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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大教授瀋陽被指性侵女生?遭北大記大過處分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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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一篇題爲《現南京大學文學語言學系主任、長江學者瀋陽教授,女生高巖的死真的與你無關嗎?》的網帖在網絡流傳。文章作者李悠悠實名舉報前北大中文系教授、現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瀋陽,20年前曾性侵北大中文系1995級本科生高巖,並致使其自殺身亡。

1998年3月11日,21歲的高巖自殺離世。20年後,該網帖作者、北京大學1995級社會學系學生李悠悠在帖中稱,高巖之死“這件事衆所周知,確確實實是與你(瀋陽)有關的”。

前北大教授瀋陽被指性侵女生?遭北大記大過處分

▲李悠悠實名舉報文章截圖

2018年4月5日下午,瀋陽就此事迴應紅星新聞稱,相關網帖指其“性侵”、“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牀”等,當時北大中文系黨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瀋陽同時稱,相關網帖的指責均爲“惡意誹謗”,“保留控告的權利”。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巖去世時,北大中文系時任系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巖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在會議上對瀋陽作出“記大過處分”。費振剛稱,瀋陽也承認與該女生有過“男女關係”,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

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就此事發布說明稱:近日,有校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師瀋陽(2011年已調離北大)對1998年某女同學自殺事件承擔責任、作出道歉。對此,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複覈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瀋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前北大教授瀋陽被指性侵女生?遭北大記大過處分 第2張

▲北京大學官微發文稱將立即複覈情況

舉報者

“那個年代女生遇到這種事,心理壓力只會更大”

舉報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級學生王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之所以舉報瀋陽,是因爲作爲高巖的同學,一是爲了紀念她去世20週年,二是支持高巖家長的想法,希望瀋陽道歉。

他在追憶高巖逝世20週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巖是班上學習成績最好的同學之一,有點內向,總是和和氣氣的,但又似乎挺敏感。“她就是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好學生,父母都是北京的教師,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好好聽話”。當年,他並不知道這件事的細節,“那個年代,高巖也不可能和男生聊這些。”

北大社會學系1995級學生李悠悠和高巖從高中時就是同窗好友,1995年,兩人一起考入北京大學,同住一棟宿舍樓,“交流自然更多一些”。據李悠悠描述,從大一下學期開始,高巖多次向其提到瀋陽以交流學術等名目約其單獨見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發生性侵”。

首先是“邀請高巖共乘教師校車”,接着“要求其到家裏學術懇談”,直到最終“餓狼撲身”。在舉報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個事件。她告訴紅星新聞,“這些行爲違背高巖的個人意願,否則她不會一直不斷地找我傾訴”。並稱“說這些的時候,高巖的眼睛裏盈滿了淚水。我在她的大眼睛裏,讀到了深深的恐懼與焦慮。”

“那個年代的女生遇到這種事,心理壓力只會更大。”她告訴紅星新聞,受限於當時人們的眼界以及信息的匱乏,包括高巖本人在內,或許有一些模糊的認識,但是並不能想到這就是性侵。

李悠悠事後曾向高巖的父母詢問他們是否對此事知情,“高巖的媽媽告訴我,瀋陽邀請高巖共乘校車時,她曾詢問過瀋陽的家庭狀況,得到的結果是40多歲,有家庭有孩子,因此便沒有多想,覺得就是這個老師很照顧學生。”

“我當年就只會勸她想開一點,不要糾結在這件事上,現在想來,這些話對於她的心理沒有任何意義,這也是我最後悔的。”李悠悠說。

1998年3月11日,高巖在家中開煤氣自殺。李悠悠說她當時並未察覺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後瞭解她曾向瀋陽去討要一個說法。李悠悠表示,高巖當時曾留有遺書,裏面提到了這件事,但並未出現瀋陽的名字,而是用“他”來指代,但之後由於高巖的母親每每想及這件事便覺得異常氣憤,所以遺書不久之後便被丟掉。

20年過去,疑似高巖本人對這件事唯一留有隻言片語的文字記載來源於《北大中文系1995級系刊》刊載的她的文章。在這篇《追憶大一似水流年》裏她提到:自己在大一上學期的時候“平和、自信、快樂”,而到了大一下學期則是“不間斷的焦慮、懷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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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巖在《追憶大一似水流年》寫道:一個學年感受了兩種不同的心境

