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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華VS曾開貴:周克華被擊斃 曾開貴去哪了?

來源:歐巴風    閱讀: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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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車票:周克華企圖逃哪?

周克華VS曾開貴:周克華被擊斃 曾開貴去哪了?

周克華被擊斃後,民警在其隨身攜帶的物品中,發現了兩張車票。

車票證明,周在作案後有精密的出逃計劃。他的車票是如何弄到的,是自己到車站購買的?還是有人幫他代買?

如果是自己購買,爲何沒被市民和警察發現?如果是有人幫他代購,那這個人是誰?因警方沒有披露這兩張車票的具體信息,暫時無法確定周克華在10時持槍殺人後車票如何得來?他又究竟想逃往何方

2身份證:“方”姓身份證疑雲?

民警在被擊斃的周克華身上搜到一張身份證,這張身份證上的居民顯示爲“方”姓。

這張身份證究竟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是真的,他是如何申領辦理的?如果是假的,爲何警方在多次排查中,沒有發現?

3手機通話:真通話還是假通話?

兩名擊斃周克華的民警證實,跟蹤周克華時,發現他在一邊打電話一邊逃離。

那麼,周的這次通話是真通話,還是假通話?如果是假的,可能是他在利用打電話掩飾慌張情緒;如果是真通話,那麼,他電話是打給誰的,是不是有同夥作案嫌疑?雙方在交換信息,還是有人在給他報信?

4殺人劫財:錢都到哪裏去了?

周被擊斃後,民警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了一萬多元現金。雖然事後警方證實此前有傳言周克華搶劫25萬元不屬實,但仍能確定他搶劫了7萬多元現金。除了周身上僅剩的少量錢財,另外6萬多元錢哪裏去了?據央視消息稱,周克華歷次搶劫的錢財,都用到了家人身上,警方爲何一直未發現?#p#副標題#e#

南京警方稱並未借“曾開貴”來麻痹周克華

14日周克華被擊斃後,新華社發佈消息稱,此前,長沙警方成功獲取周克華體貌特徵,江蘇警方進一步確定他的DNA等重要信息,爲案件的成功偵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這是公安部門首次在公開場合發佈周克華DNA確定的身份信息,也讓南京參戰民警壓抑的心情得到稍稍放鬆,”當看到這則消息時,南京一名參與“1·6”案件偵破工作的民警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在大半年的時間裏,他不管走到哪裏,不管遇到朋友還是陌生人,只要提起這個案件,大家都很關心地詢問。

然而,對於所有參與該案偵破的警察來說,這都是“不能說的祕密”。儘管,南京公安在案發後的確沒有抓到嫌犯,但是,從專業的角度來說,南京公安已經通過技術手段在第一時間鎖定了嫌犯的真實身份:周克華。從專業人士的角度看,確定了嫌犯的真實身份,破案只是一個時間問題,這一工作,直接反映了南京刑偵基礎工作的紮實和實戰能力的強大。

南京警方究竟是怎樣確定周克華身份的?記者多方採訪,終於探知了“內幕”消息。

槍彈痕跡

確定多起案件爲同一人所爲

1月6日上午,在南京持槍搶劫案件發生後的一個多小時,警方便在第一時間鎖定了嫌犯的初步身份:此人很可能就是此前在重慶和長沙製造多起持槍搶劫案件的嫌犯。

“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確定多起案件嫌疑人爲同一人的依據,其實就是槍彈痕跡。”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刑偵專家告訴記者,槍彈痕跡是指在整個發射過程中槍支在子彈以及子彈在被擊物上形成的痕跡,通過槍彈痕跡可以判定兇手從何處用什麼槍械行兇。專家表示,每一支槍都有固定的槍彈痕跡,在案發後,通過提取的槍彈痕跡,可以倒推鎖定嫌疑人使用的槍支。正是通過這一方式,警方與長沙、重慶多起持槍搶劫案的槍彈痕跡比對,初步確定這些痕跡統一,加上嫌犯的體貌特徵相似,據此做出了這一斷定。

事實上,此次重慶“8·10”案件,之所以重慶警方能在案發後第一時間確認嫌疑人就是南京“1·6”案件的嫌疑人,也是採用的這種方式。

對此,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黃偉14日下午在新聞發佈會上予以證實,他說,“通過對在案發現場提取的彈殼進行槍彈痕跡比對,確認嫌犯在銀行門前使用的仿五四式手槍系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作案用槍,而槍殺民警的9毫米手槍則系重慶‘2009·3·19’槍殺哨兵案的作案用槍。”#p#副標題#e#

