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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Q趣腸吃出不明物 消費者身體不適索賠4萬

來源:歐巴風    閱讀: 3.0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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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長春市的王先生在超市買了一根雙匯Q趣兒腸,結果當晚,他的愛人吃的時候,發現腸內有個玉米粒大小的血紅色不明物體。王先生聯繫廠家後,欲索賠4萬元,但被廠家拒絕。

雙匯Q趣腸吃出不明物 消費者身體不適索賠4萬

消費者:吃了1/3發現有不明物出現頭暈、嗜睡症狀

11日,王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我前幾天買了一根雙匯Q趣兒腸,當天晚上我愛人吃到1/3時,發現裏面有一個血紅色的像玉米粒那麼大的不明物體,還是硬的。”王先生說。

他妻子發現後,立即停止了食用,“但當天晚上,我愛人便出現了頭暈、嗜睡等症狀。”王先生表示,食用當晚他便聯繫了雙匯廠家。

王先生說,第二天來了一個業務員,也說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需要返回給廠家。“但對方只照了照片就走了,過了1天,結果出來了,說是調料沒攪拌開。最終廠家給出的答覆是十倍賠償。”王先生表示,他並沒有同意,覺得至少廠家應該檢測一下到底是什麼東西,給消費者一個說法

12日,記者在皓月大路與普陽街交會處與王先生見了面,“這香腸已經放了幾天,但這血紅色的東西還這樣。”王先生指着香腸說。

記者注意到,這個香腸中心確實有一個玉米粒大小的區域呈現紅色。

王先生說,他與廠家已經多次溝通,但對方解釋說該血紅色不明異物爲添加劑。

“我追問對方判斷不明異物的依據,對方稱是通過圖片判斷的。”王先生說,他擔心是化學添加劑,萬一別人吃了再出問題該咋整。

“至少得4萬元的賠償。”王先生說,既然廠家不給鑑定,現在他準備自己拿去做鑑定。

雙匯:已派人現場查看實物系紅曲紅色素未攪拌開

11日,記者首先聯繫到了王先生提到的那名業務員郭先生。

“當時到他家做的投訴筆錄,並給香腸拍了照片,後又發回公司做了鑑定。”郭先生表示,至於現在什麼情況並不清楚。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雙匯發展公關宣傳中心主任張先生。

“事情發生後,我們第一時間就從河南漯河往長春派了一名專業鑑定的工作人員,分析係爲紅曲紅色素,這是一種食用原料。”張先生表示,造成此種現 象的原因是在滾揉的過程中,沒有攪拌均勻。“現在正在和消費者積極處理,但由於消費者索要4萬元賠償,我們接受不了。我們處理這件事情,就是按國家規定, 依法依規,按照一賠十來賠償。”張先生說。

“如果消費者不認可,我們可以溝通,可以適當地再補一些。”張先生說,但那麼高額的賠償接受不了。

爲什麼要用圖片來判斷?“消費者不給我們產品,只能通過圖片來分析了。”張先生說。

張先生表示,如果消費者還不認可,可以走消協或法律程序。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王先生,他表示,廠家根本沒索要產品。

律師:如身體不適就診住院索賠損失需有醫院證明

“消費者索要賠償須拿出事實依據,如果確實屬於食品質量問題,廠家應給予十倍賠償。”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副祕書長鍾萍說。

鍾萍表示,食品的質量問題應是食品摻雜對人體有危害物品或是相關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物品,如果食品確實因某項添加劑沒攪拌開,且該添加劑對人體無害的情況下,並不能說是質量問題。

“在《食品安全法》第96條中有規定,如果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或是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如果出現問題,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以外,還可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額。”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裴律師接受採訪時說。

“從王先生的情況來看,消費者如果購買的產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他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的。”裴律師說,如果消費者因誤食導致身體不 適,去醫院就診住院的,也是可以得到醫療費用的賠償。“但是這種情況消費者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確因食用該食品造成的。”裴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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