某的報警,稱自己被人打傷。民警鄭錫法到場後瞭解到,打人的是林某租用廠房的房東蔡某和林某的鄰居王某。

“到現場時120急救車已經到了,林某捂着眉角的傷口往車上走,臉上有血。我讓他放開手,讓我對傷口拍照取證,他執意不肯。我覺得有些異樣,拉開他的手拍了照。”鄭錫法告訴澎湃新聞。

爲查清被打致傷的詳細過程,鄭錫法多次聯繫林某,要求他來派出所接受詢問,被林某以“頭痛嘔吐”、“正在就醫”等理由拒絕。一再催促下,林某3月23日帶着醫院出具的材料到派出所,鄭錫法帶他去法醫處做傷情鑑定。

據介紹,如法醫鑑定面部單個創口不到4.5釐米,爲輕微傷,警方可以進行調解,也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打人者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等。傷口長度超過4.5釐米則爲輕傷,構成刑事案件,如受害人不同意調解,打人者可能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醫鑑定,林某的傷口長5.5釐米,構成輕傷。

“但在鑑定時,我發現林某的傷口與案發當天看到的不同。經法醫用專業測量儀器比對,傷口與事發當天照片上的傷口相比長了1.5釐米。”鄭錫法說,警方隨後通過走訪調查,查出了其中的蹊蹺。

3月19日,林某被急救車送往瑞安市城區某醫院,但他並未就診,自行離開。隨後,林某出現在莘塍街道某村衛生院,離開時傷口已被處理。下午,他前往瑞安市瑞祥新區某醫院住院,該院醫生稱,住院前傷口已被處理、包紮。

據林某交代,被打傷後,他感覺傷口不夠長,可能構不成輕傷。爲了讓王、蔡二人受刑事處理,在其妹妹林某某幫助下,通過某衛生室醫生繆某牽線,找到莘塍街道某村衛生院外科醫生木某,木某用手術刀將傷口切長了1.5釐米。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繆某、木某也已因涉嫌誣告陷害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蔡某、王某因毆打他人被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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