DNA信息

鎖定嫌犯身份就是周克華

確定了嫌犯的初步身份後,警方調集南京的監控裝備,再次獲取了嫌疑人的正面體貌特徵。結合湖南警方提供的大量嫌犯體貌特徵素材,最終,南京專案組初步描畫出了嫌犯的大致身份特徵:40歲左右,身高1米70左右,中等身材,皮膚較黑,走路外八字,着深色衣服,講不標準普通話,有大四川口音。

事實上,這一體貌特徵,已經跟後來確定的周克華的體貌特徵極爲接近:周克華,男,42歲,身高1.67米,中等偏瘦身材,膚色較黑,操重慶口音或帶重慶口音的不標準普通話。

但是,僅僅有這些體貌特徵,對於如何確定其真實身份,如何尋找破案線索,幫助不大。所以,當初南京警方只能通過地毯式排查的方式搜尋嫌犯。

好在,隨着嫌犯信息的不斷披露,最終,在1月13日這天,事情發生了變化。這一天,一位市民爬上農場山時,意外在一片草叢中發現了一頂簡易的自制帳篷,次日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在第一時間趕至現場時,嫌犯早已逃離,而民警在這頂帳篷中發現了嫌犯遺留下的物品。之後,在法醫中心專業人士的多次比對後,最終,警方確認了嫌犯的DNA信息。

這一重大進展,被迅速上報公安部,公安部對南京警方的基礎工作給予高度評價。之後,警方利用DNA信息進行比對,最終確定嫌犯就是重慶人周克華。

此次重慶“8·10”案件中,重慶警方在案發現場遺留的彈殼上提取到了嫌犯的DNA檢材,經檢驗認定,該嫌犯與南京“1·6”案嫌犯爲同一人,即周克華。而事實上,南京警方在確定周克華身份的同時,也在第一時間確定了重慶槍擊哨兵案的嫌犯,也是周克華。

南京警方:並未借“曾開貴”來麻痹周克華

在南京“1·6”案件發生後,部分媒體一度稱嫌犯可能就是曾開貴。而此次重慶搶劫案後,有媒體也報道稱,當初南京警方在發佈通緝令時,照片“擺烏龍”,且其通緝令上公佈的嫌犯姓名是“曾開貴”。“一位知情人士解釋說,那是因爲兇手相當狡猾,儘管南京警方當時已初步掌握他的部分身份信息,但爲了不打草驚蛇,爲深入偵查創造條件,有意用了這個化名,是出於麻痹兇手有意爲之,而並非弄錯了姓名。”

該報道一出,頓時引發網民關注,這也讓南京警方頗爲尷尬。南京警方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這則報道純粹是“臆斷”,“南京警方的通緝令中,從來沒有出現過‘曾開貴’三個字!”

事實上,根據記者的採訪調查,在“1·6”案發後,警方在鎖定嫌犯身份的過程中,曾經懷疑過兩個人,一個是涉嫌重慶和長沙多起案件的兇手,但並無姓名等信息;另外一個人,就是曾開貴。但是,幾天後的農場山搜查後,警方便通過DNA信息確定了南京搶劫案嫌犯的真實身份,是周克華,而非曾開貴。警方表示,南京警方在此案件中,目標明確,從來沒有弄錯嫌犯身份,更無採用麻痹手段迷惑嫌犯的手法,“這些都是不清楚內情的人自己想出來的。”

但隨着“8·10”案件的水落石出,曾開貴不得不再次成爲擺在公衆面前的一個“人物”。

按照2011年重慶警方發佈的懸賞公告的內容,“1995年10月13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致1人死亡。經查,曾開貴有重大作案嫌疑。”而在該公告中還表示,“犯罪嫌疑人曾開貴還涉嫌重慶‘2004·4·22’、‘2005·5·16’等多起持槍搶劫殺人。”

但根據此次“8·10”案件公佈的周克華涉嫌的十起案件中,就包含了重慶“2004·4·22”、“2005·5·16”等兩起案件,這也就意味着,在這兩起案件中,曾開貴的嫌疑被抹掉,但其涉嫌的西雙版納州的持槍搶劫殺人案還是沒有消息。

曾開貴到底去了哪裏,成了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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