學生印象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

提防瀋陽幾乎成口耳相傳的叮囑

在採訪中,並非所有的採訪對象都瞭解20年前的這段往事,但這些年齡跨度近10年的北大中文系學生,或多或少都收到過學長學姐關於瀋陽的“忠告”。

“課堂上愛講黃段子”、“男生選他的課要謹慎被打低分”、“女生要小心被騷擾”??一位北大中文系的學生告訴紅星新聞,“提防瀋陽幾乎成爲中文系口耳相傳的叮囑”。在社交媒體上,也有不少人公開表達對瀋陽的反感。

已經畢業的北大中文系2010級學生劉遠薇(化名)告訴紅星新聞,她在大一選過瀋陽的現代漢語專業課,課程本身倒沒什麼特別,但她後來發現瀋陽特別熱衷於參加中文系的各種晚會,“坐在第一排,拿單反拍女生”。劉遠薇回憶,在2013年中文系畢業晚會上,她在臺上表演完節目下來後,正好碰到瀋陽,“當時瀋陽拍了我肩膀一下,單獨對我說你真漂亮,讓我覺得特別噁心。”

北大中文系2011級學生吳鹽(化名)則稱,她在大一時參加現代漢語期末考試,瀋陽一邊拍她的手,一邊問她能不能答完題,“當時很發毛”。

瀋陽迴應

否認“性侵”及“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

4月5日下午,針對“前北大中文系教授、長江學者瀋陽被指性侵女生致自殺”事件,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瀋陽本人。瀋陽給紅星新聞記者發來短信,稱當年北大和警方有調查和明確結論,保留控告權利。

前北大教授瀋陽被指性侵女生?遭北大記大過處分 第4張

▲瀋陽 圖據網絡

“(舉報)應該通過正當渠道,這種網上肆意傳播你也信嗎?也當回事嗎?”瀋陽在電話中稱,高巖班主任王宇根所發的“文章什麼事實也沒有”,而李悠悠是外系的學生,“說了一句事實嗎?她只是猜測嘛!”

瀋陽稱,當日他已向南京大學文學院黨委發信就此事發出聲明。在聲明中,瀋陽稱:“今日從不同渠道得知有幾個曾經的北大學生(現均在國外),在網上(好像是豆瓣網)連續發文,借紀念二十年前北大中文系一位女生自殺事,指責我要對此事負責。並在文中指我‘性侵’或‘曾與該女生有性關係’,‘致女生懷孕’‘與其上牀’等等。對此,當時北大中文系黨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調查和明確結論,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實(詳情可詢北京大學)。”

瀋陽的聲明提到,這些“指責”均爲惡意誹謗。他將保留控告的權利,並請求南京大學文學院院黨委和學校方面通過網信辦制止這種謠言傳播,以避免對南大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自己願意就有關情況向黨委和領導做出說明。

瀋陽在發給紅星新聞記者的短信中還提到,發文者並非向單位舉報,而是網上傳播,“歡迎發文者通過正常渠道向北京大學和南京大學正式‘舉報’,在調查清楚事實之前,不應以個人揣測之辭散佈謠言信息。”

時任系主任

瀋陽曾承認有過“男女關係”

遭記大過處分

4月5日晚,紅星新聞獨家對話高巖去世時,北大中文系時任系主任費振剛。費振剛表示,高巖去世後,北大校方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內部會議,由校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負責人主持召開,“會議只討論這一件事情,不討論別的。”

費振剛回憶,此次會議,北大校方相關人員、中文系相關人員及高巖家屬均在現場,“印象裏,瀋陽沒有參加這個會議”。

“此前我並不知道這個事情,是(高巖的)家長到學校來舉報這個事情。”費振剛說,在該次內部會議上,對瀋陽作出了記大過處分,針對該處分,高巖家屬、瀋陽本人均未提出異議。

“他倆發生了男女關係,他(瀋陽)是承認的,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費振剛表示。

2016年,在一篇瀋陽本人的回憶文章《一直在路上——六十年人生風景一瞥》(刊於《甲子學者治學談》一書)裏,他提到:“1998年有一個女孩子在家中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事後很多人認爲這件事與我有關,甚至傳爲桃色事件。我不想在這裏做什麼辯解,畢竟無論我說什麼,那個年輕的生命也不能復活……或許當時我(其實也不僅是或不該是我),真的應該能夠做些什麼去幫助她,那這個悲劇可能就不會發生?但願那個孩子不再受那種可怕病痛的折磨……”

2018年4月6日上午,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新聞發言人蔣朗朗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北大校方目前正在跟進了解此事,“會商量這個事情,學校肯定會有一個態度。”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在發佈的說明中稱,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瀋陽做出了行政處分。……近年來,對在師德師風方面出現問題的個別教師,委員會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了嚴肅處理。

原標題:北大時任系主任:瀋陽曾承認與高巖有過"男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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