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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歲老漢欲娶嬌妻 花費近50萬元婚事仍然泡湯

來源:歐巴風    閱讀: 1.1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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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60多歲的老張準備娶小其30多歲女子阿麗爲妻,爲此,阿麗先後索要了47萬餘元錢財,連阿麗的哥哥阿剛也從老張手裏拿走1.5萬餘元禮金。然而,最後婚結不成了,老張先後兩次告到法院,要求返還送出的近50萬元的錢財。最終,老張的訴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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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老張和阿麗經人介紹認識,之後二人談起戀愛,從2010年2月開始,阿麗以與老張準備進行結婚登記爲由,先後數十次向老張索要錢財達47萬餘元。而阿剛也曾多次向老張索要禮金,並寫下了收條。2013年3月,由於阿麗表示不願意與老張成婚,老張認爲對方欺騙自己的錢財,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警方不予立案,建議其通過訴訟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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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老張將阿麗起訴至融安縣人民法院,2014年12月,法院作出判決,由阿麗償還老張47萬餘元。由於無法從阿剛處要回禮金,今年2月,老張又將阿剛起訴至柳南法院,要求對方退還禮金2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爲,根據阿剛於2011年4月4日向老張出具的收條等證據顯示,阿剛的確收取了老張共計1.5萬元。因雙方之間不存在其他正當的經濟往來,也不存在老張負有向阿剛支付錢款義務的其他法律關係,而老張給付上述錢款是基於自己與阿麗的結婚前提。

現在,阿麗與老張並未登記結婚,則阿剛以該二人結婚爲前提所收取的上述錢款,也就失去了合法依據,阿剛拒絕返還並持續佔有上述款項的行爲,實際上已構成了不當得利,應當向老張予以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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